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遇之到底是怎么想到,把黎瑞佳給弄出來作證的?
他怎么能篤定黎瑞佳肯舉報自己的母親?
這完全不是正常人可以想到的思路。
總覺得背后像是有一只無形的手在牽引、指點一般。
上官婉婉穩住越來越亂的心神,顫聲道:“黎瑞佳,你可以不回答他的問題,你是證人,并且是被告的親屬,你有權利保持沉默的!”
她還想挽救一下局勢。
她不甘心被顧遇之擺這么一道。
然而。
黎瑞佳頭也沒抬,劉海完全遮住視線,悶悶地開口道:“是……的。是她親手刺了第三刀,我親眼所見。”
“嘩——!”
現場一片驚呼。
法官連錘了三次“肅靜”,也遮不住眾人的喧嘩震驚。
黎美蓮咬著唇死死看著作證的女孩:“上官律師,她年紀小不懂事,你快幫幫她……”
上官婉婉無奈地捏了捏眉頭,站起身:“我反對。對方律師有逼迫證人作證的嫌疑……”
顧遇之完全不給她機會質疑:“逼迫證人的不是我,是她的母親黎美蓮。黎瑞佳同學,請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什么?
還有內情嗎?
快說快說。
臺下的觀眾都快憋瘋了。
這個看似簡單的殺夫案,案情一再反轉又反轉,證據一再推翻又推翻,他們已經不敢隨便相信任何一個新證據了。
垂著頭的黎瑞佳,聞言終于抬起了頭:“我,我那天晚上,并沒有被楊叔叔欺負,是我媽讓我說謊的……”
“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別忘了你母親的衣服上有你的血,那是鐵證。”上官婉婉急了。
黎瑞佳挽起手臂上的衣服,露出一條長長的疤痕:“那些血,是事后我媽用刀劃破我手臂染上去的,她教我說成是楊叔叔弄的。其實楊叔叔一開始就是和她為了一筆錢在吵架,我在旁邊上網參加吳先生走秀活動的直播,他們扭打到我身邊把我連著椅子撞倒的,我當時還在忙著發彈幕,證據就是,就是直播間里有我當時的發言記錄……”
角落里申請萎靡不振的王有志,聞言猛地想起來:“是,是有一個直播,我記得,我進去的時候直播還開著,聲音很吵,小佳是倒在地上但身上沒有血,是美蓮說她受了欺負,我才以為……我才動手……”
黎瑞佳接著道:“王叔叔刺得太輕了,他走后我媽說這樣不行,楊叔叔醒了會報復的,不如讓他,讓他一了百了我們還能拿保險金,所以,所以又補了一刀……”
黎美蓮絕望地捂住了臉。
上官婉婉說不出話。
楊老太太淚流滿面。
眾人:“……!”
千猜萬猜,也沒猜到是這樣的結局。
可憐的受害者原來是心思狠辣的加害人,把一個普通的為財殺人的案件包裝成了大家喜聞樂見的英雄救美。
最后還差點把英雄定為了殺人犯,自己拿著9000萬逍遙快活。
臺下一片此起彼伏的感慨聲。
這一次,就連法官都懶得敲法槌警告了,罷了罷了,他都覺得好震驚想大叫幾聲。
顧秋莎不住搖頭:“這劇情,曲折反轉地都可以寫小說了……祖兒?祖兒你覺得呢?”
一片震驚感慨中,席祖兒依然面不改色,表情淡然得如置身事外:“啊?有什么特別么,貪婪陰暗是人之常情呀。”
畢竟,大多數人都是泥做的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