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小說旗
侯大盛做菜的本事不敢說有多好,但糊弄一下沒有去過華夏的麗薩那絕對是足夠了。盡管法國也有中餐館,但基本這邊的都是改良口味的。距離國內的做法,天差地遠。
拿手的生炒牛肉,燉一鍋嫩羊肉。紅燒一個排骨,再來一鍋雞湯。為了照顧麗薩的習慣,侯大盛還把雞去骨、去頭尾了。
“沒想到,你做菜真的很不錯啊!”麗薩吃的是眼中異彩連連,把剛剛侯大盛支支吾吾給她說的關于戰俘營的事情干脆拋諸腦后。
到底麗薩是法國人,聽說自己國家在戰場上的失利還被人送往戰俘營搞運動會總歸不會有什么好心情。不過就現在,她對侯大盛充滿了好感。
侯大盛雖然說不上帥氣,但勝在長的也算清秀。這一年以來的連續生死沙場進進出出,讓他的身上有了一股同齡人所沒有的氣息。
這種源自于原始雄性的澎湃氣息,顯然很能吸引到女性。尤其是侯大盛廝殺日久,身上那若有若無的危險氣息,對于很多女孩兒來說更是致命的。
常年的鍛煉,讓他的身材勻稱中微微顯露出帶著爆炸性的肌肉。勻稱的肌肉,讓他的身材線條極為優美。配上他的身高,和那頭幾乎是光頭的平寸。整個人看起來魅力十足。
如果侯大盛愿意去酒吧里廝混,換上一身不錯的衣裳他絕對能釣到喜好他這口的姑娘。可惜的是,侯大盛不會去酒吧。有時間,他更愿意在訓練場上又或是看書。
“其實,我的主要職業是廚子。”侯大盛笑嘻嘻的坐在了麗薩對面,他們互相之間都曾見過對方狼狽不堪的樣子。麗薩曾經在侯大盛面前崩潰。
這種歷經生死的感情,對于麗薩來說格外珍貴。也讓她對侯大盛,有著一絲莫名的好感。這并非說她就對侯大盛產生了什么情愫。
只不過一個女孩兒,在瀕死絕望的時候。有一個人帶著他的兄弟,站在你的身邊最終幾乎要掛掉把你搶出來,無論這是為了什么總能夠讓女孩兒產生些許好感。
尤其是這個男孩兒,長的還算是不錯。
麗薩一邊用叉子把牛肉和排骨往自己嘴里送,一邊笑嘻嘻的道:“那你拿槍順手些呢,還是拿菜刀順手一些呢?!”
“都順手吧,有需要的時候無論是菜刀還是槍我都能拿得起來。”侯大盛咧嘴一笑:“不過對于現在的我來說,槍會更順手一些。”
從靶場回來,侯大盛他們的車直接開進了巴黎市郊的一處小莊園里。從入門開始,侯大盛便發現了四處散落的明暗哨,還有幾乎找不到死角的監控。
莊園的屋子,在靠后處。四周被草坪包圍著,侯大盛看著這幅設置不由得在心里點了點頭。很明顯,這是有意的。任何人潛入進來想要無聲無息的靠近大屋都成為不可能。
四周的草坪足以讓對方暴露自己的身影,那些明暗哨可不是吃素的。好幾次,侯大盛都感覺到有人在注視著自己。甚至他可以明顯的感覺到,如果自己有威脅到麗薩的意圖。
那么毫無疑問,自己將遭到至少五人以上的反擊。而重要的是,這些人很大一部分侯大盛都沒有覺察到他們的位置。他們將自己隱蔽的很好。
“好了!來試試我做的鵝肝,要知道你可是除去哥哥之外第二個嘗到我做的鵝肝的。”麗薩似乎對于自己做的鵝肝很有信心,對著侯大盛自信的笑著道:“來,嘗嘗看!”
侯大盛看著自己如羊脂玉般的餐盤里,放置著一塊煎的微紅的鵝肝。拿起刀叉緩緩的切開,沾了一些醬汁后放進了嘴里。
平心而論,麗薩做的foiegras賣相還是很不錯的。鵝肝看起來似乎火候剛剛好,醬汁也調配的色澤艷麗,看起來入味而不濃稠。
但無論麗薩做的怎么樣,侯大盛都會說好吃并把鵝肝吃完。很簡單,侯大盛知道如果一位法國人愿意拿出鵝肝來招待你,并親自來做這道菜。
那么說明他在內心里,拿你當最好的朋友。尤其是一個女孩兒,愿意為你去烹飪foiegras。這說明她極為重視你,視你為可以長久相交好友。
叫侯大盛有些意外的是,麗薩做的這道foiegras卻還不錯!至少不曾嘗過肥鵝肝的侯大盛看來,這已經蠻好吃的了。
“那個……這么吃好些慢了些,我能整個拿起來吃么?!”侯大盛有些無奈的對著麗薩問道:“你得知道,我習慣了大塊吃。可法餐的禮儀太麻煩了。”
說實話,法國大餐享譽世界。但他們的禮儀也繁瑣的讓人抓狂。比如杯子,正式的法國大餐你的面前會有四個杯子。大杯用于盛水,人們不用它來干杯。
因此,干杯時不能舉這個大杯。中杯用于盛紅葡萄酒,小杯用于盛白葡萄酒,細長杯子用來盛香檳酒。
在飲用杯中物時,應先將口中咀嚼物咽下,然后將刀、叉在盤中放成八字形或交叉,再用餐巾紙將嘴唇擦拭干凈。然后再喝酒、水等。喝酒喝水,還不能發聲更不要大口吞咽。要小口小口的來……
侯大盛知道這些禮儀,丹妮都曾專門的對他做過培訓。但這并不代表侯大盛能受得了這些禮儀。他現在只想把餐巾丟開,然后抓起筷子大塊吃肉大口喝酒。
“哈哈哈……其實我也很煩這些禮儀,我甚至更多時候寧愿舉辦bbq!”麗薩笑的花枝招展,卻見她眨巴著湛藍色的眼眸調皮的看著侯大盛道:“不如我們試一下?我很想不用禮儀的,按照自己想法的吃一頓大餐!”
有了這話,侯大盛哪里還會猶豫?!卻見他哈哈一笑,將餐巾甩開。直接架起一塊排骨就塞到自己的嘴里,沒一會兒骨頭便被他直接拿了出來。
麗薩看著好玩,也學著侯大盛將排骨塞到自己的嘴里。轉了一圈,拿出來骨頭:“這樣吃,好像真的比較好吃。至少比一堆禮儀好玩多了!”
“哦~!上帝啊!”奧托進來的時候,看著侯大盛和麗薩就像是餓死鬼似的在餐桌上大塊吃肉,大口喝酒不由得感覺自己頭都要炸開了:“麗薩小姐,你不能這樣!先生知道了,他會把我塞進絞肉機里面打碎的!”
“那就不要叫哥哥知道啊,反正他現在要忙著競選。可沒有時間回來莊園里!”麗薩眨巴著眼睛,笑瞇瞇的道:“再說了,奧托你不想嘗嘗廚子的手藝嗎?!”
“我可告訴你,他做的菜很不錯哦!”
奧托掛著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表情,干脆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學著侯大盛和麗薩的樣子,不斷的從餐桌上拿起菜便往自己的嘴里塞。
三人就這樣,笑嘻嘻的在餐桌上完全丟掉了任何的禮儀。吃膩了,就喝酒。清清自己嘴里的味道,然后繼續大吃大喝。
三兩下餐桌上的菜色直接被他們殲滅了大半,麗薩很沒有淑女形象的打著飽嗝看著兩人道:“上帝,我真沒有想過自己能吃這么多!”
“麗薩小姐,我極為同意你的看法。相對于廚子的槍法來說,我覺得他的廚藝也很不錯。”奧托覺得自己能吃這么一頓,就是叫伯努瓦訓斥一頓也值了。
侯大盛擺著手,哈哈一笑道:“得了,你們這是沒有去過華夏。在華夏,我這點本事真不算什么。華夏的菜系,著名的就個八個。每個菜系至少有上百道不同的菜色。”
“而每個菜系,都有著自己的頂尖廚師。他們才是華夏最好的廚師,也就是在這里你們沒有嘗過太多華夏菜色才會覺得我做的不錯。”
侯大盛這不是謙虛,而是真心這么覺得。他會做的,也是跟大師傅們學的一些家常菜色。要是一些大菜、硬菜,侯大盛所知確實不多。而且到現在為止,他習慣的還是紅案。
白案,他幾乎就沒有接觸過。也許勉強能包個包子什么的,但終究也是簡單的做法。
三人談笑了一會兒,便有女仆來帶著麗薩下去回房間了。讓侯大盛他們到客廳的吧臺等自己,麗薩才隨著女仆去先洗澡了。
“這段時間,我們盡量的減少出行。但有些行程,我們還是得去。”待得麗薩離開后,奧托帶著侯大盛來到了客廳里。
從上衣的口袋里摸出一管雪茄遞給了侯大盛,奧托沉聲道:“后天,麗薩小姐要去和另一個家族的現任掌事人見面。”
“怎么不是伯努瓦先生去?!”侯大盛皺著眉頭,道:“這種事情,應該他更擅長去做。”
“沒辦法,伯努瓦先生現在要穩定他在巴黎的支持者。那些議員們需要他不斷的游說,否則的話極為有可能被其他人拉去。巴黎內的一些人,也需要他本人震懾。”
“我們要去的,是奧維涅。先生沒有辦法趕過去,現在家族中能夠有這個分量和他們對話的。便只有麗薩小姐了。”
奧托看著侯大盛,輕聲道:“伯努瓦先生的對手,相信也不會讓我們的行程是一路坦途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