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犯了網癮的人絕對算得上是走火入魔的代表,那些為了上網,從而逃避學習,工作,甚至為了上網的費用去搶劫、盜竊、殺人這樣的荒唐事情都存在,這樣的人不是走火入魔了又是什么。
不僅僅是這些犯了網癮的人是現實社會走火入魔的代表,在社會上面,其實還有一大群人他們也是很好的走火入魔的代名詞,而且這些人對于社會的危害性更加的大,這些人就是傳銷組——織。
說道網癮也許有些人不以為意,認為它的危害不大,這是因為犯上網癮的數目在社會上面并不大,因此相對來說,很多人都沒有看見過,但是,傳——銷——組——織的危害,相信不會有人再去否認它了。受到傳——銷——組——織危害的人,在社會上面真是太多了。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無}{錯}.{][s}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鑒別傳銷重要依據是其獎金制度是否具備金字塔分配。
傳銷的危害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引發社會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會騷亂。
傳銷的本質在于通過發展下線實現財務的非法轉移與聚集。并未創造社會價值,這是它與正常營銷的本質區別。
傳銷不是國家行為,也不可能是國家行為。雖然給當地帶來經濟刺激。促進了消費,但其本身組織行為對大多數參與者造成無法挽回的危害,違反了人類正常生活和活動。
例如在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就是因為政府支持傳銷,導致垮臺和社會動蕩,甚至差點發生內戰。
傳銷的特性:主要體大多數消費者或投資者的最終權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們把傳銷與正常營銷逐一對照,供大家辨別。
消費行為與經營行為模糊,傳銷者用一些“伎倆套路”。前期給你宣傳的是投資經營行為,后來你不知不覺成為了消費者;或者宣傳的是消費行為,后來讓你變成了投資者;甚至引用“消費資本化”之類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資與消費之間,這樣給你在法律上的維權帶來很多困難(注:消費行為與投資經營行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適用法律分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項目投資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投資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在《禁止傳銷條例》中。反復提到層級關系這個概念。一定規律組成層級關系只是眾多傳銷中的一個現象,必須與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涉嫌傳銷,比如:村級社區商店商品,就有五六個級別并且層層加利,這是正常銷售。
所以說,傳銷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傳銷常伴隨偷稅漏稅、哄抬物價等現象,侵犯多個社會關系和法律客體;
主要客體要件必須有二項:1.欺詐性(侵犯公民財產所有權);…
2.擾亂社會管廊序與經濟秩序。
傳銷本質:傳銷銷售對象則以自己為主。自己購買公司的產品,并把這種銷售方式推廣給下線。下線其實就主要以自己親朋好友為發展對象,這種銷售模式是損害銷售員利益的,它不會給下線銷售員帶來任何報酬,相反還造成了損失,并且在銷售給自己的過程中是學不到任何銷售技術經驗的,只有把產品推銷給他人才需要技巧。
所以這種方式根本不是一種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種害人害己、為少數頂級上線牟取暴利的騙術。
傳銷的內部管理是準軍事化的管理,已經實現高度組織化、暴力化,傳銷人員暴——力——抗——法或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晉省、北平等地相繼發生了傳銷人員沖擊公安機關。
傳銷與直銷的實質區別是:直銷是屬于商業活動,屬于營業范疇;而傳銷是金融活動,是詐騙。
傳銷的構成要件:傳銷就是傳銷組織通過多層次(l)、獨立的傳銷來銷售或提供勞務,每個傳銷員除了將貨物銷售以賺取利潤外。
還可以介紹、訓練他人為新的傳銷人,并建立新的銷售網絡來銷售公司貨物。在公司獲取更多利潤的同時,每個傳銷員也在自己的銷售網絡中獲取相應的差額。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廊序。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公民個人財產,通常是貨幣。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組織、從事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但不是所有的傳銷行為都構成犯罪,情節一般的,屬于一般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只有行為人實施傳銷行為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要區分傳銷罪與直銷活動中的違規行為。若在直銷行為中出現夸大直銷員收入。產品功效等欺騙。誤導行為,應由直銷監管部門處以行政處罰,而不應視為傳銷罪。
情節嚴重的認定應結合傳銷涉案金額、傳銷發展人員數量、傳銷中使用的手段、傳銷造成的影響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衡量。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本罪追究的主要是傳銷的組織策劃者。多次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的積極參與者。對一般參加者,則不予追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故對專門從事傳銷行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釋的規定,不以單位犯罪論處,而對其組織者和主要參與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處罰。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實施傳銷行為,為國家法規所禁止。但為達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實施這種行為。且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持希望和積極追求的態度。
簡而言之,傳銷罪屬于經濟犯罪中的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種行為犯。
非法傳銷:是與傳銷幾乎同時產生的一種違法行為,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特許加盟經營”、“自愿連鎖經營”、“網絡資本運作”、“市場營銷”、“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民間互助理財”、“人際網絡”、“原始股基金”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逐步演變為借用傳銷組織體系形式和計酬方式。不銷售商品或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幌子。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本質是一種有組織詐騙活動,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
盡管各種變相傳銷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為卻如同一轍:1、參加者通過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或者以認購商品(含服務)等形式變相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
2、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
3、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順序及其發展人員數量決定,
傳銷是多層次直銷中的一種,主要區別是傳銷收取高額入會費,而多層次直銷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會費。
(從這里可以看出。傳銷收取高額入會費,是一種赤裸裸的詐騙。其危害人們已廣為認識。
傳銷產生于二戰后期的美國,成型于戰后的日本。
盡管國家三令五申、嚴厲打擊,可是以暴利為誘餌欺騙他人非法推銷劣質或走私商品、大肆偷逃稅收的傳銷活動,發展到今天,其手段更加隱蔽,危害性也更大。而且還有融入黑——社——會乃至向經濟——邪——教發展的趨勢。那么,非法傳——銷的魔力到底在哪里?
日前,中——央電視臺通過對傳銷培訓教材的曝光,徹底展示了傳銷組織完整的“黑——色”欺騙鏈條。
這些教材不僅極富煽——動性和欺騙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學的要素,極易誘人上當。
教材編織的鏈條程序大體是這樣的:要把新人騙進傳銷組織,大致分為:列名單、電話或書信邀約、攤牌、跟進、直至脅迫加盟。
傳銷組織通過長期的欺騙實踐,總結出了列名單的技法,這些技法通常是傳銷教材第一部分的內容。
所謂列名單,也就是盤算一下,哪些人是可以騙來的對象。
傳銷人員的筆記中這樣寫道:“在這里面包括這樣幾類對象,親戚類:兄弟姐妹;朋友類:五同——同學、同事、同鄉、同宗、同好;鄰居類:前后左右鄰居;其他認識的人,如師徒、戰友等等。”
總之,那些急于改變現狀的人。是傳銷組織網羅的主要人選。當然,傳銷組織對這些人的心理作了充分的分析。
比如對退伍軍人分析說:受軍人的熏陶,觀念有很大改變。回到家鄉后,大多不安于現狀,想干一番大事業或者想急于找一份合適的工作。
分析農民說:焦點在于脫貧致富,指望種糧發家不現實,養殖渠道又不暢通,做生意缺乏本錢,他們渴望找到一條門路。能夠發家致富,在左鄰右舍中揚眉吐氣,風風光光。
認為下崗干部:昔日春風得意、眾人矚目。一旦下崗門庭冷落,有一種嚴重的失落感。
還有就是對打工者的引誘,深知打工不容易,賺錢太慢。又急于求成的心理。
對網羅對象心理的揣度。反映出傳銷組織者乘人之危、落井下石的陰暗心理和罪惡本質。
列好名單后就該進行第二步——邀約。
通過寫信或打電話等方式,邀請別人加入。
他們深知傳銷的名聲太壞,在教材中就規定了打電話時的“三不談”,即不談公司、不談理念、不談制度。總之,不談傳銷的真相。只是根據對方的心態、特長、背景等特點,給出一個甜蜜的誘惑。
為了提高騙人的成功率,教材上連打電話時的語氣都規定好了。教材上面這樣寫道:談話的時候興奮度要高,語調要高。比平常要高八度。
語速要快,但語言要清晰。語氣肯定不含糊,給對方以信任的感覺。說出的話具有一種神秘感,讓對方無據可查。不正面回答對方的提問,不具體解釋自己的話題等。
而且由于傳銷組織已經成了過街老鼠,所以傳銷公司在騙人加入時,變換了很多時髦的說法,比如網絡直銷、加盟連鎖、人際網絡、網絡銷售、框架營銷、連鎖銷售、1040陽光工程、純資本運作、人力資源連鎖業、資本運作、abc電子商務等等。
在上述種種游說和謊言的欺騙下,如果對方被說動了心,愿意加入,下一步就是接站。
傳銷組織對接站的整個程序乃至神態和衣著也有明確規定。
閩西省海北市工商局副局長xxx揭露說:傳銷組織接站人一進車站與對方見面的時候,應該是熱情地跑上去幾步,要先握手。同時,一定要衣著光鮮,比如打著領帶的時候,人家就會感覺到你肯定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或者直接叫與你聯系的親戚朋友去接你,經過漫長的車程一下車能看到親戚朋友,自然會倍感親切。
引導來者上車的時候,首先告訴他們說先洗洗塵,然后,到酒店里邊或者他們的“家”里邊吃點便飯,然后僅只花一點點時間帶你參觀新城市,使新來乍到的人覺得這個朋友真好,先入為主給一個很溫暖的感覺。
網上經常還會以網上創業誘惑,讓人高價購買里面市場不流通的產品獲得加盟會員資格,無限制發展下線,以“福分”等各種形式獲取下線人員入門費用。
為了鼓動別人加入,傳銷教材中往往充斥著許多邏輯怪異、但具有較強誘惑力和煽動性的言辭,從某種角度講,無異于一本“魔鬼辭典”。
比如,以暴利相誘惑時說:傳銷可以縮短你成功的歷程,可以使你一兩年內,掙到你幾十年掙不到的錢。
你說你沒錢,怎么回答你呢?因為你沒錢,所以才讓你想辦法賺。
再有一個推托,你說你沒時間,正是因為你沒有時間,所以才讓你在很短時間里面賺到錢,然后濃縮你的生命,擁有更多的時間。
對于欺騙親友的血汗錢這種罪惡行徑,傳銷教材竟拋出這樣的怪論來開脫:這些錢畢竟是自己的親友掏出來的,那么這個錢該不該賺呢?我看是該賺。因為錢本來就是叫人賺的,具體誰賺本是無多大區別。如果錢印出來都埋入地下,不讓人賺,豈不都成了廢紙。
傳銷教材甚至為謊言這樣辯護:謊言并不一定就是壞的,有時候我們甚至應該說:這個世界因為謊言而美麗。
不管前面說得如何天花亂墜,美麗的謊言總要被揭穿,傳銷組織把這叫“攤牌”。
教材上把攤牌的時間規定為聽課前的5分鐘。這時候,對方已無法脫身。
攤牌后,就有兩種情況了,如果對方去聽了課,迷迷糊糊,將信將疑時,傳銷組織就進入了第3個階段——跟進。
跟進的具體方式是把你圍在屋子里,一大幫人圍著你講他們怎么發了財。
閩西省海北市工商局副局長xxx說:“住在一塊的時候,他不講別的,沒有電視沒有報紙,即使有電視要么沒時間看,要么看的都是些與打擊傳銷不相關的,跟外界可以說是隔絕的,所以他們講來講去,就是說我們每個月要發展多少人,發展到上線后可以有多少獎金,時間長了思想會像入了魔似的。”
如果給對方進行了聽課、跟進這種傳銷組織主要的洗腦思想[3]工作后,對方頭腦仍然清楚,看穿騙局,那么傳銷組織就會變了一副面孔:進行威脅或跟蹤。
有關人士揭露說:對方如果不愿加入,傳銷組織就一直跟著他,上廁所跟著,上街也跟著,而且威脅說,不交錢的話,那么可能出不了這個房子。
所以這種手段是很卑鄙的。在這種情況下,受騙上當的人走投無路,就投入傳銷再欺騙,這樣,下一個惡性循環就又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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