季臨曾經想過,會再遇到凌昭。南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地球是個村,南城就是條巷子。可他沒想過,會在異國他鄉的蘇黎世遇到凌昭。——那個他高中的同桌,曾經被他庇護在羽翼下的小弟。季臨到蘇黎世大學之后的半個月內,被不少女生追著要簽名、要聯系方式。外國友人的熱情,他差點招架不住。那天,他特地挑了一條沒什么人走的路,拐了個彎就看見一對情侶在光天化日之下熱情擁吻。熱吻就算了,兩人互相探索對方身體的手是怎么回事?“非禮勿視,非禮勿視……”季臨念經一般連說了好幾遍,心里卻說著“辣眼睛”。他急忙轉身,腦海里想著等他們結束他再過去,免得走老路,又要被一群女孩子追。腦子里想著事,沒注意到身后有人。那人拿了本書在看,也沒注意到季臨突然轉身,結果兩人撞到了一起。季臨反應快,在對方驚呼出聲之際,連忙捂住對方的嘴,生怕驚動了那邊的一對忘我的男女。“唔……”對方個子比季臨矮,瘦瘦薄薄的一個男生,瞪大一雙眼睛,警告地看著季臨。季臨“噓”了聲,提醒他不要出聲。那邊忘情的一對男女斷斷續續發出不可描述的聲音,聽得季臨渾身燥熱,很想打人,光天化日的……被他捂著嘴的男生似乎愣了一下。隨后他的眼神躲閃開。看來也是聽到聲音了。季臨壓低嗓音用法語說了聲:“我松開,你別叫,剛才是我對不住。”他松開手,那個男生低著頭整了一下頭發。從季臨的角度看過去,因為對方留了劉海,半張臉都看不清,只能看見一個小巧的鼻尖,和短發和衣領之間若隱若現的細白脖子。以及紅透了的耳朵。季臨心里詫異,這小伙子年輕氣盛的,聽到點聲音而已,這都經不住了?那人低著頭,看都沒看季臨一眼,轉身往來時的路走了。季臨看了他一眼,目光卻落在地上的一張書簽上。他連忙彎腰把書簽撿起來。書簽一看就有些年頭了,沒有塑封,卡片顏色泛黃,四角磨出毛邊。只是當季臨看到書簽上的字跡和圖案的時候,愣了一下。這書簽……付胭讀高中的時候有段時間喜歡上了畫卡通人物,他的一件校服的衣擺就被付胭畫過q版的他,后來付胭又開始自己做書簽,在書簽里畫卡通人物,并且喜歡在書簽的背面簽下她名字的首字母。而眼前這張書簽,簽名寫的并不是fy,然而他一眼就認出來。因為……當初他的同桌名字叫凌昭,雖然是個男生,但長得斯斯文文,特別秀氣,付胭坐他前桌,三個人關系還算不錯,付胭就給凌昭也做了張書簽。在她要簽字之前,季臨一把奪過,拿起筆,洋洋灑灑地寫了六個字——季臨是我大哥。此刻,看著那熟悉的六個字,季臨第一反應并不是自己當初怎么那么中二,而是……凌昭。當這兩個字在腦海中閃現的瞬間,季臨仿佛被電流貫穿了一般,站起身的同時,喊了一聲:“凌昭!”他一個箭步追上去,可已經看不見剛才那個男生的身影了。季臨站在原地,手握著書簽,渾身發麻,一時之間有些恍惚。他低頭看著書簽上,翻到另一面。一個q版的卡通人臉。斯文俊秀,雌雄難辨。真的,是凌昭嗎?季臨想起第一次見到凌昭的時候,是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時候。當時他已經決定走體育這條路,但是沒想好讀文科還是理科,不過最后跟著付胭去了理科班。當時教室里鬧哄哄的,因為兩人的出現,原本嘈雜的教室,突然安靜了下來。季臨已經見怪不怪了,這些人肯定又要亂猜測他和付胭的關系了。他和付胭已經懶得澄清——就算世上的男人或女人都死光了,他們倆也不會在一起。因為,誰也不愿意和一個想當自己爸爸的人談戀愛。恰巧,他和付胭都想當彼此的爸爸,占對方便宜。當時他就在一群吃瓜的同學當中一眼看到安靜坐在角落,看書的凌昭。凌昭很特別。不是因為長得好看,好看的人他從小到大看得多了,比如付胭、他姐、給他姐補過課的小秦老師、霍銘征。這些都是頂級神顏。看多了,他已經免疫了。因為凌昭長得一副很容易讓人欺負的樣子,軟軟糯糯的,像只小兔子。季臨經過凌昭身邊的時候,對付胭說了一句:“沒什么位置可以挑了,你坐這吧,反正都是女生。”話音剛落,他身邊那個暖軟軟糯糯的小東西抬頭,幽幽地看了他一眼。季臨脫口而出:“你瞅……”付胭暗暗踹了他一腳,“胡說什么,沒看見是男生嗎?”剛才季臨只顧著看臉了,沒注意到對方的校服和他穿的一樣,半袖襯衣和長褲,不是付胭的半袖襯衣、短裙。季臨尷尬地撓了撓后腦勺,“那個,兄弟,對不住。”小東西沒說話,收回視線低頭繼續看書。季臨回想起初次見面的場景,還是覺得恍惚,他和凌昭有多少年沒見了?高三還沒讀完凌昭就出國了。七年。結婚的夫妻都該癢了的時間。……學校有個失物招領的小貼吧。季臨將書簽拍了張照片,照片部分打了馬賽克之后上傳到貼吧,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等著凌昭來找他。可是失物招領發布出去快一周了,凌昭還是沒有聯系他。他可以斷定,那天的男生一定是凌昭。那副聽見不堪入耳的聲音之后,就嚇得臉紅耳赤的慫蛋樣。一看,就是凌昭那個小東西。而那天他沒戴口罩,凌昭應該認出他來了才對。難道,那個小沒良心的,真的忘了他了?季臨忽然有些坐不住了,他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出去,“幫我查一下蘇黎世大學一個名叫凌昭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