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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最為簡便的,依然是攻擊司法程序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1日  作者:夏季洱雪  分類: 玄幻 | 衍生同人 | 夏季洱雪 | 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 

:18恢復默認

作者:夏季洱雪

正文卷九條玲正的想法很簡單。

現在錄音證據沒有了,無法證明虎倉主觀上有指使抄襲行為。

那頂多量刑上不會太重,可能原來能判十年,現在只能判個三五年左右。

但始終會判的。

因為徳日刑法里有個“非難”的概念。

就算虎倉主觀上沒有抄襲意識,但著作權屬于他個人所有,他在法律上是責任人。

基于責任主義原則,他的書只要客觀上有抄襲事實,那侵權罪就是成立的,頂多在量刑時候會輕一些而已。

只可惜,九條玲正想的很好。

那邊,事實上,古美門在一開始的時候,便早就將整個案子都謀劃好了。

“該拿出證據的,應該是檢方那邊吧?”

只見,古美門始終一臉微笑。

他清了清西服的衣領,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樣。

“大家還記得這個案子在民事訴訟中的情況嗎?”

在場所有相關人員,紛紛點了點頭。

這場抄襲案是從民訴開始的,因為是自訴案件中的民帶刑,可以說是有了民訴才有刑訴。

“那我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只聽古美門這么說道。

“在本場侵權案中,法律關系的主體人分別是誰?”

九條玲正想也不想,便說道:“廢話,當然是被告虎倉大介,還有……”

說到這里,他猛然間停住了,倒抽一口氣。

這個時候,他才意識到了這個案子最關鍵的一個地方。

沒錯。

在民事訴訟中,把虎倉大介告上法庭,說他抄自己書的人,是一個叫木村拓也的人。

然而,那本書真正的原作者是誰?

是田所俊哉。

也就是說,那個叫木村拓也的人,其實沒有資格成為這個案子的原告!

因為書不是他寫的,他的法益沒有被侵犯,所以他無法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那么,這場官司的“主張”就不存在。

按照司法流程,無主張就無法庭,你都沒辦法當原告,那哪來的被告?

這樣的話,虎倉大介會被立馬無罪釋放!

“又是這一套啊。”

旁聽席上,小哀差不多明白了,點了點頭。

“呃,什么這一套?”

一旁的毛利蘭眨了眨眼,還沒反應過來。

“我是說古美門……我哥哥用的招數。”小哀淡淡笑道,“他很擅長利用司法程序制造有利機會,在他這邊看來,與其和對方搞證據拉扯,不如直接攻擊司法程序來的更為有效。”

“原來如此。”

毛利蘭恍然大悟,不由說道。

“這也太卑鄙了吧!這不就是在利用法律漏洞嗎?而且,只看司法程序合不合理,完全不顧案子的真相,那法律要來有什么用!”

小哀搖頭,如此說道:“沒辦法,這就是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區別。”

毛利蘭動了動嘴,忍不住說。

“說實在,我在學法律的過程中,偶爾也在想,這些程序要來有什么用?有人都犯法了,都傷害到別人了,被傷害的人去告他,結果法庭跟你來一句,你的取證過程不符合程序,那個人就無罪了……這種情況,找誰說理去?”

“嗯,我哥哥以前也和我說過這些東西。”

小哀看了她一眼。

“他說過,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你可以比作高考——哦,就是海洋對面國家的一個考試。高考首先就是篩選掉一批沒有資格上大學的,這些沒有資格的,就是相當于程序正義不合格。只有通過高考了,也就是通過了程序正義,你才有資格去討論結果正義。”

“唔……什么意思?”

毛利蘭迷迷糊糊,頭上的角亂扭亂扭。

一副完全沒聽懂的樣子。

“好吧,那你要努力了。”小哀說道,“我哥說,聽不懂這些話的人,換算到法律領域,就和那些高考沒通過的人一樣,說明你法律還研究的不夠深入。”

毛利蘭不由撇嘴:“那你聽懂了嗎?”

“呃,其實我也沒聽懂……”

“那你還說我。”

“嘿嘿。”

小哀調皮一笑,吐了吐舌頭。

毛利蘭見狀也是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腦袋。

兩個女孩互相鬧作一團。

同時,法庭之上。

在意識到本案最關鍵的一個地方后,九條玲正一下子便感覺棘手了,此時的他額頭上已是汗如雨下。

古美門這一招可謂是非常犀利。

因為是自訴案,有民才有刑,如果這個主體關系人解決不了,這個案子就只能被撤訴!

誰來都救不了!

那邊,古美門又趁勝追擊。

“現在情況已經非常明了了。”

古美門一臉微笑。

“一個沒有權利去狀告他人的人,卻成為了本場案子的原告,這不是非常可笑嗎?”

頓了頓。

他抬頭看向審判席法官。

“庭上,這場案子本來就不該存在,因此我請求宣判,檢方立刻撤訴!”

古美門的話語鏗鏘有力,吐字力道非常有氣場。

看著對方臉上的微笑,九條玲正更是心中慌亂不已。

冷靜,一定有辦法!

他心中告誡自己。

此時,審判員那邊討論了一陣,目光齊齊看向檢方席位。

“檢方,請陳述你的觀點。”法官咳嗽了一聲,“你如何能證明,在本場侵權案中,被告侵權行為的主體,系為民訴案中的原告?”

這話一出,立刻提醒了九條玲正。

九條玲正眼中再次燃起希望,抬起了腦袋。

“證人,你可以證明你所著作的,《流浪的貍花貓》,該書著作權的所屬人,為本案民訴原告木村拓也嗎?”

沒錯,只要能證明木村拓也擁有著作權,那他就有資格成為原告,有資格參與到這件案子中來!

到時候,古美門這一招就行不通了!

那邊,古美門瞇了瞇雙眼,看了一眼臺上的法官。

果然,這個官司是一場絕對的逆風局。

他是何等的人精,當然看出來,從頭到尾,這些審判員都是站檢方那邊的。

幸好之前他用了一些手段,把案子的知名度拉高了。

否則一開始就不會好打,恐怕沒幾個回合,法官就會直接判他這邊敗訴。

不過也無所謂。

這個案子打贏后,他就會有兩億左右的酬金。

這個律師費是迄今為止他打過的官司中,最高的一次收入了。

正所謂富貴險中求,有相應的收入、就會有相應的風險,倒也能夠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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