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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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最上層還放著她的羽絨服,米白色的,袖口沾著塊咖啡漬——是他去年打翻咖啡杯時濺上的,齊雪當時氣得哭了鼻子,說“這是我最喜歡的一件”,卻還是舍不得扔掉。
天色漸漸暗下來,譚越沒開燈,坐在沙發上看著窗外的暮色漫進屋子。
對面樓的燈一盞盞亮起,有戶人家的廚房里傳來炒菜聲,油煙味順著風飄過來,帶著醬油和蔥姜的香氣,像極了齊雪做的紅燒肉。
他突然想起,今天還沒吃飯,肚子餓得發慌,卻沒力氣站起來找吃的。
手機在茶幾上震動,是臺里同事發來的消息:“譚哥,明天的策劃會資料我放你桌上了。”
他盯著屏幕看了半天,才想起自己明天還要上班。
手指在屏幕上劃著,不小心點開了相冊,最新的一張照片是上個月拍的,齊雪穿著他的灰色毛衣,窩在沙發上笑,陽光落在她發梢,像鍍了層金。
他的指尖在屏幕上輕輕摩挲著她的笑臉,眼淚突然就掉了下來,砸在手機殼上,發出細微的聲響。
樓下傳來收廢品的吆喝聲,帶著悠長的尾音,“收舊冰箱舊電視——”。
譚越走到窗邊,看著收廢品的三輪車慢悠悠地駛過,車斗里堆著的舊家具在暮色中像群沉默的怪獸。
他突然想把家里的東西都賣掉,賣掉那盞蒙著灰的吊燈,賣掉總滴水的水龍頭,賣掉那只結著水垢的水壺,賣掉所有帶著回憶的物件,或許這樣,就能把齊雪徹底從心里也賣掉。
但他終究沒那么做。
凌晨三點,譚越躺在床上,展轉難眠。
旁邊的枕頭還保持著齊雪睡過的形狀,上面沾著根她的頭發,烏黑的,纏在枕套的花紋里。
他想起以前,齊雪總愛枕著他的胳膊睡,說“這樣有安全感”,結果每次他的胳膊都麻得失去知覺,卻舍不得叫醒她。
窗外下起了雨,淅淅瀝瀝的,敲打著玻璃窗。
譚越起身走到窗邊,看著雨水在玻璃上劃出蜿蜒的痕跡,像幅流動的畫。
想起齊雪最怕打雷,每次下雨都要鉆進他懷里,緊緊攥著他的衣角,“有你在我就不怕了”。
現在雨下得這么大,不知道她有沒有害怕。
雨停的時候,天已經蒙蒙亮了。
譚越煮了碗面條,放了兩個雞蛋,是齊雪教他的做法,“水開了再下面,煮三分鐘正好”。
面條煮得有些軟,雞蛋也煎糊了,味道卻和記憶里的很像,帶著淡淡的煙火氣。他吃著吃著,眼淚就掉進了碗里,咸咸的,和面條的味道混在一起,說不出是苦還是澀。
同一時間,齊雪的公寓里,行李箱還放在玄關沒打開。
她坐在沙發上,手里捏著那雙粉色棉拖鞋,毛茸茸的絨毛蹭著掌心,帶來熟悉的暖意。
這是她第一次在這個公寓過夜,裝修是李姐找人設計的,極簡風格,冷冰冰的,沒有一點家的味道。
廚房的水龍頭是全新的,打開時水流順暢,沒有一點鐵銹味。
她接了杯水,卻沒喝,目光落在空蕩蕩的冰箱上——以前那個家里的冰箱,永遠塞滿了譚越買的水果,第一層是她愛吃的草莓,第二層是他愛吃的橘子,第三層是他們一起做的速凍餃子。
手機在茶幾上震動,是李姐發來的行程表:“上午十點品牌方采訪,下午兩點雜志拍攝,晚上七點慈善晚宴。”
她看著那些密密麻麻的行程,突然覺得很累,比拍三天三夜的夜戲還累。
走到陽臺,城市的霓虹燈在玻璃上投下斑斕的光影,像片虛假的星空。
她想起以前在那個老房子的陽臺,譚越會搬個小馬扎,陪她看星星,給她講星座的故事。
“你看那個獵戶座,”他的手指劃過夜空,“最亮的那顆是參宿四,就像你一樣。”
打開行李箱,想把那雙棉拖鞋拿出來,卻看到壓在下面的真絲襯衫,領口的珍珠紐扣在光線下閃著光。
她想起譚越穿著這件襯衫的樣子,站在廚房門口看她做飯,陽光落在他身上,溫柔得像幅畫。
眼淚突然就掉了下來,砸在棉拖鞋上,暈開一小片深色的印記。
她拿起拖鞋,走到臥室,放在床腳,像在那個老房子里一樣。
穿上拖鞋的瞬間,腳底板傳來熟悉的柔軟,仿佛又回到了那個冬天,她穿著它在屋子里轉圈,譚越從背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發頂,說“慢點走,別摔了”。
床頭柜上的手機屏幕亮著,是助理發來的消息:“齊姐,明天的晚宴禮服選好了,放在衣帽間了。”
齊雪沒回,拿起手機,點開和譚越的對話框,最后一條消息還停留在她發的“我很累,別再發消息了”。
她猶豫了很久,輸入“拖鞋很舒服”,又刪掉,換成“謝謝你”,最終還是鎖了屏。
窗外的天快亮了,第一縷晨光透過窗簾縫隙照進來,落在床腳的棉拖鞋上,泛著毛茸茸的光。
齊雪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聽著遠處傳來的第一班公交車的報站聲,突然很想念那個老房子的晨霧,想念廚房里飄來的粥香,想念那個總愛開著玄關燈等她回家的人。
只是,有些想念,只能藏在心底,像那雙舍不得扔掉的棉拖鞋,帶著家的溫度,卻再也回不去了。
譚越把最后一口面條咽下去時,窗外的晨霧正慢慢散去。
他看著碗底殘留的面湯,映出自己模糊的倒影,像幅失焦的畫。
洗碗時,洗潔精泡沫沾到無名指的戒指上,泛起細小的白泡,他下意識地想把戒指摘下來,指尖卻在碰到金屬的瞬間停住——這枚戒指,齊雪曾在無數個清晨幫他戴過,指尖劃過他指節的觸感,比泡沫更清晰。
陽臺的洗衣機發出嗡鳴,是他昨晚把那件真絲襯衫丟進去洗了。
烘干提示音響起時,他走過去拿出襯衫,領口的珍珠紐扣在陽光下閃著光,針腳處的線頭松了兩根,是齊雪親手縫的痕跡。
他找出針線盒,里面的紅線還是去年她繡兔子玩偶時剩下的,穿針時手指抖得厲害,線在針眼里鉆了三次才穿過去。
縫到第三針時,針尖扎破了指尖,血珠滴在白色的襯衫上,像朵細小的紅梅。
他想起齊雪以前總愛扎到手,每次都舉著手指湊到他嘴邊,眼睛亮晶晶的:“吹吹就不疼了。”
那時他會笑著把她的手指含在嘴里,嘗到淡淡的護手霜味道,是她慣用的櫻花味。
把襯衫掛回衣柜時,看到齊雪的羽絨服還掛在最上層,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著柔和的光。
他踮起腳把羽絨服取下來,袖口的咖啡漬已經變成了淺褐色,像片干枯的落葉。這是她拍《冬日戀歌》時買的,戲里她穿著這件羽絨服在雪地里奔跑,戲外總抱怨“太沉了,跑不動”,卻在殺青那天抱著羽絨服說“這是今年最暖的禮物”。
手機在褲兜里震動,是物業發來的通知:“今日將檢修樓道燈,請注意配合。”
譚越盯著“樓道燈”三個字發呆,想起齊雪總說“這燈太暗了,晚上回來害怕”,他當時笑著說“有我呢,我接你”。
現在燈要修亮了,接她回家的人卻不在了。
他走到玄關,看著那盞暖黃色的小燈,開關上還留著齊雪的指紋——她總愛用食指按開關,說“這樣最省力”。
指尖覆上去時,溫度恰好,像她的手指還停留在那里。
猶豫了很久,他還是按下了開關,暖光熄滅的瞬間,玄關突然暗得讓人心慌,像被抽走了最后一點溫度。
齊雪是被鬧鐘叫醒的,手機屏幕上顯示著“上午十點品牌方采訪”。
她坐起身,腳底板碰到床腳的棉拖鞋,毛茸茸的觸感順著神經爬上來,像只溫柔的手輕輕撓著心尖。
這雙拖鞋的鞋底已經磨得很薄,走在公寓光滑的地板上會打滑,卻比衣帽間里那些名牌拖鞋更讓人安心。
洗漱時,鏡子里的自己眼下烏青未褪,遮瑕膏蓋了三層才勉強遮住。
她擠牙膏時,下意識地擠了兩厘米——這是和譚越一起養成的習慣,他總說“擠太多浪費”,卻在她每次擠少了的時候偷偷再擠一點。
泡沫在嘴里泛著薄荷味,她卻嘗到了淡淡的草莓味,是昨晚夢里的味道。
衣帽間里掛著十幾套禮服,李姐特意讓人熨燙平整,標簽還沒拆掉。
齊雪選了套香檳色的魚尾裙,拉鏈拉到一半時卡住了,她伸手去夠背后的拉鏈,指尖劃過脊椎的弧度,突然想起以前每次穿禮服,譚越都會站在她身后,手指輕輕捏著拉鏈頭:“慢點,別夾到肉。”
他的呼吸噴在她頸窩,帶著須后水的木質香。
采訪間的燈光亮得刺眼,記者的問題像連珠炮一樣砸過來:“齊老師接下來有什么工作計劃?”
“網傳您將出演國際大導的新片,是真的嗎?”
“您對感情生活有什么期待?”
提到“感情”兩個字時,她的睫毛幾不可察地顫了顫,嘴角的微笑僵硬了半秒。
“目前還是以工作為主。”她的聲音平穩,像照著劇本念的,“感情的事,順其自然吧。”
目光落在記者胸前的工作牌上,名字是“李雪”,和齊雪只差一個字。
她突然想起譚越總把“齊雪”寫成“齊雨”,說“你的名字里該有水,不然太燥了”。
拍攝間隙,助理遞過來一杯熱可可,上面的奶泡打著漂亮的拉花。
齊雪喝了一口,甜膩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卻不如譚越做的熱可可——他總在里面加一小勺鹽,說“這樣才不膩”,當時她嫌奇怪,現在卻突然想嘗嘗那帶點咸味的甜。
傍晚的慈善晚宴上,水晶燈亮得像銀河,衣香鬢影間,齊雪舉著香檳杯穿梭,笑容得體得像張精心繪制的面具。
有人碰倒了侍者的托盤,紅酒灑在她的禮服裙擺上,深紅色的污漬迅速暈開,像朵盛開的玫瑰。
她想起去年生日,譚越做了紅酒燉牛肉,也是這樣不小心灑了一身,他笑著說“這下好了,咱們倆都成了花蝴蝶”。
晚宴結束時,李姐遞過來一件披肩:“外面降溫了,別著涼。”
披肩是羊絨的,柔軟得像云,卻不如譚越那件灰色毛衣暖和。
那件毛衣的袖口沾著她的染發膏,洗了很多次都沒洗掉,卻在每個冬天都給她最踏實的暖意。
回到公寓時,已是凌晨。
齊雪踢掉高跟鞋,赤腳踩在棉拖鞋上,走到廚房想倒杯水。
打開冰箱的瞬間愣住了——里面空蕩蕩的,只有幾瓶礦泉水,和那個老房子的冰箱截然不同。
以前這個時間,冰箱里總會有譚越準備的夜宵,可能是碗熱騰騰的面條,也可能是盤切好的水果,用保鮮膜仔細包著。
手機在茶幾上震動,是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陽臺的向日葵開花了,比你說的還亮。”
齊雪盯著短信看了很久,指尖在屏幕上摩挲著“向日葵”三個字——這是她以前總念叨著要種的花,譚越說“等春天就種”,結果等來了秋天,花終于開了,看花的人卻散了。
她走到陽臺,城市的光污染太嚴重,看不到星星。
風從欄桿縫隙鉆進來,吹起她的長發,發梢掃過臉頰,像譚越以前總愛做的小動作。
手機屏幕還亮著,她猶豫了很久,終于回了條短信:“別澆太多水,會爛根的。”發送成功的提示彈出時,她突然蹲下身,肩膀在寂靜的夜里輕輕顫抖。
譚越收到短信時,正蹲在陽臺給向日葵澆水。
陶瓷花盆是齊雪挑的,天藍色的,上面畫著兩只兔子,其中一只的耳朵掉了塊瓷,是她不小心摔的。
他看著短信里的“別澆太多水”,突然笑了,眼淚卻掉進了花盆里,混著清水滲進土壤,像給花澆了杯帶著咸味的營養液。
晨光爬上花盆時,譚越把那件縫好的真絲襯衫穿在身上,領口的珍珠紐扣硌著鎖骨,帶著熟悉的重量。
他對著鏡子系領帶,打法還是齊雪教的“溫莎結”,她說“這樣顯得正式”。
鏡中的男人眼角有了細紋,卻在系好領帶的瞬間,看到了幾年前那個站在民政局門口的自己,眼里有光,心里有人。
齊雪把棉拖鞋放進鞋柜最上層,上面壓著雙嶄新的高跟鞋。
她看著鏡子里的自己,禮服的拉鏈已經修好了,裙擺的紅酒漬也被專業人士處理干凈,像什么都沒發生過。
只是在轉身離開時,腳步頓了頓,目光在鞋柜的方向停留了三秒,像在和某個看不見的人告別。
有些告別,不需要說出口,就像有些想念,永遠藏在心底。
老房子的向日葵還在開花,新公寓的棉拖鞋還在發光,只是澆水的人和穿拖鞋的人,再也回不到從前的時光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