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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章 賣給俄商的新商品和炸韃子的新火器


更新時間:2024年06月11日  作者:空谷流韻  分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穿越奇情 | 空谷流韻 | 大明英華 


入殮師靈異錄小說:、、、、、、、、、、、、

安全地把五萬兩銀子送到大寧鎮后,鄭海珠留了一個月的時間,在大寧考察三樁事。

頭一樁,是醋。

“這個,是用番薯釀的?”

大寧城西的釀造坊中,鄭海珠嘗了一口勺子里的醋,驚喜地問朱廷華。

朱廷華讀出了上官眼中的贊許,松了一口氣。

這位自小生長在代郡的宗室子弟,兒時家境尚可時,吃的都是大同城里數一數二的米醋。

山西老醋,蒸、酵、熏、淋、陳幾個步驟已經不是什么秘方,但要口味醇厚,原料要么是高粱,要么是黃黏米。

去歲,鄭海珠把朱廷華從滿桂的隊伍里帶到大寧府城,讓他從一個炮兵組長換到更適合的研發崗位時,給他的命令卻是,不能動用保障行軍打仗的糧米,而要用已經在塞外苦寒之地引種成功的番薯來釀醋。

釀醋的原理,在發酵的環節,用什么糧食,都差不多,但朱廷華發現,原本令米醋更香的“熏制”工藝,卻令番薯醋的成品散發出苦味。

他只得舍棄這一步,得到的番薯醋雖然不那么澀口了,在他嘗來,卻又淡又甜。

鄭海珠看出朱廷華表情里的深意,勉勵道:“真的很好,朱先生,我不誆你,這樣的醋,羅剎人會喜歡的。”

“呃,是何道理呢?醋,不應該和酒一樣,越是醇郁濃香,才越好么?”

鄭海珠笑著又舀了一勺甘薯醋,走到門邊,對著陽光,欣賞被映得更像瑪瑙的紅色液體。

她對朱廷華解釋道:“我上回來塞外,所帶的大明特產里,除了茶葉絲布和瓷器,還有山西陳醋和我們蘇松一帶的浙醋。我發現,羅剎使者喜歡紅茶勝于綠茶,因為他們需要紅茶的濃厚來給肉類解膩。但對醋,他們卻更喜歡淡而甜的,因為,要蘸面包吃。”

“面包?”朱廷華頭一次聽到這種食物的名字。

“對,面包,用小麥發酵的一種干糧,比我們的饃松軟。那些羅剎人,將橄欖油滴進浙醋里,吃得贊不絕口。但浙醋,用蘇杭的米糧來釀,又要像紅茶那樣,經幾千里才能運到察罕浩特,成本太高,羅剎人嫌貴,我們呢,也賺不了幾個錢。不如就地取材,用這里越種越多的番薯來釀醋,和浙醋的口味很像,每升的毛利,更多。”

朱廷華明白了,解惑之余,心間才充盈了真正的成就感。

他在大同,領受的是貧窮、折辱、陷害,與隨之而來的身體殘疾,只有來到塞外這座軍事重鎮后,他才覺得,做人的尊嚴又回來了。

雖然,他暗生情愫的那位異族女將領,荷卓,對他似乎并沒什么繾綣之意,但被重新安置到大寧城中后,朱廷華在操持匠心的忙碌中,竟也漸漸淡忘了佳人,他后來細忖,應是并沒有真的愛意深種之故。

此刻,得了真摯的認可,朱廷華變得更積極起來。

“鄭夫人,番薯還能釀酒的。只是,番薯酒與高粱酒比,不太好喝,有點澀。”

鄭海珠饒有興致問道:“那,這番薯酒辣不辣?我的意思是,它喝下去,燒嗎?”

朱廷華點頭:“燒,胃里像裹了團火似的。”

“那就成,羅剎人也會喜歡,”鄭海珠胸有成竹道,“他們那地方,更北,更冷,就是要這種燒刀子一樣的酒,才能給他們暖和的幻覺,他們會買賬的。你也釀起來吧,若人手不夠,我請黃老爺再給你找一些百姓來。我還會與黃老爺說,大寧鎮,除了新設一個金融司,管著你山西老鄉常公子的票號外,還要新設一個商貿司,分設茶、馬、絲布、酒醋等局,你自然是酒醋局的主事。”

朱廷華更歡喜了,大膽地問道:“那,草民能有官職?”

朱廷華哪會意識到,這是國有輕工業的雛形,他首先想的,總還是繞不出求一件胸前有補子的官袍。

鄭海珠認真道:“那當然,就像工部下轄的兵仗局,主事也有品級。”

給朱廷華打完雞血,鄭海珠又換了個場子,由馬祥麟帶著,去檢驗宋應星造手榴彈的成果。

宋應星,看起來比朱廷華更意氣昂揚。

“夫人,這鯨魚油,真是好東西哇,塞北隆冬,呵氣成冰,這油也不會凍,用燒堿,就能再精煉。”

“嗯,紅毛的玩意,貴得還是挺有道理的。那,我上回離開之前,擔心的強水油像摔炮一樣,一碰就炸,你試出來了么?”

宋應星略現心有余悸之色:“多虧夫人提醒,我帶著火藥匠,依著徐翰林的《造強水法》,造出強水后,與精煉油混合,試了幾滴在陶片上,用長桿子挑著石塊砸下去,頭兩次無事,第三回時,那陶片忽然像瓷雷一樣,被炸得粉碎。”

“那,怎么解決的,是用我說的土灰混合進去嗎?”

“回夫人的話,用谷糠或者爛棉花絮子,”宋應星從工匠手里拿過一個空心鐵球,演示道,“將強水油浸過的谷糠或者棉絮,再加一點點火硝粉,填在鐵球下頭,上面壓實黃土,但中間留個孔,插上鹽麩木桿子,我們試了,扔幾次,它都不會炸,除非,把鹽麩木桿子點了,再扔出去。”

說著,宋應星親自去撿了兩個“手榴彈”,先往空曠的土坡上扔了一個,又點燃另一個的鹽麩木再扔出去。

果然,前者就像個普通的鐵疙瘩,后者,則在落地的同時,就劇烈爆炸了。

鄭海珠過去細看,鐵片最遠能炸到兩丈遠的地方,也就是現代的六七米。

她想了想,對馬祥麟道:“祥麟,這種比瓷雷還厲害的手雷,在野戰里,我們主要是對付沖過火炮和火繩槍轟擊距離的騎兵與步兵的。步兵速度慢,而且互相的距離近,扔手雷的軍士,比較好算時機。騎兵就麻煩些。你與皇太極的正白旗,有過對沖的交手,韃子的騎陣隊形、速度,你清楚,所以,你得給宋先生估一估騎兵沖陣時的速度和彼此間距,讓宋先生把手雷做得更能炸準。”

馬祥麟有實戰經驗,宋應星有理工男的思路,二人皆是一聽就懂了。

鄭海珠說的,其實是手榴彈原理中的“延遲時間”和“殺傷半徑”要素。

目下,宋應星做出的手榴彈,安全性和原始雷管,都已顧及,還要精益求精的,就是爆炸的時機,不能扔在半空時炸了,或者扔進敵營后還要過一會兒才炸。

以及,炸的時候,鐵片的有效殺傷距離,要在盡量遠和手榴彈本身的重量之間,找到平衡,鐵疙瘩做得太大,軍士們肯定背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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