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走私1859第一九六章 法治為皮,人治為里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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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六章 法治為皮,人治為里


更新時間:2015年01月31日  作者:莊不易  分類: 歷史 | 清史民國 | 莊不易 | 時空走私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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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永吉的提前敲打,沈世明這個新首相的上任過程十分低調,不但沒有在門前敲鑼打鼓,甚至連訪客也一概不見,只是按時去國務院上班下班。。

就算是上班期間,他多數時候也是一個人在首相辦公室喝茶看書,平時不太喜歡跟其他閣員來往,一言一行也格外謹慎,輕易不發表意見。

一旦有其他同僚因為公務的事情過來問他的意思,他通常都是先聽你說一通,等你說完了,他才說此事再議,然后就繼續低頭看書喝茶。

這種磨洋工似的做法,雖然讓很多人松了一口氣,但卻引起了副相王韜的不滿。

王韜現在既是內閣副相,又是教育部長,本身又是個有大抱負的熱血中年,一心想干大事,換言之就是沖勁兒十足,要不然科舉改革也不會干的有聲有色。

簡單的說,王韜是個有能力也有野心的人,一心想要在新生的中華帝國大展宏圖,成為一個名流千古的名臣。

就是因為有這種抱負,所以當聽說李永昌離職之后,他的心就熱了起來,因為他遍觀內閣諸人,似乎就是自己的資歷跟能力最高,因此首相的位子十有**是他的。

然而皇上最終沒選他,而是選了個幾乎沒聽說過的人來當首相,這自然讓他很失落。

不過經過一番打聽,王韜也就釋然了,畢竟根據他打聽到的消息。這沈世明跟李永吉的時間比他早的多,而且以前他負責打理的都是皇產,所以應該是內部人員。這樣一比,他也就無話可說。

本來他是想認命了的,但沈世明的工作態度實在讓他不適應,畢竟跟前任相比,這位新任首相就有些太過怠政了。

想當初,李永昌當首相的時候,哪怕是皇上的親哥哥。平時也總是早到晚歸,而且經常召開內閣會議。跟大家一起商議各種事情,總是表現的一副虛心求教,兢兢業業的姿態,贏得了所有人的好感。

可以這么說。李永昌當首相的時候,大家對他都是敬佩有加,可這位倒好,論身份頂多就是個投機取巧的家奴,但架子卻不小,來國務院后總是關起門來自己玩,也不怎么跟同僚交往,甚至連內閣會議都很少開。

好吧,這樣也無所謂。但很多事情是繞不過首相的,因為有一些行政命令是必須加蓋首相印才能正式實行的,否則下面的人就不會遵照實行。

沒錯。中華帝國的行政機構為了講求效率跟紀律,講究的是認印不認人,也就是說下級機構的官員執行命令的時候,不管是誰下令,只看你有沒有相關的行政文件,行政文件有沒有加蓋相關印簽。

這其中。皇帝印自然是最高級別的,只要加了皇帝印。那就是一路同行,是最高優先級別。

中華帝國的皇帝印只有一個,沒有那么多亂七八糟的天子二十五寶之類的,就只有一個用繁體印刻了“中華帝國皇帝大印”八個大字,周圍還有繁復花紋的黃金制備的印璽。

之所以沒有用玉,而是用黃金,是因為相比玉器而言,黃金更不容易損壞,而且這個印本身也不大,可以隨身攜帶,隨時用印。

另外,關于中華帝國皇帝印璽也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并且是寫入最高法的憲法里面。

比如皇帝印璽都有什么職責,哪些功能,假冒皇帝印有什么處罰等,都有詳細的法律條文規定。

因為這個皇帝印可以用在各個場合,幾乎是萬能的,所以又被稱之為萬能印。

但也正因為皇帝印幾乎是萬能印,事關重大,所以對于假冒方面的懲罰力度也就格外重。

根據最高法規定,假冒皇帝印者,罪同謀逆叛國,所有相干人等不問身份,不問緣由,驗明正身之后,在判決生效之后的三日之內斬立決。

與此同時,罪犯家屬在九族之內也要全部抓捕,進行嚴格的審問,并根據知情多少,判處斬立決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以上的處罰。

換言之,你如果是假冒皇帝印的罪犯九族內的家屬,哪怕不知情呢,也要最少判二十年有期徒刑,除非你在正式抓捕之前提前向國家告密,才可以被判無罪。

可以說,這是相當嚴格的處罰了。

連皇帝都這樣了,下面的各級官僚也是一樣,通常一個位子只有一個官印,也就是萬能印,并且憲法也都給各級官僚的官印規定了詳細的法律條文,以法律的形勢,賦予了不同官印以不同的權力跟義務。

換言之,偷盜官印假冒官員的事情,風險變的更大了,而官印的地位也被拔的更高,而去除各種亂七八糟的印,只有一個萬能印,這也能夠加快一點行政效率。

言歸正傳,就政府層面而言,皇帝之下,最有權力的就是首相了,在沒有皇帝印的情況下,加蓋了首相印的文件就可以說是一路同行的最高通行證。

雖說根據憲法規定,最高法院跟最高元老院跟國務院平級,不過面對內閣成員,特別是首相而言,除了皇帝可以任命與罷免,其他任何機構的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對內閣首相進行指手畫腳說三道四,頂多只能去監督一下你的行為,然后搜集證據,找皇帝去告狀。

這是因為要罷免內閣首相太難了,首先你要搜集到足夠的證據,提交眾議院,眾議院再正式召開聽證會,進行討論并通過彈劾議案,才會讓眾議院議長向元老院提案。

然后元老院收到彈劾議案,還得再召開一個聽證會,再進行一番討論并通過。再提交彈劾議案去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經過正式的開庭審判,經過法庭答辯,最終也判決有罪。然后就會提交判決書給皇帝。

皇帝這邊看了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也通過了,會再下達行政命令,先罷免內閣首相的身份以及一切特權,再送還給法院,以一介白身,也就是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接受起訴。通常會跟著各種刑法、民法之類的各種罪名,讓你鋃鐺入獄甚至被判死刑。

以上。就是以程序正確的方法去扳倒內閣首相的方法,可想而知這里面的難度有多高。

當然,問題其實也可以很簡單,那就是直接找皇帝告狀。假設皇帝看你不滿,要罷免你,那么通常會讓你自動辭職,你要不識抬舉,要走程序那也很簡單,皇帝只要透露個意思,所有程序都會一路同行,不會有半點難度,而且要什么罪名給什么罪名。

從這一點來看。雖然中華帝國搞了個皇帝之下的四府分立,相互約束,但本質上還是掛羊頭賣狗肉的獨裁統治。。依然還是人治。

不過呢,要說李永吉搞的這套制度也有好處,那就是從程序上設置了障礙,一旦皇帝的權威沒有李永吉這么強大,那么四權分立的作用就會正式顯露出來,這樣一來。哪怕李永吉的后代不成器,也不會影響帝國的運轉。起碼保持帝國的體統。

比如說憲法里就有一條,一旦元老會覺得皇帝不稱職,甚至有叛國嫌疑,就可以提交彈劾皇帝的議案,當然這個彈劾皇帝的流程就更復雜更難通過了,但終歸是有這么一條。

換言之,李永吉搞的這套制度,既可以玩君主**式的獨裁,也可以玩君主立憲式的民煮,運用之妙,全看時代的發展。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首相的權威才十分的重,除了皇家禁衛軍、議院、法院這幾個系統之外的一切國家的政治、軍事、外交,都由首相說了算。

那么,一旦首相昏庸怠政,國家很多的政令就必然會陷入停滯,無法順利執行,而這也是王韜最為看不慣的。

說首相權力大,最簡單也直觀的一點,那就是首相卡著經費。

雖然帝國有財政部掌管帝國的財政審批與預算,但除了規定的官員薪水之類固有支出外,如果索要額外經費,那就必須找首相簽字用印,否則你就要不出錢來。

王韜現在正在到處推廣科舉改革,到處興辦新式學校,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可這時候財政部告訴他不能給錢,因為沒有首相同意。

而當王韜去找首相沈世明要經費的時候,沈世明倒是聽了不少,可最后就只是一個再議,完后就沒音信了。

這么一次兩次三四次之后,王韜的也沈世明搞的越來越上火,后來干脆就想到了告御狀。

告御狀現在也不容易,李永吉目前并不在永華宮,依然在虎丘的虎穴中練兵,平時根本見不到人,要找也只能通過無線電話。

問題是,目前國務院里面,除了首相擁有可以直接撥打給李永吉本人的直通電話外,其他人打電話,只能先打到內務府的皇家秘書處,然后你把你的留言告訴秘書處的值班秘書,值班秘書再轉告給皇帝,皇帝再根據秘書的匯報情況,選擇跟你直接通話,或者通過秘書轉達命令,甚至擱置命令也有可能。

換言之,目前國務院中除了首相大人,其他人都無法直接跟皇帝通話,只能通過值班秘書轉達,而皇帝如何跟你聯系,那全看皇帝的心情以及對你的重視程度。

好在王韜身份特殊,怎么說也是當年李永吉親自提拔的大員之一,還算印象深刻,所以他一次兩次三四次的告狀,加上他還聯絡了其他閣員一起告狀,終歸也起了點作用。

就是說,內閣成員的集體告狀,終于讓皇帝李永吉也無法忽視,并且開始直接打電話問沈世明最近的工作情況。

“讓你低調做人做事,可不是讓你怠政。”李永吉直接道,“讓你以學習為主,也不是讓你什么事情都不管,你看看,才上任多久?就有這么多人告你的狀,你是怎么做事的?”

對此。沈世明只是恭敬的回答道:“陛下,臣承蒙皇上厚愛,怎么敢怠政呢。現今這個情況,實在是另有原因。”

“哦?什么原因,我倒是想聽聽。”

“陛下且先寬心,請容臣慢慢稟報,其實就算陛下不問,臣最近也要抽時間跟陛下匯報一下最近的心得的。”

緊接著,沈世明就開始一點一滴的針對告狀內容做起了解釋。不過說是解釋,但因為引申的東西更多。說的也更詳細,不如說是一種工作匯報。

按照沈世明所說,他當上首相之后,雖然是按時上下班。但其實都是拿著資料與文件回家,回家后也依舊研究學習個不停。

由于從不見客,也不去跟人打交道,這讓他有了充足的時間去學習與了解帝國目前的行政機構,到如今,他已經基本掌握了政府的官僚體系以及運轉程序,并且還從中發現了許多問題。

他之所以不怎么召開內閣會議,找其他內閣成員開會,是因為他覺得暫時來說。開會意義不大,純粹是浪費時間。

因為現在帝國的行政機構只有一個基本框架,但各方面都嚴重缺人。很多位子都是只有官位卻沒人上任,所以就算開會討論出一個章程,具體到下面的實施,也不會有多少效果。

畢竟中華帝國講究依法治國,按照沈世明的理解就是**家,所有官員的行政作為都有法可循。雖然沒具體的法律條文,但什么級別的官能管多大的事兒。還是有明確規定的。

比如市長就管本市的事兒,市警察局長就管本市的警察局,市財政局局長就只管本市的財政問題一樣,簡單說就是各司其職,不能越權。

本來這是個好事兒,能夠責權分明,一旦出了問題,可以很快找到相關負責人,避免互相推諉,這就叫官員負責制。

而在官員負責制的同時,為了避免人浮于事,懶政惰政,還同時實行行政命令限時制。

所謂行政命令限時制,就是指根據不同地方不同官員的情況,規定一個執行命令的時間限制,以加快官員執行命令的效率。

具體而言,比如一個行政文件從上級官員簽署生效,到派到下面的官員具體執行,都有不同的時間限制規定,或者說有一個限制的緩沖時間。

如果在時間限制內執行公務并完成命令,就是優良,如果完不成,或者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去執行公務,那么就要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報告,解釋要是不被上司認可,就要受罰,但不論是否被上司認可,你都是多了一個未能按時完成行政任務的污點,這個污點會記錄在案,伴隨你的一生,影響你以后的政績考評。

平心而論,官員負責制加行政效率限時制,的確可以加快行政效率,讓各級官員不敢怠慢,通常是得到命令就趕緊去辦,生怕做晚了就被責罰,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這兩套制度,可以說最早是出自李永吉的建議,但最終制定并實行出來的,卻是首任首相李永昌,這也是李永昌最得意的幾個制度之一。

但是,萬事有利有弊,這兩個制度本質上是一種從上到下的催逼制,再加上各地的內務委員的監督挑刺,導致所有中下級官員在接到上級命令的時候,通常不會多做考慮,不會過多考慮下面的實際情況跟困難,而是一門心思先強制執行上司的指令,這難免會有些生搬硬套,造成一些地方上的不和諧。。

雖然現在因為官員少,命令也少,問題還不算多,但因為行政命令過于生硬,從而造成的官民沖突的事情卻已經發生了不少。

最典型,也最突出的問題,莫過于強拆問題以及修路問題了。

不管是為了以工代賑也好,是為了加強地區間的聯系也罷,反正李永吉從一開始就很重視修路,他的九個生產建設兵團,除了三分之一的人在搞城市建設,比如南京建設兵團的大部,其他三分之二的人幾乎都用在修路上,所以本質上就是九個修路大軍。

修路本身是好事兒,特別是在財政充裕的情況下,既能夠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也能夠改善民生。還能夠加強國防,算是一舉多得的好事兒,這在沈世明看來是相當不錯的一個政策。

但是。因為修路的時候過于簡單直接,只強調簡短,路線幾乎都是從地圖上直接劃線,最多考慮到是否要繞山饒水而行,卻根本沒考慮中間會遇到多少個村落,多少個民居,也沒考慮遇到民居的時候要不要繞道。因此修路過程中必然更當地住戶產生沖突。

簡單說,修路的宗旨就是十六個字:遇山繞路。遇水搭橋,見房拆房,見墳填墳。

雖然也有補償款,但補償款的數目是不同的。通常是根據當地的財政能力以及被強拆戶的經濟情況來進行補助。

而且,很多地方,特別是遇到祖墳的情況,那是給多少錢也不搬的。

本來類似這種事情需要好好的協商解決,問題其實也不算大,可就因為官員負責制以及行政命令限時制的催逼,加上中華帝國新政府官員大都是商人小吏等投機分子,又仗著警察的撐腰,只顧著上司命令。從來不管下面死活,所欲遇到這種事情都是直接動手強拆。

可想而知,這種拆屋填墳的舉動。必然會引來淳樸民眾的反抗,而一旦發生反抗行為,根據帝國政府的規定,那就是根據事情的性質以及影響不同,把反抗評定為沖突或者造反。

簡單說,就是反抗規模小。暴力抗法的村民人數少,抵抗小。那懲罰力度就小,反抗規模大,村民抵抗力度大,那懲罰力度就大。

懲罰力度都是以法律的形勢分級,最低一級叫官民沖突,一般是先進行調解,勸說,這個調解期有時間限制,如果調解期間勸說不成功,那就根據情況修改政令或者強制執行,但通常是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的后果,就是把鬧事分子抓起來,行政拘留十日到三十日不等。沖突期間,執法者可以使用有限武力,也就是冷兵器,比如警棍、盾牌,但不許使用殺傷性武器,擅自使用殺傷性武器的嚴懲不貸。

高一級叫動亂,動亂通常是直接調集警察進行抓捕鎮壓,先把人抓起來再說,這期間通常會使用有限熱武,比如可以使用步槍手槍。

再高一級那就叫造反了,一旦被認定造反,當地駐軍就可以參與鎮壓行動,可以使用最高武力,比如大炮,務必把造反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最高級別的,那就是叛亂,這種情況可以調集周邊的駐軍,甚至可以調集禁衛軍進行鎮壓,手段自然也就沒有限制,懲罰力度也是最高,通常叛亂分子是無法得到寬恕的。

毫無疑問,這一套東西跟秦朝的酷法有異曲同工之妙,最多就是因為多了內務委員的監督,因為有無線電的上傳下達,再加上熱武器的威力,能避免一些冤假錯案,而且鎮壓力度也更強,普通民眾很難在沒有主力軍隊的支持下造反成功。

就目前而言,李永吉身為皇帝,身為全國武裝力量最高司令,上到禁衛軍這種主力部隊,下到各級民兵與警察部隊,全部都是鐵桿保皇派,所以地方上哪怕因為種種原因而發生官民沖突,只要有相關的行政命令,那么哪怕同情對方,也要果斷的前去鎮壓,這也讓地方官可以更加的橫行無忌。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修路問題所造成的鎮壓行為可以說從來都不曾斷絕過,只不過因為造反的規模都比較小,大都不超過動亂級別。

雖然因為鎮壓之后,可以起到殺雞儆猴一樣的警示作用,讓其他遇到類似事情的村民不敢違抗修路大軍,乖乖的聽話,但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江南地區,但山東蘇北一帶就不同了。

蘇北跟山東這些地方民風彪悍,對修路跟強拆的抵觸情緒很大,經常發生爭不過就干脆全村去當土匪的事情,所以說強制修路的結果,就是讓當地匪患又有了逐漸壯大的趨勢。

匪患壯大,當地新政府往往就是提高鎮壓級別,用更強的力量去鎮壓,長此以往,當地民眾對地方官府的感觀也越來越差。

雖然地方上也有信訪局,但當地人根本不敢去信訪局反映情況,只想長途跋涉的過來告御狀。而地方官呢,一般就是想方設法的阻攔告御狀,這又加深了官民沖突。

沈世明認為。如果修路是必須執行的,是不可更改的國政,那么為了降低官民沖突的惡劣影響,或者說為了盡量不給皇室與朝廷摸黑,就應該給地方上更多緩沖時間,讓他們可以有更多方法去調解,盡量不發生沖突。

那么。如何給地方更多緩沖時間呢?很簡單,在無法更改前任政策的情況下。就只能上級部門怠政,也就是不下放權力,讓地方上更束手束腳。

簡單點說,地方上一旦要碰到修路造成的矛盾。如果要提高到動亂級別,要調集警察大部隊去鎮壓,并且使用熱兵器動武,通常都會先上報,請求上級部門批準,上級也會直接打到國務院,請求國務院批準動用警力鎮壓。

那么,如果國務院在這個時候壓著地方的動武請求,不下達批準的行政命令。那么當地警察就不敢調集大部隊進行鎮壓,而地方官沒辦法下,只能繼續進行調解勸說。

這個情況就有兩種情況發生。要么地方上調節成功,要么調節不成功,而給了大家更充足的時間了解事情的嚴重性之后,如果還是不行,再動武也就說得過去了。

不過考慮到地方官的尿性,所以沈世明的辦法是下派國務院的中央干部前去調節。事實上他已經在這么做了。

別看他在任上不聲不響很低調,但首相是有秘書的。也就是首相幕僚團,像伍廷芳就是幕僚出身。

幕僚是直接聽首相命令的,所以遇到這種事情,沈世明都是直接派自己的幕僚,以特使的身份前去了解情況,調節糾紛,或者嘗試繞道,或者適當給予更高的補償,實在不行再動武。

當然,這期間修路的進度是不能減緩的,因為建筑隊的修路是不管那些的,是獨立運作,而通常面對這種大軍一樣的建筑部隊,地方村民也不敢阻攔,他們通常的做法就是事后找地方官哭鬧。

地方官之所以對受害村民蠻橫強硬,也是因為地方上管不到建設兵團,可村民又不依不撓,所以才直接威脅恐嚇。

這個時候,如果派一個類似于欽差一樣的中央大員過去細心耐心的調解,先以國家民族之類的大義去說修路的重要性,再找點風水師一忽悠,就說你原來的祖墳或者屋子如何不好,重新給你找的地方如何好,完后再提高一點補償,通常老百姓反而會歡天喜地。

也就是說,此時的中國老百姓其實很好糊弄,除非逼不得已,也一般不會造反。所以你只要先給個大義的帽子壓下去,再弄點風水師糊弄一番,最后多給點錢補償,說不定壞事就變好事,而多給的那點補償呢,跟動兵需要的資金比起來,那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好吧,就算這個事情算你做的對。”李永吉道,“那么學校呢?王韜可是跟我說了好多次,說教育經費是有規定的,是地稅扶持教育,但你卡著經費不放,很多學校都沒法動工。”

“關于這個,陛下您有所不知,我這樣也是出于無奈。”沈世明回答道。

按照沈世明的說法,把土地稅補貼教育其實也是個善舉,但王韜的做法卻有些過于簡單粗暴,花錢沒用對地方。

王韜的辦法,是多建學校,要全民推行強制性的小學義務教育,這也是當初李永吉跟他一起制定的教育改革方案中最重要的一點,原因嘛,就不多說了,小孩子洗腦容易啥的,太敏感了。

這個政策其實以前推行的很不錯,也算相當成功,如今江南地區之所以成為最擁護帝國的一個地區,跟這個教育政策不無相關。

為啥呢,因為免費入學可以減輕民眾相當大的一部分負擔,而小孩子在學校學到東西后,回家也會把學到的東西說出去,比如忠君愛國啊,比如國家大事啊,比如先進思想啊等等。小孩子說的這些,也會潛移默化的影響自己的父母。

江南地區,尤其是蘇州上海的很多地區,周六周日小孩放假回家的時候,往往就是開家庭辯論會跟學習會的時候,通常父母都會接受孩子的一番愛國主義教育。并回憶往昔,對照現在,然后更加旗幟鮮明的加入到忠君愛國的大軍里面。并有事兒沒事兒的把忠君愛國掛在嘴邊,似乎不如此可就不能顯得自己思想更先進,更高人一等。

這種近乎盲目性的忠君風,幾乎都是從免費小學教育刮起的,可見小學教育的重要性。

但是,沈世明卻認為,以前能夠推行成功。那是因為特殊情況特殊環境,卻不適合現在的中華帝國。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師資力量不足的問題!

因為在李永吉實行這個制度的時候,手底下只有江南地區,也就是江蘇全部以及浙江北部幾個精華地區。

在這些地方里。讀書人很多,識字率是全中國最高的地方,用個俗話說,那就是秀才遍地走,童生不如狗,就說蘇州城吧,隨便出去溜達一圈,街頭擺攤的,十個有八個是認字的。而至少有一半是上過三年學的。

目前小學教育的課本,都是李永吉提供的經過修改的現代課本,這本身沒問題。畢竟小學么,主要就是學下漢語拼音,然后對照拼音學繁體字,另外就是基本的算術了。

可是,能學會這些的老師就不多了,雖然小學老師門檻低。只要學會漢語拼音,才會基本的加減乘除就可以。但要在短期內做到這點,或者說要想通過小學教師的資格考試,成為一名光榮的,吃皇糧的小學老師,怎么也要上過三年以上的學才行。

這個條件對江南地區不是問題,但如果范圍擴大,比如山東蘇北,還有安徽地區的話,那情況就又不同了。

安徽地區,也就是南京以西,安慶以東這些地方,本來也算讀書人扎堆的地方,但太平天國這么一搞,讀書人數目大減,大多跑到湖南湖北還是有江蘇浙江去了,重新占領這些地方之后,再想找更多讀書人當小學老師,那真是談何容易。

山東蘇北就更不用說,那更是窮的叮當響,很多地方整村都是文盲,一個讀書人都沒有,孩子都是早早的干農活,強制上小學就更不用提了。

蘇州上海倒是有不少小學老師的短期培訓班,并且也儲備了不少小學老師,但他們培訓合格之后,連江南地區都不夠用,就更不用說派去安徽蘇北跟山東這些窮地方了,他們也不樂意去。

更何況,李永吉還打算推行簡體字,或者說吉體字,名義上就說是皇帝為了推廣文字,親自找人創造的訓民簡字。

雖然簡體字計劃只是個預案,并沒有真正全面實施,但看李永吉的意思,簡體字也是早晚,那這樣又會增加小學老師學習與培訓時間。

總而言之,沈世明算過一筆賬,中華帝國現在要是實行強制性的義務小學教育制度,最大的問題不是校舍,這個東西有錢有人就行,但合格的老師就嚴重不足了。

所以說,現在最關鍵的不是多建小學校舍,而是多搞一些小學培訓班,提高一下小學老師的待遇,讓更多的讀書人投入到小學老師這個光榮的大家庭中,先緩一緩,等過個一兩年,合格的老師增多了,再一個地區一個地區的實行全面教育比較好。

也就是說,沈世明覺得現在還不是全國都實行小學義務教育的時候,而是應該根據不同的情況,實行區別教學。

比如江南地區這個比較成熟的地方,就可以現在大城市實行小學義務教育,并加大小學教師資格的培訓,但像安徽、蘇北、山東這些地方,就先暫時緩一緩,不實行強制性義務教學,這樣不但可以節省更多的資金,先用到別的地方,也能夠讓教育的推廣更順暢,不會出現拔苗助長的情況。

至于教育資金如何挪用,這個可以再議,總之只要挪用的時候加點利息,讓教育資金可以不斷增長,那就沒問題。

再說了,就算不挪用,把建設小學校園的資金弄成成人培訓班,效果可能更顯著,畢竟成年人的智商畢竟比小孩子要高。

實踐證明,一個十八歲到二十三歲之間的文盲成年人,跟一個八歲到十三歲之間的文盲小孩子,在一起進行掃盲學習的時候。肯定是成年人學習的更快。

當然,這個學習更快,是指最初級的學習。如果講到延續性跟發展前途,由于二十三歲的人隨著年齡的增長,很快就會呈現智力下降的趨勢,肯定不如十五歲的孩子發展前途更高。

但是呢,那個所謂發展前途更高,也不是絕對,畢竟成年人也會繼續學習。而如果只是達到小學老師的程度,那么成年人學習的性價比就更高一點。

畢竟成年人學習小學內容。不需要學校提供額外的營養餐,只需要給錢就行,名義也可以給個好聽一點的稱號,比如說明這是吃皇糧。跟當初的秀才稟生一個待遇。

要是這樣的話,小學老師的職位,對成年人的吸引力會更大,而成年人因為更懂事,學習熱情往往會更高,不像小孩子,往往不知道生活的艱辛,會更加貪玩,更不容易用心學習。

可以這么說。同樣是物質獎勵,對成年人的作用要絕對大于小孩子,因此投入成年人。要比投入到小孩子身上更合算。

還別說,聽了沈世明的這一番話,李永吉也是受教良多,原本他只從經濟上跟物資上考慮,卻沒想到政策具體實施的時候還會有那么多的麻煩。

就像沈世明說的,他發現的還是一些比較明顯的問題。其他還不明顯的問題就更多了,而那些不明顯的問題。說白了就是隱患,隱患多了,一旦有合適的契機,一起爆發的話,那對國家造成的影響跟損害,那也是相當巨大。

“所以,歸根到底這是個法治跟人治的問題。”沈世明總結道,“陛下崇尚法治,這一點微臣也贊同,畢竟如今我中華帝國外患大于內憂,法治更容易集中力量應對強敵,但法理不外乎人情,陛下的朝廷太過**,忽略了人治的力量,總這么下去可不行啊。”

緊接著,他又開始說起了法治人治的不同。

按照他的說法,法治就是李永吉現在搞的那樣,一切都有法可依,一切都遵法實行,但這些法度又多又繁瑣,連普通官員都無法全部知曉,更何況是普通老百姓了。

這樣一來,本來是善法,到了下面也會成了惡法,還會給很多懂法的惡棍無賴借機違法亂紀,用法律的名義欺壓老百姓,但最后這些惡棍無賴賺了好處,壞名聲卻給了朝廷,這是智者所不取的。

所以儒家人治的好處就體現出來了,人治沒有一個絕對的法,而是根據人情世故以及天理倫常,或者說普世價值觀去衡量一切,雖然個人主觀的隨性更大,但相對而言也更適合文盲居多的中國人。

現在,沈世明搞怠政,其實就是俗稱的無為而治,就是盡量減少上層的干預,而中央沒有具體而明確的命令,下面的地方官也就沒有讓警察動武的授權,沒有了警察的絕對保障,他們對地方政務就會更謹慎,如此一來,就可以讓下面自發運行,更好的與民休息。

換言之,這是沈世明在無法更改現有體制情況下的一種妥協,也就是在法治政府的大環境里,認為的從上層減少行政干預,而中華帝國的政府作為一個整體,沒有了上頭國務院的命令,很多工作就沒法順利開展,這看起來是怠政,但其實是一種變相的與民休息的善舉。

“陛下,這老百姓啊,你不去管他們,他們自己就能管好自己,你要是多管的話,反而會出事。朝廷只需要在財政充裕,兵力充沛的情況下,輕徭薄賦就行了,這樣就可以成就一個盛世,您說是不是這個理?”

“問題是隨著社會發展,隨著新技術的進步,政府的職能也會越來越多。”李永吉道,“比如修路,你現在還只是簡單的沖突,以后我要是全修鐵路,鐵路上跑火車之后,愚民要說火車是惡魔,破壞了風水,要搗毀火車怎么辦?或者我以后要推廣工業化,很多手工業者因此破產,要搗毀機器要如何?

總之,人治看起來很美,但不可行,一個現代國家總是要**制的,起碼要有法可依。

當然,在法律框架下,根據情況適當有所變化,有所左右是可以的,這也是為什么我把法院從政府層面獨立出來,而且法院審案子還必須要有陪審團的原因。”

李永吉說的這些,沈世明顯然沒明白,不過他卻知道不能跟皇帝頂牛,所以只是連忙道歉:“是,陛下,微臣愚鈍,看不到圣上的深謀遠慮,回去一定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學習陛下賞賜的著作,仔細仔細再仔細的領會陛下的精神。”

“好了,事情就先這樣吧,畢竟你說的其實也有道理,法治社會也不是一天兩天能成的,現成的法律必須有,但就目前的情況下,適當的搞一搞人治,不用什么都較真其實也不錯。”李永吉道:“我們制定策略的時候必然難以全面周全,下面具體實行的時候,也肯定會出問題,不過出問題不怕,怕的是出了問題就全面否定,全面推倒,那才是開歷史倒車。所以說,你的做法讓我很滿意,在法治的框架里,再實行一定的人治,這個點子相當好嘛。”

“謝陛下贊譽。”沈世明道,“不過陛下,正如微臣所說,為了法治之外多一些人情,減少地方跟民間的沖突,臣覺得應該加大首相的幕僚團,然后以國務院特派中央委員的身份巡視地方,去協調地方政府與民間的沖突,您覺得怎么樣?”

“這件事啊,好倒是好,不過國務院幕僚就不用了,畢竟幕僚的作用不是干這個的。”李永吉道,“這樣吧,各地都有下派的內務委員,可以把這個協調的工作交給內務委員去做。

至于你么,嗯,國務院的確管不到內務府的人,但我可以給你加一個內務府中央執行委員會副委員長的身份,讓你可以直接領導下面的內務委員,也算加大了你的權柄,這樣總可以了吧?”

“這……謝陛下成全!”沈世明大喜。

“很好,沒想到你倒是讓我十分驚喜,居然搞了一個法治為皮,人治為里這一套,讓我們的官府能夠更加的靈活。看來讓你做首相還真是個明治的決定。”李永吉笑著道,“正如我跟你說的,做人是要謙虛謹慎低調一點,但做事也不能太多顧慮,該高調也要高調,什么事情都可以嘗試一下,錯了再改就是了,就比如你那個變相人治,我看可以繼續下去。”

“多謝陛下的體諒,微臣必定全力以赴,做到最好,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也必為陛下赴湯蹈火,將前路鋪成坦途!”

“好好好,這才是個首相的氣概!總之呢,王韜他們的事情我就先給你壓下來,你放手施為就好,出了事我擔著,我看好你,不要讓我失望。”(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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