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個沒有感情的、好可怕的女人。
上官婉婉眼神復雜地,從席祖兒身上收回視線,屏了屏呼吸,隨即自信地,抬頭轉向法官:“法官大人,既然雙方都證據不足,我認為,終審宣判應當維持……”
話未說完,被顧遇之猛地打斷:“你的確是證據不足。但,誰說我方證據不足?”
“顧律師,我知你意難平,但狡辯是沒用的……”
“上官律師,我的證據還沒有展示完,你急什么。法官大人,我申請傳喚證人。”
“同意。”
臺下陪審席有些震動,低聲私語不絕于耳。
“還有新證人?”
“會像上次上官婉婉那樣,帶來一個新的“真兇”嗎?”
“顧律師的大招一個接一個啊,我看上官律師要招架不住了。”
“素靜!”法官皺眉敲下法錘。
上官婉婉終于有些沉不住氣地問道:“顧律師還沒有說,傳喚新證人是用來證明什么的?”
顧遇之雙手撐在桌子上,一字一句,聽起來勝券在握:“目擊證人,證實王有志只是為了救人刺了無關緊要的前兩刀,而黎美蓮為了殺人刺了最后一刀致命傷。”
上官婉婉感覺呼吸有點困難:“怎么可能有這樣的目擊證人?當場加上死者不過是四個人……”
死者,黎美蓮,王有志,黎美蓮的女兒。
這四個人都不可能證明黎美蓮有罪。
等等!
難道是……
上官婉婉猛地轉頭看向法庭大門,只見大門正被工作人員推開,一名十八九歲的女孩子,穿著時下飯圈女孩流行的短衣短裙打扮,即便在初冬天氣里也不怕冷地露著膝蓋,只是忽然出現在這種嚴肅的場合里因為緊張而一直低著頭身體也有些發抖,腳步虛浮地朝眾人走來。
“這是……”
“這是黎美蓮的女兒黎瑞佳,帝國大學學生,也是我們此案的目擊證人。之前上官律師一方聲稱,因為此案對她造成了心理創傷,根據心理醫生的建議,取得了特別保護權,準許不出庭。”顧遇之語速緩慢地介紹。
原來就是那個可憐的女娃娃啊。
差點被繼父欺辱的女娃娃。
母親為了她被打。
鄰居為了保護她們母女殺了人。
一切起源都是這個女娃娃。
眾人恍然明白,同情地看著黎瑞佳。
上官婉婉迅速抓住大家的同情心,開口語速極快地質問:“顧律師,你既然知道黎瑞佳心理創傷嚴重,還傳喚她?這是違法的,不道德的,法官,我提出嚴正抗議!”
顧遇之不緊不慢地回應:“之前你們的心理醫生是如何評估她創傷的,我不清楚。但黎瑞佳能花掉一千萬為偶像吳先生請宣傳、買熱搜,她的心理疾病,應該是已經治愈了。畢竟,根據最新的心理醫生鑒定,她能夠自主完成這一系列復雜的追星行為,心理是沒病的,挺理智的。”
上官婉婉:“……!”
眾人:“……!”
方才滿滿的同情,頃刻間泄了氣。
“所以,”顧遇之趁勝追擊,“黎瑞佳同學,請你當著法官和所有人的面,認真回答我的問題,不得有一句謊言。請問,那天王有志是不是只刺了前兩刀?”
“是的。”
“最后一刀刺入心臟,是黎美蓮親手刺的,是不是?”
對面上官婉婉和黎美蓮臉色俱是一變。
當頭棒擊。好狠的反問。
顧遇之怎么想到這一手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