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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十大罪狀


更新時間:2015年05月04日  作者:李四嘆花  分類: 歷史軍事穿越歷史 | 李四嘆花 | 隋朝大老板 
正文

以下是為您提供的《》《正文》敬請欣賞!

王仁恭雖然平日里喜歡沉浸在風月之中,但腦子還是有的。↑頂點小說,..o

手無寸鐵地面對著有備而來的劉武周等人,王仁恭終于知道了自己的處境,可知道又能如何?

劉武周面相忠厚,卻不是個拖泥帶水的人,他只一揮手,尉遲恭便上前兩步抓住了王仁恭。

王仁恭只是象征性掙扎了一下,宋金剛便拔出了刀,隨之往他脖子上砍去。

可憐王仁恭被尉遲恭緊緊抓住手臂,想躲都躲不開,大好頭顱頓時落到地上,死不瞑目。

感受到噴往自己臉上的血,尉遲恭怔了一下,這個罪魁禍首當的實在是.......

劉武周望著已經死得不能再死的王仁恭,嘆息道,“來人,拿著王使君的腦袋去示眾。然后開倉放糧。”

宋金剛當即面無表情地拿起了王仁恭的首級,當先出了房間,眾人也都紛紛退去,有條不紊。

走了沒幾步,尉遲恭便聽到了一聲女子的驚呼從剛才那個房間傳來,理所當然,劉武周不會放過王仁恭床上的女子。

剛出得郡守府時,卻又一匹快馬從城外沖來,馬上的騎士正是劉武周的妻弟苑君璋。

劉武周似乎知道苑君璋給自己帶來的是什么消息,當即揮手讓尉遲恭等人先走,自己卻停了下來。

尉遲恭才沒離開幾步,便聽到苑君璋焦急地說道,“大哥,看來咱們計劃有變!可汗那面只能支援馬匹,不能出兵了。”

苑君璋聲音有些急促,劉武周使了個眼色道,沉聲道,“咱們先開倉放糧,再說其他。”

大業十三年一月,馬邑郡劉武周率領饑民造反,他開倉放糧。

劉武周從饑民中募兵,十天內得兵萬余人,馬邑郡和雁門郡豪強紛紛附之,又得精兵強將數千人;劉武周自稱太守,向各地發檄文,號召河東豪強起兵反隋。

與突厥人正在對峙的李靖聽說劉武周起兵后,當即領兵前來平叛,包圍了后者轄下的桑乾鎮。

無奈李靖手上的兵士,實在連劉武周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又加之劉武周正式向突厥稱臣表示歸附,并請求突厥援軍。突厥隨后派出一個萬人隊配合劉武周向李靖的一千多人發起了反擊,李靖見勢不好,只得忍氣退回雁門。

遭遇這種形勢,李靖只得寫信給李淵,這預示著李靖和李淵將會迎來第一次合作。

哪知合作意向還未達成,朔方郡鷹揚郎將梁師都隨后舉起了反旗,緊接著跟風的是金城薛舉、榆林郭子和、武威李軌.......

以上這些全是鎮守一方的朝廷命官,他們不但造反,而且還接受突厥人的援助。

天下豈有免費的午餐?這些人既然受了突厥人的好處,自然就此做了賣國賊,這也是楊廣不愿意看到的。

哪知楊廣還沒消化完西北方向這幫吃里扒外的東西,久在中原腹地與王世充膠著的李密卻給了他真正的會心一擊。

才剛過完元宵節,李密便發部了討伐楊廣的檄文,歷數他的十大罪狀,包括弒父、亂.倫、嗜酒、勞民、濫賦、興役、征遼、濫誅、賣.官、無信等,總之是“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

祖君彥所寫的這篇《為李密檄洛州文》,可謂文采飛揚,鏗鏘有力,除了略有抄襲《梁武檄文》的嫌疑外,也算是完美之作。

這位祖君彥也算是富貴子弟,他當初之所以淪落到與蘇游孫山等人在東都辦報,實在是因為他的父親在有些黑歷史,這就像某個時代中富農子弟與地主兒子沒法加入組織一樣。

祖君彥的父親祖珽是北齊仆射,曾殺掉北齊忠臣斛律明月;所以,當薛道衡推薦祖君彥給文帝時,楊堅說,“是那個殺斛律明月人的兒子嗎,朕不會用他!”

祖君彥身形矮小,但記性卻一diǎn不差,他幾經輾轉終于有機會把當年楊堅對他的不公正待遇報應到了楊廣的身上。

楊堅因為祖君彥的父親而不用他,祖君彥又何嘗不是因為楊廣的父親而懷著私仇?

祖君彥這篇檄文,與陳琳討曹操、駱賓王討武則天所寫的檄文并稱為歷史上三大檄文之一,正是因為這樣一篇《檄文》,將楊廣刻畫成了一個人人得而誅之的暴君的形象。

此時,楊廣的非死不可嗎?或許是,但這并是不因為祖君彥美好的想象力。

楊廣的第一大罪狀是弒父,這是我華夏自古人.倫第一大罪名,只要栽得上去,肯定是放第一位的。實際上,從楊廣繼位以前楊堅的幾次大赦天下,以及不斷召喚群臣來各個安慰,也能表明楊堅深知自己行將就木了,楊廣又豈能不知?又何必再背這罪名?

楊廣的第二大罪狀是亂.倫,祖君彥文中的證據是他逼迫妹妹蘭陵公主侍寢而致她于死地,實際的情形是蘭陵公主的丈夫柳述與楊廣政見不合。

這個罪名一出,各種野史紛至沓來,也有說楊廣臨幸楊堅寵妃陳麗華的,也有說楊廣逼迫楊堅寵妃張麗華的,不一而足。悲哀的是,《資治通鑒》也摘錄了野史,寫這段歷史的時候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隋書》中記載時為晉王的楊廣平陳后的事,是去尋找那個亡國敗家之君陳叔寶的寵妃陳麗華,還說楊廣對其一見傾心,想要納為己妃。

根據《隋書》記載,是大臣高穎殺了陳麗華,免除了這個禍水。可是對照同樣是在唐初編寫的《陳書》和《南史》中,卻是記載是楊廣而不是高穎下命令殺掉了這個女人。《陳書》記載說:“晉王廣命斬貴妃,榜于青溪中橋。”《南史》則記載為:“晉王廣命斬之于青溪。”

只能說,歷史是任意被人打扮的小姑娘,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

誹謗者不能在專業技能上勝過他,也就只能在道德上拼命抹黑他。

楊廣的第三大罪狀是酗酒,實際上批評他“自比商人,見要逆旅”。

由于生活苦悶,楊廣自從三征高麗失敗,又遭遇了雁門之圍后,酗酒那是一定的;至于后面那句,大概是因為楊廣聽從楊瑓的建議開世博會、命令裴世矩經略西域、命蘇游到江都開埠吧?

楊廣身為人民公仆,每天十二個時辰都應該在工作狀態,酗酒顯然是不對的;但大力發展經濟,積極引進外資,又哪里不好呢?

以上罪狀是檄文中必須要寫的部分,杜撰和猜測的成分居多,后面的七大罪狀,則幾乎切中要害,實有其事了。

什么樣的謊言才能令人更容易接受?顯然是三分虛假七分真實的說法。七分真實或許并不重要,真實之外的謊言卻往往能給人致命一擊。

楊廣的第四罪狀是勞民,這從重修洛陽、挖運河、造龍舟、下江南、修長城......等等活動中都能看出來了,雖然楊廣有著自己的想法,但這條罪狀是無可辯駁的。

楊廣的第五罪狀是濫賦,這是三征高麗的后遺癥了,要不是因為天災和**,各地百姓也不會紛紛起來造反了,濫賦是每個皇朝末世必然出現的現象,楊廣也身在其中。

楊廣的第六罪狀是興役,這一條和第四條似乎有重復之嫌,但祖君彥在此主要說的重diǎn還是楊廣巡幸太多了。這一條也沒有說錯,楊廣一年中就有兩百天以上不在國都。

如果他不在星巴克,就在去往星巴克的路上......楊廣,就是這么小。

楊廣的第七罪狀是三征高麗,檄文中用了“夫差喪國,實為黃池之盟;苻堅滅身,良由壽春之役。”這兩個典故,用得真好。

不過尊嚴的思想還停留在“以成敗論英雄”上,如果楊廣勝了呢?

楊廣不該三征高麗,是因為時機不成熟,更是因為征伐高麗對百姓沒有實際的好處。

若是楊廣也像蘇游一樣,拯救新羅能夠帶回糧草,征伐高麗能夠帶回糧草和黃金,并且這些物資能運用到百姓身上,這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古代人開疆拓土是為了自己臉面,就算漢武帝也沒能逃脫這個局限性,所以結果往往是成敗論英雄。

是為面子而戰,還是為百姓實際利益而戰,這是個問題。

是為一己之私而戰,還是為了推動社會的生產力而戰,這同樣是個問題。

楊廣的第八罪狀是濫誅,也就是濫殺忠臣。這一條不太好界定,主要還是不知怎么看待文武百官忠不忠、忠于誰的問題。

殺戮往往來源于政.治斗爭,總有一些人最終成為權力交接的犧牲品,但這些人中又有多少有投機倒把的傾向的?

楊廣的第九罪狀是權臣**和賣.官,這兩條罪過如果歸結到宇文述身上會比較合適,實在是這老小子給楊廣捅簍子啊;但楊廣畢竟是頭兒,沒能力管好你的臣子你還當什么皇帝?

因為下屬的原因被投訴,罪有應得!

楊廣的第十條罪狀是無信。這一條大概指的是雁門之圍中的許官和許緞了,楊廣情急之下許下了無法償還的債;與其說他無信,還不如說他無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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