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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太窄了,只能爬進去,根本無法實施有效的抓捕,進洞的民警反而有危險。
杜隊又急又氣:“還真是個安迪!現代版的安迪。”
皮鵬對兩位領導說:“我有一個辦法,可以試一試。”
黃一為知道除話癆戴家興外,技偵組的人大多數和他一樣不會輕易亂說話,他相信皮鵬一定有了主意。
皮鵬說:“我們可以火攻。”
黃一為和杜隊幾乎異口同聲地說:“你說說。”
皮鵬說:“周圍都是警察,每個人手上都有他的畫像,他很難逃過盤查,很可能藏在地道里,等我們走了,他再跑。我們可以這樣,第一步,把床挪開,露出洞口。第二步,院里有很多紙殼箱,把紙殼箱撕成塊,把其中一面灑少許水。第三步,把紙殼箱拿到洞口點燃,主要作用是放煙,撒水就是不讓紙箱燃燒得太旺。第四步,把屋里的電扇啟動,向洞里吹煙,也許能把他嗆出來。”聽了皮鵬的妙計,大家拍案叫絕。
放煙20分鐘后,杜隊接到了張威的報告,一個下水道的蓋子里開始冒煙了,冒煙的地方離發現手機的地方只有20米。又過了5分鐘,下水道的蓋子被掀開了,一個花白頭發的人從里面鉆了出來,不住地咳嗽著。張威上前扭住了他,仔細一看,正是楊榮魁!他穿著的正是襲擊夏蓮時的那套衣服!杜隊本來是一個有點自負的老刑警,這一次他不禁伸出了大拇指,360追兇果真名不虛傳!
楊榮魁到案了,背負著20年來的惡名、冤屈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交待了所有的作案經過。主審是黃一為,以下是部分口供記錄:
問:為什么要殺人?
答:20年了,我活得人不人鬼不鬼。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財富,失去了家庭。坐牢的時候被人打,腿被打瘸了,哪怕坐牢,我也是罪犯里最低等的,因為我是墻間犯,誰見誰打!我要讓他們得報應!
問:為什么出獄七年后才開始報仇?
答:前幾年沒有找到她們。
問:后來你是怎么找到她們的?
答:有一次收廢品,到了美容院,偶然看見了史艷茹。
問:都過去20年了,你怎么確定是她?
答:別人叫她艷茹姐,而且她的長相變化不算太大。
問:說說你殺史艷茹的過程。
答:用了幾天的時間,我摸清了她的活動規律。在她車旁邊的綠化帶里等著她。在她開車門的時候,用鐵管敲了她的頭。然后用紗巾捆起來,放到了三輪車上,用收來的紙箱蓋住了尸體,運到了李家莊附近的避雨洞里,扔在了那兒。
問:鐵管是哪兒來的?
答:路上撿的?
問:在哪兒撿的?
答:就在史艷茹的車附近。
問:為什么要砸死者的臉?
答:我不想讓你們查到她的身份。我怕血濺到身上,用紗巾包住了她的頭,然后用鐵管在她臉上砸了幾下。
問:頭頂砸了幾下?臉上砸了幾下?你說清楚點。
答:頭頂砸了三四下,臉上大概砸了十來下,我記不清了。
問:為什么要到李家莊拋尸?你怎么知道李家莊那兒有避雨洞?
答:刑滿釋放后,我老婆和女兒不認我,不讓我回家。我曾經在那兒的避雨洞里住過幾個月,后來收廢品才到縣城附近住的。
問:殺夏蓮的時候為什么要選擇白天?你不怕別人發現嗎?
答:我顧不了那么多了,我跟蹤她,發現你們找過她。我覺得我可能已經暴露了,所以抓緊時間動手了。
問:你在哪兒看見我們見面的?
答:在夏蓮家小區附近。
問:說具體點。
答:在小區門口。
問:你知不知道夏蓮沒死?
答:我不知道。
問:知道她沒死,你還會殺她嗎?
答:也許會吧,我說不清楚。
問:殺夏蓮的時候,你有沒有手下留情?
答:有點狠不下心。有人喊,我就跑了。
問:你是不是去過縣醫院兒科?
答:是的。
問:目的是什么?
答:我經常到那兒收廢品,隔三差五就會去一次。
問:恐怕沒那么簡單吧。你是去看你女兒徐鳳智的,她原來叫楊鳳智,對嗎?
答:……(他沒說話)
問:我們知道的,遠比你想象得多。我希望你說實話。
答:是的。我去那兒收醫療廢品,就是想多看她一眼。
問:她認識你嗎?
答:她不認識!我保證她沒有認出我!警察同志,請你們相信我!
問:你在綠化帶里等史艷茹的時候,有沒有見到其他人?
答:沒有!絕對沒有!我沒有見過小鳳!
問:你是說徐鳳智嗎?
答:……
問:我剛才問的是有沒有見到其他人,并沒有提到徐鳳智。你怎么知道我說的是她?
答:我……
問:你在案發現場見過徐鳳智,對嗎?
答:沒有!絕對沒有!
問:地道是什么時候挖的?
答:三年前就挖好了。
問:為什么挖地道?你是不是早就策劃好犯罪計劃了?
答:不是。我在監獄就很孤獨,出來后也是一樣,身邊沒有親人和朋友。其實出來以后更寂寞,我經常做噩夢。夢里經常被人打,我想逃但是逃不掉,我想說話但沒人相信我。后來我就想挖一條地道也許會有用,也能打發時間。挖完以后,果然睡得比原來好了。沒事兒的時候我就挖,就當業余愛好了,好歹有個干的。
黃一為很驚愕,挖地道恐怕是他此生聽過的最奇葩的業余愛好了。這時,戴家興送來了血跡檢驗報告,在楊榮魁的廢品收購站發現的血跡確實是史艷茹的,那輛車確實是運尸車。
看過報告的黃一為和杜隊還是認為楊榮魁的口供有問題。杜隊認為,楊榮魁確實知道夏蓮所住的小區,但他沒有看到夏蓮與警察見面,因為他供述的見面地點是小區門口,而不是小區對面的奶茶店。
黃一為同意杜隊的想法,他還提出了另外一些疑點:“說到徐鳳智,他就特別緊張,努力讓我們相信徐鳳智和史艷茹的死沒有關系。根據徐鳳智的口供,她承認自己去找過史艷茹,但楊榮魁卻極力否認看到了她。我認為他一定看到了徐鳳智,因為他不確定史艷茹具體的下班時間,而史艷茹的下班時間本身就不是很確定。他必須提前到場才能下手,所以我覺得他一定看見了徐鳳智。作為一個父親,他作假口供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女兒。”
杜隊明白了黃一為的意思:“你是說,徐鳳智殺了人,而楊榮魁幫他隱瞞事實了。”
“我覺得有這個可能。”黃一為說,“他說的作案過程,包括殺人過程、拋尸過程和偽裝現場的過程,以及對拋尸地點的選擇,拋尸的電動三輪車是他的,都證明他目擊并參與了整個過程,尤其是拋尸過程。徐鳳智沒有去過李家莊,根本就不知道藏尸地點,也沒有電動三輪車,她無法完成拋尸。”
“你說得很有道理,問題是我們怎么證明徐鳳智有罪。她承認到過現場,但不承認殺人。現場附近的監控沒有拍到她進出現場的全過程,小區恰好又停電了,無法查詢案發時間段的監控錄像,我們沒有證據。”杜隊說。
黃一為說:“明天我們就要返回市里了,時間有限,李局給你的破案期限也快到了,只好冒險玩一把了。”
杜隊見識過市局技偵組的本事,他相信黃一為,好奇地問:“有什么妙計?”
黃一為笑笑說:“算是一種心理戰吧!”
按照黃一為的建議,杜隊安排張威把徐鳳智接到了局里。理由很正當,徐鳳智和楊榮魁是父女關系,楊榮魁被逮捕了,應該通知他的直系親屬,趁機讓他們見一面,試圖取得更大的突破。徐鳳智不承認是楊榮魁的親生女兒,對于見楊榮魁很抗拒,這完全在黃一為的意料之中。
黃一為不動聲色地說:“徐女士,不見就不見,我們尊重你的想法。我給你講一個故事,聽完以后,你見不見他,再作決定。”徐鳳智沒說話,默認了。
黃一為說:“二十年前,在史家洼村發生了一起非常轟動的猥褻幼女案。受害人是一個11歲的小學生,目擊者是另一個9歲的小學生。由于當時偵破技術落后,再加上新聞的發酵和網民的聲討,嫌疑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入獄后,他多次上訴。被駁回后,他曾經5次逃獄,最終被加刑3年,一共服刑13年。七年前出獄,他的妻女已經移居到縣城,但拒絕他回家。他在外流浪了7年,以收廢品為生。隔三差五到縣醫院兒科收醫療廢品,目的是偷偷看一眼親生女兒。”
黃一為觀察到徐鳳智的表情有很大起伏,繼續說:“十幾天前,一個叫史艷茹的美容院女老板被殺死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找到了史艷茹的同學夏蓮,得知了一個非常驚人的消息。當年,猥褻幼女案是一樁錯案,他是清白的。”
徐鳳智從椅子上噌地一下站了起來,滿臉驚訝地問:“怎么回事?”
“史艷茹就是當年的受害者,夏蓮就是當年的目擊者。兩個孩子經常偷小賣部的零食,被發現后,與他發生撕扯,所以在史艷茹的手臂、胸部和后背留下了淤青,衣服也破了,后來這些都成了猥褻幼女的證據。他揚言要找史艷茹的家長,史艷茹怕挨打,就說他想墻間自己。誰也沒想到,史金平脾氣火爆,不查之下報警了,史艷茹就更不敢說實話了。而夏蓮年齡太小,根本不懂什么是墻間,只是如實說明了他和史艷茹撕扯的過程,夏蓮糊里糊涂成了猥褻幼女并試圖墻間的目擊者。”
徐鳳智呆呆地坐回到椅子上,流下了淚水。
黃一為沒理她:“某一天,他發現女婿出軌了史艷茹,女兒女婿經常被史艷茹騷擾。二十年來,他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他想為女兒做點什么,但女兒根本不認他。最終,為了女兒的幸福,他決定幫女兒一把,除掉史艷茹。摸清史艷茹的活動規律后,他悄悄藏在綠化帶里。在史艷茹準備開車門的時候,用方鐵管敲暈了她。把她綁起來,放到三輪車上,向北走小路去了他曾經住過的避雨洞,把尸體扔在了那里。明天我們會把本案的材料遞交給檢察院,殺人并毀壞尸體,他可能被判死刑。我們所有的辦案民警為他惋惜,他為了女兒的幸福,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殺人犯。坐了13年的牢,背負著墻間犯的名聲,艱難地過了20年。奔赴刑場前,他的親生女兒卻不愿見他,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徐鳳智已經泣不成聲,她哽咽著說:“警察同志,別說了。讓我見一下我爸。”
黃一為和杜隊對視了一眼,會心地一笑。杜隊把見面地點安排在了詢問室里。當戴著手銬的楊榮魁出現在徐鳳智面前,徐鳳智再也忍不住二十年思念與愛沖上去,抱住了自己的父親,兩人放聲痛哭。杜隊沒有阻止他們,讓他們哭一會兒,這也是黃一為的建議。另外給了他們10分鐘的時間,說了說家常話。
10分鐘后,楊榮魁被帶了出去。黃一為坐了下來,對徐鳳智說:“你沒有什么話對我們說嗎?”
她有點吃驚:“我——我沒有什么說的呀。”
黃一為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那我給你講一下這個故事背后的故事,剛才那個故事只是表面現象。主人公發現女兒從醫院下班后沒回家,直接去了史艷茹的美容院附近。史艷茹出現后,她們發生了爭吵,不歡而散。女兒氣不過,隨手操起路邊的一根生銹的方鐵管,敲死了史艷茹。他尾隨在后面,看到了全過程。他讓女兒趕緊走,剩下的事情全交給他。女兒走以后,他把尸體扔到了李家莊附近的避雨洞里,并且毀了死者的容,目的是讓警察無法查到死者的身份。他做的事情確實一度給我們辦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難,辦案初期我們在尋找死者的身份上花了很大精力。他的目的現在已經達到了,女兒可以心安理得地過完自己的人生,而他以自己的生命成就了女兒。你覺得這個故事怎么樣?如果你是那個女兒,你會怎么樣?”
客觀地說,有的情節是黃一為推斷的。為了破案,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其實這種方法黃一為運用得已經很成熟了。徐鳳智徹底崩潰了,泣不成聲。
稍稍平靜下來后,對黃一為說:“史艷茹確實是我殺的。”她供述了作案過程,她是一個完全沒有作案經驗的人,小區停電和附近沒有監控完全是偶然的。她只是氣不過,才敲了史艷茹幾下,沒想到她真死了。楊榮魁出現了,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樣。楊榮魁讓她趕緊走,叮囑她無論誰問起來,一口咬定不知道殺人的事情。這些天,她一直想找楊榮魁,可惜多年不聯系了,最終沒找到。她交待的作案細節與黃一為的推斷完全一致。
黃一為心里默默檢討著自己,第一次與徐鳳智見面的時候完全沒有看出她在說謊。客觀上,楊榮魁目擊了殺人過程,還處理了尸體,楊榮魁殺人的動機符合邏輯,證據也很全面,推斷他是兇手很正常。殺史艷茹是臨時起意的,停電和監控不是她故意策劃的,史艷茹混亂的男女關系,加上徐鳳智的性別,即便她說殺人了,也很容易讓人覺得那些話就是一個吃醋的小女人在激憤之下胡說的。
事實上,徐鳳智說過人是她殺的,只不過她說是用刀割的,可見徐鳳智有極高的情商、冷靜的心理和高超的談話技巧。很多事情從她嘴里說出來,既讓人吃驚,又讓人覺得合理。她故意說出了一部分事實,也會故意留一些破綻,然后再給出相對合理的解釋。如果這種解釋是無懈可擊的,反而更容易讓人懷疑。她的表現完全符合她在事件中的身份和心理狀態,而這一點造成了他第一次的誤判,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這樣一個犯罪分子。黃一為拿出了筆記本電腦,在工作筆記中認真地記錄了自己第一次的失誤和最終找出徐鳳智犯罪事實的過程。
楊榮魁再一次坐在了審訊室,看著徐鳳智的審訊錄像,忍不住大放悲聲:“傻孩子,這是何必呢?”
他最終承認自己其實不想殺任何人,打傷夏蓮完全是想把警察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在醫院里,他看到警察找徐鳳智了,打夏蓮就是為了轉移警方的注意力。為了把缺失的父愛還給女兒,他早就做好把殺人罪名攬上身的準備了。徐鳳智是真殺人,楊榮魁只想惹禍上身并不想殺人,這解決了黃一為的疑惑——兩起案子的作案特征為什么有巨大差別。
黃一為問:“你保留了帶血的銹鐵管和泡沫板,這是為什么?你為什么不銷毀這些證據?”
楊榮魁擦了擦眼淚:“是我故意留下來的。”
黃一為說:“你想讓我們知道你是真正的兇手。”
他點點頭,嘆了一口氣:“是的。可惜沒成功。”
黃一為說:“我毫不懷疑你對女兒的愛,但你的方法是錯誤的。”
他看著黃一為,一言不發。黃一為說:“你毀壞尸體,做偽證,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該負法律責任。”
楊榮魁說:“我明白!”
第二天早上十點,與靈新縣的戰友們依依惜別后,一行人踏上了回程。楊榮魁猥褻幼女案本來就是一個錯案,因為大人和小孩強弱差異明顯,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生理特點,事件的絕大多數參與者維持著固有觀念,幾乎所有人都被道德上的執念綁架了,造成了楊榮魁的悲劇。雖然他要背負偽證罪、故意傷害罪和非法處理尸體罪,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于黃一為來說釘是釘鉚是鉚,仍然為楊榮魁找了律師,準備申請司法賠償。不為別的,黃一為只想維護法律本來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