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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老鼠拉木锨,大頭在后面。誰也沒有想到,河南駐馬店一個盜竊團伙竟牽出幾名貪污**的縣領導。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河南省駐馬店市平輿縣原常務副縣長龔紅勇受賄案的判決書。龔紅勇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龔紅勇之所以落馬,是因60萬賄金被盜后謊稱僅被偷1萬,而嫌犯落網后卻稱,偷的錢比公安機關認定的多得多。據悉,該盜竊團伙專門以縣處級領導住所、辦公室為目標進行盜竊,作案時瞄準的對象就是縣委書記、縣長和財政局局長。
現在看來,“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這句話好像是對普通老百姓說的。現如今的官實在不經偷,一偷就偷出個貪官來,連”賊惦記”的機會都不給。
這年頭,貪官不僅多,且胃口還忒大,賄款動輒上千過億,銀行不敢存,只好暗藏于自家的犄角旮旯,這給了深諳貪官藏錢習慣的小偷搜尋、鎖定目標的便利。如此看來,貪官出事前不僅要防被人舉報,如今還要防偷盜,這可真叫“雙重”風險重壓下的貪官們寢食難安!筆者在此免費送貪官們一句勸:反正遲早見閻王,還不如趁早見“老王”。
其實,這次小偷偷出貪官副縣長龔紅勇,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不久前的女賊房云云偷出兩名安徽廳官案相信大家還記憶猶新;再往遠點回憶,就曾發生過江蘇徐州市體委原主任王銅山家中百萬巨款被盜,最后把自己送進了監獄;原廣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黨組書記、廳官李軍的受賄案也源自兩年前住所被盜案;原江蘇省睢寧縣交通局局長任樹樓受賄案也是敗露于自己辦公室被盜。
那么,如今的小偷為什么熱衷于專偷縣處級、廳局級的官員呢?
首先,小偷們認定這個級別的官員家里大都藏有大量“見不得光”的錢財。要知道,小偷們平日里早已聽慣了“十官九貪”的坊間傳言,當然也清楚貪官不敢把大量現金存入銀行,他們相信只要踩到這些貪官的住所或辦公室,定會大有所獲。如前不久被叛死緩的原國家能源局副司長魏鵬遠家中就被搜出上億現金,現場清點時還燒壞了4臺點鈔機。可見,小偷們只要找到此類巨貪的藏金點,想不大發一筆都難。
其次,小偷們斷定被”黑吃黑“的貪官不敢報警,錢財被盜只能自認倒霉。地球人都明白,貪官的財產來路不正、見不得光,出于自身的前途考慮,錢財被盜大多不敢報案。另外,被盜錢財對于貪官來說不算什么,只要頭上的”烏紗帽“還在,把失去的不義之財補回來還不容易嗎?相反,如果報警驚動了紀委和媒體,弄不好可能把自己小命也搭進去,那又何必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貪官再sb也不至于不會算這筆賬!
最后,小偷們認為,偷盜官員錢財的風險相對較小,因為這些錢財大多都不干凈。即使偷了官員的錢財,自己被抓進去了,只要咬出被盜的官員,給自己墊背也值了,弄不好還能重大立功,減輕刑責。如前不久偷出兩名安徽廳級貪官的女賊房云云,就為邀功減刑而據理力爭過。可令人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不予認定,至于原因,筆者不敢”妄言“。怪只怪女賊房云云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想的太天真了!
不過,說來也怪,公眾并不厭惡”偷官“的小偷,甚至還被冠以”行俠仗義“、”為民除害“的美譽。這樣的黑色幽默豈不把貪官氣死在獄中?
更為可笑的是,小偷一偷“官”就能偷出貪官來,這叫當地紀委顏面何存?這么大的反腐肅貪漏洞何時能堵上?
誠如梁漱溟大師所言:“理想自理想,現實自現實,終古為一不落實的文化。”意思是說,中國人最大的特色是空談!在這種“不落實的文化”的作怪下,”偷官“助力反腐或許比地方jw反腐來得更有效!難道不是嘛?(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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