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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莊與銀行的不同以及山西票號歷史(轉載)


更新時間:2015年01月05日  作者:莊不易  分類: 歷史 | 清史民國 | 莊不易 | 時空走私1859 
錢莊與銀行的不同以及山西票號歷史轉載

錢莊與銀號的不同:

錢莊、票號經營的貨幣兌換、匯總、存放款、發行票據等都與近代西方銀行業務接近,但錢莊、票號與近代西方各國的銀行有著深刻的區別。

首先,錢莊、票號中大多數經營規模較小,資金多是一家一戶的,有些是一個家族的,很少有廣泛集資的,而同時代西方各國的銀行卻多是較廣泛地集資興辦的。錢莊、票號的業務限于國內,而當時西方各國的銀行多有跨越國界的業務。

其次,錢莊、票號的存放款,用于生產性資金周轉的所占比重很小,特別是由于放款利率較高(一般年利率多在十分之二上下),用于生產的放貸更少。換句話講,就是錢莊、票號的業務與生產存在脫節的情況。這樣就嚴重限制了業務范圍的擴展。最后,錢莊、票號的人員組成、經營管理具有較濃厚的封建性。其人員上下關系,多靠血緣、宗族、主仆、師徒等來維系,其管理也是家族式的管理。

錢莊、票號的極盛期是在**戰爭以后的一段時間,隨著國內銀行業的產生和發展,它們也就因完成了歷史使命而走向了衰落。

另:山西票號的營業內容與范圍:

山西票號的營業內容和范圍,主要是經營匯兌和存放款業務。關于匯兌有以下六種情況:

一、同業對交,各憑各信,不立字據,匯水隨市面松緊,臨時酌定。

二、遲票。除以兌期另加匯水外,所占之期,按月估算遞加。

三、兌條。手續于定匯之后,立一對條,齊中剪為二紙,匯款者持上半頁,承匯者將下半頁寄往所匯之地驗兌,交條付銀,即不找保立收據也可。

四、信匯。各憑各信,字號對字號,下付人堂名,須得保付給,匯水隨行市。

五、匯票。憑票給付,匯水隨行市。

六、電匯。如用明電,見電后討殷實承保用款,錯則退款,如系各家之密電,用款手續亦與明電同,電費皆由匯款者出。

關于存款,又分往來存款及定期存款二種,前者系商家浮存,隨市面之疲快,臨時定日利,但存款利率較市面利率略小;后者則有定期一年者,亦有定期一、二、三、四、五、六月者,存戶如在存款未到期提取利息,須立一借據。

關于放款,又分信用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種。前者放放款時須立一字據,也有隨市面習慣辦理者。其日利隨市面而定,活期者較小;后者抵押貨物,須訂立合同,執其憑單,押品如系不動產,則須執其紅契,并立字據,由承保者墊還。

票號經營匯兌和存放款業務,最初以商號和個人為對象,以內陸商埠為重心,咸豐以來,又為清政府大量匯兌公款。

山西票號的業務活動具體來說包括如下十一個方面:

一、對商號錢莊存放款。票號通過存放款支持商號、錢莊的經營活動,以日升昌票號清江浦分號咸豐二年(1852)為例,貸款給商號:

郁豐號銀500兩月息7厘

豐興典銀4000兩年息7厘

裕泰典銀1000兩月息6厘

德馨堂銀2000兩月息8厘

山西票號與錢莊的關系是一種商業交往,錢莊是以兌換銀錢為主。起初,錢莊的資本薄弱,須向票號借貸。而票號愿意支持錢莊,藉以容納各地的公款;錢莊則依賴票號作為后盾,可以取得民間信用,便于開展業務。票號與錢莊的性質、組織和營業范圍不同,且可互補。

錢莊的性質是兌換,票號是匯兌;錢莊的營業范圍只限于本地,不在外埠設分店,票號則分莊遍布全國各大商埠;票號的存款以官款為大宗,放款只借給錢莊、官吏及殷實商號,錢莊的存放款,則以一般商人為對象;錢莊做貼現、兌換、買賣金銀、交換票據等,票號均未兼及;票號交給官吏,發行紙幣,錢在注重社會信用,不發紙幣。這是票號與錢莊互相分野、互相銜接的地方。票號集中精力經營各地的往來匯兌,把有關地方性質的營業,逐漸讓與錢莊。在一些地方,票號總號與票號分莊,委托鄰近殷實的錢莊為代理處。

二、對近代工交業發放貸款。到19世紀80年代后期,山西票號除對錢莊進行商業放款外,也開始了對近代工交業發放貸款。盡管其數量不大,但無疑是有積極意義的。

光緒十三年(1887),以李鴻章為后臺的中國鐵路公司為修筑津沽鐵路,曾求助于山西票號,爭取票號的支持。

20世紀初,在全國開展的收回路礦斗爭中,山西票號曾作出了較大的貢獻。如山西成立保晉礦務公司向英國福公司贖回山西礦權的過程中,山西票號曾墊支贖礦銀150萬兩,并且是保晉公司的主要集股者。縱貫山西全省的同蒲鐵路在修建過程中,得自山西票號的貸款57萬兩,是全部借款72萬兩的70%。

川漢鐵路股款儲存有310萬銀兩,其中106萬兩股款交由山西三晉源、協同慶、天成亨、蔚長厚、蔚豐厚、新泰厚等票號收存,表明山西票號與商辦鐵路之間存在著融通資金的關系。山西票號還為近代企業收存股款、代招股金。光緒三十年(1904)大德通票號曾在開封、上海、漢口、北京等地為河南均窯磁業公司代招股金。光緒三十二年(1906)日升昌等票號曾為河南廣益紡紗公司代為收儲股金。

三、匯兌京銀。咸豐時,太平軍和清軍進入了決戰階段。八年(1858)太平軍摧毀了江北大營,十年(1860)再破江南大營,乘勝占領蘇州,兩軍在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等地激戰,長江以北,又有捻軍活躍于江蘇、安徽、湖北、湖南、山東、山西、河北等省。在這種情況下,各省、關已無法按舊例向北京解送京餉。如咸豐十一年(1861)各省應解京響700萬兩,實際只解送到100萬兩。清政府不得已,于同治元年(1862)十二月準戶部奏折,令各省督撫將京餉覓殷實票號設法匯兌。同治二年(1863),湖南將京餉銀五萬兩交在省城由山西商人開辦的蔚泰厚、新泰厚票號匯兌。是年,四川的四萬兩工程銀,因“陜省賊匪猖獗”,交山西商人開辦的元豐玖票號匯兌。是年六月,湖北省將江漢關收洋稅項下籌動銀三萬兩,“因直隸道路梗阻,仍由漢鎮蔚泰厚票號兌付”。是年八月,又將地丁、鹽課、土稅、關稅等款計十余萬銀兩,“在漢鎮蔚泰厚、元豐玖等票號內分別匯兌”。

同治四年(1865)將各路厘局提到鹽厘銀四萬兩、司庫湊撥夔關解存鹽稅銀一萬兩、二兩平銀一萬兩,共銀六萬兩,作為同治二年湊撥之項,“由委員將前項銀兩如數兌交協同慶、蔚豐厚、元豐玖、天成亨、廣聚、和泰各銀號分領,干到京后由該委員向各號兌齊赴部交納。”(《山西票號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同治五年(1866)浙江將浙海關銀三萬兩,交山西票號元豐玖匯兌。光緒二十六年(1900)庚子事變,西太后挾光緒帝西逃途經山西,曾住宿祁縣大德通票號,票號借給清廷銀40萬兩。清廷因道路不靖,西商票號老莊多在山西省內,遂命各省將京餉改解山西省票號總號。如湖南巡撫俞廉三籌款11萬兩,轉交山西票號日升昌、天成亨、百川通、新泰厚、蔚豐厚、蔚盛長、協同慶、乾成亨等九家票號匯兌至山西平遙。

光緒二十七年(1901)江西以33300銀兩作為江西籌借直隸銀由山西票號蔚長厚、新泰厚匯赴江海關道衙門轉匯直隸。下面是從同治元年(1862)到光緒十九年(1893)山西票號匯兌京餉銀兩統計:(《山西票號史料》,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同治元年(1862)10萬兩同治H年(1863)139萬兩同治三年(1864)56萬兩同治四年(1865)128萬兩同治五年(1866)235萬兩同治六年(1867)413萬兩同治八年(1869)277萬兩同治九年(1870)37萬兩同治十年(1871)15萬兩同治十一年(1872)283萬兩同治十二年(1873)155萬兩同治十三年(1874)10萬兩光緒元年(1875)453萬兩光緒二年(1876)384萬兩光緒三年(1877)233萬兩光緒四年(1878)2萬兩光緒五年(1879)179萬兩光緒六年(1880)296萬兩光緒七年(1881)240萬兩光緒八年(1882)143萬兩光緒九年(1883)221萬兩光緒十年(1884)24萬兩光緒十一年(1885)283萬兩光緒十Th年(1886)280萬兩光緒十三年(1887)10萬兩光緒十四年(1888)1萬兩光緒十五年(1889)152萬兩光緒十六年(1890)329萬兩光緒十七年(1891)290萬兩光緒十八年(1892)313萬兩光緒十九年(1893)266萬兩以上31年中,票號匯兌京餉5860萬兩,平均每年達189萬兩。

四、匯兌海防經費。同、光時,清政府洋務派發動的洋務運動,全面開展,并籌劃海防,購買兵艦。海防經費多賴各省協濟,并經山西票號匯兌。江西在光緒元年(1875)將厘金項下提出五萬兩,作為奉撥海防經費交在南昌的謙吉升、三晉源票號匯兌天津。三年(1877),又從厘金項下動銀一萬兩交三晉源票號匯付北洋,一萬兩交新泰厚票號匯福建。光緒十四年(1888),福州將軍將所征洋藥厘金項下提拔銀12萬兩,交山西票商新泰厚等承領,解赴海軍衙門投納。光緒十九年(1893),閩浙總督將征收土藥稅厘銀6439兩,交山西票商蔚長厚匯解海軍衙門。光緒十二年(1886),四川將銀10萬兩交百川通、日升昌等九家票號承領,匯解海軍衙門交收。光緒十八年(1892),湖南收捐災銀19802兩,交山西票號協同慶等號承領江解海軍衙門。光緒元年(1875),江西交謙吉升、三晉源票號各25000銀兩,匯付天津北洋海防直隸大臣李鴻章。光緒三年(1877),又將厘金項下一萬兩交三晉源匯付天津北洋直隸大臣李鴻章,又將銀一萬兩交新泰厚匯付福建撫臣衙門。光緒十五年(1889),廣東向山西票號百川通借墊銀五萬兩電匯北洋大臣衙門。

五、匯兌鐵路經費。光緒時修筑鐵路是洋務運動的重要內容。清廷對俄建遠東鐵路有所警惕,遂決定修建關東鐵路,并規定修建鐵路經費各省年撥銀五萬兩,16省共80萬兩。光緒十六年(1890),兩廣總督李瀚章匯解鐵路經費銀五萬兩,發交山西票號百川通、日升昌、蔚泰厚、蔚盛長、新泰厚匯兌至京。光緒十六年(1890)四川將銀五萬兩,交日升昌等九號匯兌。光緒十八年(1892)湖南交協同慶二萬兩、百川通15000兩、蔚泰厚15000兩匯解直隸總督衙門。是年湖廣應解關東鐵路經費三萬兩,發交山西票號百川通匯與北洋大臣。又有安徽應解鐵路經費交百川通匯解。大體在光緒十六到十九年間(1890——1893),山西票號匯兌鐵路經費在20萬兩以上。

六、匯解協餉。繼京餉交由山西票號匯兌后,協餉也隨之交由山西票號匯兌。如同治四年(1865)山西河東道應解甘肅蘭州協餉三次銀八萬兩,均由山西平遙票商匯兌。同年奉撥甘餉銀二萬兩,交山西票號元豐玖等匯解陜西藩庫。同治四年(1865)四川奉撥陜餉銀二萬兩,交元豐玖匯兌。光緒十七年(1891)浙江交日升昌銀五于兩匯解廣西藩庫。光緒十六年(1890)湖廣將協餉一萬兩交百川通匯兌廣東。光緒四年(1878)江西交蔚長厚協撥伊犁軍餉銀一萬兩。六年(1880)江西又交蔚長厚銀一萬兩到包頭局轉解。光緒年間,粵海關交志成信、協成乾匯解烏魯木齊協餉9615兩,光緒五年(1879)廣東交元豐玖一萬兩匯解山西歸綏道轉解烏里雅蘇臺。同年,廣東交志成信票號12500兩匯解察哈爾都統衙門轉科布多。光緒十二年(1886),江西將協餉一萬兩,作為奉天丙戌年俸餉交蔚長厚匯解盛京戶部衙門。光緒十九年(1893)江西將協餉15000兩交蔚豐厚匯解盛京。據不完全統計,從光緒元年到十九年(1875——1893),19年間山西票號共匯兌協餉1023萬兩,每年平均達54萬兩。

七、匯兌河工經費。清代河工經費數額很大,由山西票號負責匯兌,使山西票號又大獲其利。如同治十二年(1873)廣東的河工經費一萬兩交山西票號協成乾、蔚長厚、志成信匯兌。光緒十三年(1887)兩廣三次匯解銀219000兩,交山西票號商志成信、協成乾匯兌,解赴天津支應局轉解河南河工應用。

八、賑款。光緒十八年(1892)山西大旱,由江蘇籌銀一萬兩交山西百川通、蔚盛長票號匯解山西巡撫衙門兌收賑濟。光緒十二年(1886)直隸水澇成災,由廣東將22209兩交山西票號百川通匯天津轉解分撥災區。光緒十一年(1885)山東遭災,由上海交山西新泰厚票號5000兩、元豐玖票號3000兩解赴山東。

九、借墊教給各省及稅關。早在19世紀40年代,廣東地方財政機構就曾與山西票號發生了借貸關系,“自道光二十年(1842)辦理夷務以后,……藩庫度支每絀……向西商貸用”,不過這種借貸是“旋借旋還,無案可稽”。(《東粵藩儲考》卷12,轉引自張國輝《十九世紀后半期中國票號業的發展》歷史研究》1985年第二期)到了50年代,因太平天國農民軍起義,廣東省財政陷入了非常窘迫境地,從此撥解京餉,多向票號借墊。

如同治三年(1864),粵海關因關稅征收無幾,不敷湊撥,向山西票號協成乾借銀五萬兩匯兌,向志成信票號借銀五萬余兩,由稅收項下提撥歸償。光緒三十年(1904)兩廣總督岑春煊奏:先應解銀228135兩,已由山西票商照數借定,由志成信、協成乾匯兌至京。同治時,陜甘總督左宗棠西征籌解軍餉,廣東在厘金項下籌銀六萬兩,向山西票商借六萬兩。光緒三年(1877),廣東解京第四批京餉,向山西票商志成信、協成乾、謙吉升、元豐玖等借報166000兩。光緒五年(1879)廣東應解第三批京餉,向山西票商志成信、協成乾、元豐玖借銀242000兩。光緒二十九年(1903)廣西師旅饑饉,急需軍餉,而廣西庫空如洗,廣東籌撥有限,又向山西票商挪借銀12萬兩協濟。光緒十八年(1892),廣東向日升昌、蔚泰厚、蔚長厚、新泰厚票號借銀二萬兩,作為第二批起解太平關常稅并由該票號匯京。光緒二十七年(1901)新定賠款,四川每年派銀220萬兩,勻作12次每月攤派,至二十九年(1903)前已向山西票商借銀30萬兩,刻下解期又迫,復向山西票商借銀186345兩,發交山西票商協同慶匯兌,于年底匯江海關,作為川省光緒三十年(1904)正月還款。光緒十五年(1889)江蘇淮安關曾向山西三晉源票號借銀一萬兩,交付內運。同治十二年(1873),晉省因庫儲久空,曾向平遙等縣40余家票號借銀21萬兩。光緒十三年(1887)湖南向山西票號天成亨、協同慶預措協餉銀48000兩。光緒十三年(1887)甘軍由京返甘路經平遙借票號銀三萬兩。光緒三十年(1904)奉天官鹽局向山西票商合盛元借銀20萬兩周轉。

十、匯兌庚子賠款。光緒二十七年(1901)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外國侵略者簽訂了《辛丑條約》,其中規定付各國戰爭賠款45000萬兩,年息4厘,分39年還清,本息共98223萬兩。清政府為支付賠款,除從國家財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外,余皆攤派各省,要求各省按年分月匯解,而山西票號則承擔了龐大賠款的匯解任務。

十一、承辦“四國借款”《馬關條約》簽訂后,對日賠款二億兩,后又增贖遼費三千萬兩。時清政府年財政收入不足8900萬兩。為籌還賠款,被迫三次舉借外債:第一次向俄法借款四億法郎,折銀9800余萬兩;第二次向英德借款1600萬英鎊,折銀9700余萬兩;第三次向英德續借款1600萬英鎊,折銀因匯價變動為11200余萬兩。四國借款每年付息1200萬兩,加上其他外國借款還本付息和開支,全國財政支出每年要增加2000萬兩。戶部只得將每年所增支出按省分攤,由各省采用鹽斤加價或地丁貨厘附加辦法籌款,匯往上海還債。于是山西票號生意又增,包攬了部分省的匯兌。這些票號在四川、廣東的有協同慶,在廣西的有百川通,在安徽的有合盛元,在江西的有蔚盛長,在湖南的有乾盛亨、協同慶、蔚泰厚、百川通,在陜西的有協同慶,在福建的有蔚泰厚,在河南的有蔚盛長、新泰厚、日升昌,在山西的有合盛元、蔚盛長、日升昌、協成乾等票號。

由上可見,山西票號最初由于商品交換和貨幣擴大流通的需要而產生,它是從商業中分離出來的金融機構。

從19世紀50年代以后,其業務蛻變為匯兌和墊借公款為主,對普通商人和百姓的匯兌已不屑一顧,甚至規定500兩以下概不辦理匯兌,他們通過匯兌公款手中經常川流大量資金,加之公款不計利息,從而獲得了很大利益。

光緒三十年(1904)清政府規定公款發商生息辦法后,利率年息不過4厘到5厘,票號占用公款仍然利益很大。

據統計,光緒三十二年(1906)七月產部存放各銀行票號款項共693萬兩,其中戶部存放銀行424萬兩,占總額的61%,存放票號206萬兩,占總額的30%,存放外國銀行57萬兩,占總額的8%,存放其他行號六萬兩,占總額的1%。

以上統計說明,票號掌握著戶部三分之一的存款,也就是說票號的利益與清政府的利益緊密聯在一起,以至票號走上了畸形的繁榮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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