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七年三九一 為何不打殺了?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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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一 為何不打殺了?


更新時間:2015年03月17日  作者:竹下梨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竹下梨 | 崇禎七年 
斯時何時?戰亂之時!

當然,劉若宰也沒說什么時候還,而董策只需要一天時間就可以把這張地圖給完整的繪制下來。�這也算是劉若宰給自己**將開的一個小后門。

地圖上面不但把整個大同鎮防區的邊域給標注出來,更是有一部分隸屬于宣府的區域。在地圖的右邊,赫然便是標注了陽和城及陽和城北的群山。

董策站在地圖之前,擰著眉頭盯著,手指頭還不斷的在上面劃拉著。

他似乎是遇到了一些很難決斷之事。

一邊的白墨把他杯子里的茶水倒掉,換上了新茶,輕手輕腳的放在桌案上,然后又退了回去,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他看著這地圖,也是有些愁眉不展,一臉的苦相。因為董策剛才說了,待會兒就讓他把這幅地圖臨摹下來,一點兒差錯都不準出。白墨瞧一眼那地圖,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字,便是感覺很是眼暈。

想到要一筆一筆繪下來,白墨就癟著個嘴兒想哭。

這時候,外面響起來白忠旗恭謹的聲音:“大人,霍姑娘求見。”

在董策這個團體中,霍青桐的地位是很超然的,論起權勢和重要性來,他自然是比不過李貴,石進這些軍政在身的要人。但她是個女人,而且還是個長的不錯的女人——在董策眼中,霍青桐無疑是個超模身材的絕色少女,但是在這個時代人眼中,她似乎長得太高了些,一雙纖細的長腿也嫌太長了些,眉眼也太英氣了些。

這個年代的男人,喜歡的是柔媚嬌小的女人和男人。

而且霍青桐的父親,當初還是安鄉墩的老人,并且戰死在那一次襲殺建奴之役中。

因為這重重,再加上大伙兒都知道說不得霍姑娘和大人之間還有些這樣那樣兒的糾葛,便都是對她很是尊重或者說是和善。

守門的家丁根本沒有阻止,霍青桐也是少數幾個能一直走到董策簽押房的人。

董策打了個哈欠,看著這密密麻麻的字和標識,他也是覺得有些疲累,便道:“請她進來。”

“是。”外面白忠旗應了一聲,便聽到疊疊的腳步聲響起,白墨已律例九殺死奸夫:“凡妻與人奸通而於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若止殺死奸夫者、奸婦依律斷罪,從夫嫁賣。”法律允許本夫捉奸,且在捉奸當場可以全部殺死奸夫**,如果只殺死奸夫,**也可由丈夫任意處置,賣掉都可以。明朝不僅本夫可以殺死奸夫**,就連親戚家人都可以這么做。陳玉秀《古今古今律條公案?擬罪問答》記載:“問曰:如妻妾與人通奸,除親夫之外,其余親屬在奸所殺死奸夫、奸婦者何斷?答曰:但同居及有服之親俱許捉奸論,律文原不開載親夫二子。”

元朝更狠,按照律法規定,如果丈夫在自己家里捉奸,將奸夫殺死卻放過了通奸的妻妾,妻妾要被處死;如果放過了奸夫,要責罰丈夫一百七十杖。這明顯就是為了鼓勵丈夫將通奸的妻妾和奸夫都殺死。

當然,殺死奸夫**是有一定條件的,無論哪個朝代,都規定必須在現場當場殺死,否則就有罪。實際上,大部分時候,民間在對待奸夫**時并不遵循什么法規,而是任意處置。但是,只要捉奸在床,殺了奸夫**,那是一點兒罪責都沒有的。殺奸夫**的事兒,屢見不鮮。這一點,文學之中體現的格外明顯。武松為了給哥哥武大郎報仇,先是殺了王婆和嫂嫂潘金蓮,然后又到獅子樓將正在喝酒的西門慶也殺了,還將兩顆人頭供養在哥哥靈前。武松殺人并未被重判,只落了個“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的處罰。因為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便叫人將武松的殺人口供改做“與嫂斗毆,一時殺死”、西門慶也是“斗殺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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