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崛起第414章 皇室企業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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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皇室企業


更新時間:2013年04月26日  作者:老沈陽  分類: 歷史 | 清史民國 | 老沈陽 | 晚清崛起 


李振華馬上就反駁了他的意見,認為這也是國家的錢,不能落在一個人的手中。要是都這樣,那和原來的清政fǔ那還有什么區別呀。

徐世昌聽他這樣說,就對他說道:“你和原來根本就不一樣,這么多的部隊和戰爭,你是憑借一已之力打的,就是錢全到了你的手里也沒事,人們也可以理解,因為你的錢和原來不一樣,你把錢全用在了建設和軍備上了要不是你拿了這么多的錢,我們怎么能和敵人進行戰爭呢?

要不我們就學習西方人的方法,像英國人他們的皇家企業,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國家企業中去,他們提取當中的一定比例,交由皇室進行投資或者進行消費,究竟他們也是需要花錢的。”

李振華考慮了一下,答應了徐世昌的意見,但是對于比例兩人又爭論了一回,最后確定為全部利潤的百分之三十留下給李振華,剩下的就交給國家財政了。

李振華給盛宣懷打了一個電話問他,我自己現在一年的收入有多少?盛宣懷笑著問道:“你從來不關心這事,今天是怎么了?”

“我就是問問,沒什么事情。”

盛宣懷說道:“以前咱們由于要有大量的軍費開支,現在好了,以后軍隊費用不由你再負責了,家里的收入以后每年可以有六千萬兩。吧站點(wap.shouda8)”

“什么?六千萬兩?”這個數字可把李振華嚇了一跳,“怎么會有這么多?”

“這還不是全部的收入,以前還有很多的投資現在還沒有效益,以后慢慢地就會有了。另外還有一項那就是滿清皇上的皇莊,那些地現在也已經歸入了你的名下。”

盛宣懷接著說道:“不多行嗎,光是軍隊的武器研究、制造、人員薪金等,一年就要支出幾千萬兩,還有我們要投資,建學校,修建鐵路,救災等,哪一件事不要用錢啊。”

李振華仔細一想:也是,如果沒有如此雄厚的資金,自己的軍隊豈不是要喝西北風去了,可要是每年自己有百分之三十,那也要有一千八百萬兩了,這不是太多了嗎,要是所有的官員都和自己一樣,那自己的這一番豈不是白搞了嗎?

然而徐世昌的解釋也是有道理的,現在國家處于剛剛建立的時候,很多地方都在用錢,自己的手中是應該有一些機動財力的,可以用于一些應急問題。

說到這里就應該有一套對于官員們的監察機制,不能像原來的清政fǔ那樣,專mén給他們以貪污的土壤,現在軍隊、企業的管理方法是很好的,每個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工資,和一些必要的福利待遇,沒有他們可以自己支配的部分。

比如原來的大臣們要有自己的轎班,現在是一個汽車司機,但是費用的支出是不同的,原來的清政fǔ是讓官員們自己進行支付,多的地方他們就可以自己留下了,現在是全部由公家開支,與自己在這一方面沒有關系。

再有像基層的一個知縣,原來每年有一百八十兩銀子的收入,但是他們的開支很大,像是要有一個自己的轎班,四個人,顧傭書辦、師爺用于刑事偵察的捕頭、衙役、杵作都要自己花錢去顧,另外他們還有一些什么應酬,家庭開支、房屋修繕等,(一般是講究官不修衙,客不修店,不像現在的那些官員們,沒用也要建設,那就可以從中得到好處了,最起碼也可以得到一個百分之幾介紹費,那也是不小的數字啊。)所以他們的開支根本就不夠。

于是他們就把這些不足之處,以征集農業稅加碼來補足,多收的就可以順理成章的進入了自己的腰包了。稍微大一點的事情,他們都要向上級(朝庭)申請撥付款項。比如某地要修建一座小橋,他們向上級申請五萬兩銀子,上面給了款項,他們就開始修建,實際花了三萬兩,剩下的就是自己的了,不過還要給相關的人一些“潤手費”。

這是一個農業為主的縣官的作法,要是大型工業企業,那就大發了,這也是原來的所謂“官督商辦”政策,一個最致命的弱點,想明白了這一切,他終于明白那個岑煊為什么要一次彈劾四百名官員了,沒有一個不貪污的。

他安排休息了,金熙鳳對他說道:“雅琪姐姐也不知道怎樣了,已經去了一個多月了,她只是來了幾封信,可是真有些想她了。”

“快了馬上就要回來了。”

說完李振華倒頭就睡了,根本就不管金熙鳳那有些幽怨的眼神。

第二天,李振華和徐世昌繼續研究財政方面的問題,關于監察一事,那個岑煊也要有一個條條框框出來,不能再像原來一樣,出了事情再處理那就不好了。

就此機會李振華提出來了一個把官員們的收入公開化的提議,對于不明來源的收入問題,那是一定要進行追究的。

正好接到通知的伍庭芳和岑煊來了,李振華把自己的建議又和他們二人說了一下,讓他們考慮一下如何進行監察的問題,也就是說你一名官員有多少收入,那就要有相應的開支,不能開支大于收入,要是明顯了那就是有問題了。

他們把自己最近的工作說了一下,李振華詢問了一下制定相關法律的事情,伍庭芳對李振華作了一下介紹,他引用了一些其它國家的一些法規、法典,像德國、法國、英國的等等,制定出了自己的一套法規出來。

但是伍庭芳擔心是否適合中國的國情,他說道:

“這樣的法規,現在沒有一定范圍的試行,怕是紙上談兵吧,我們是不是還要再搞一下試用期。”

李鴻章道:“那就先寫明是試用稿,今后在進一步的完善它。”

李振華也同意了,后世的中國的很多法律不都是這樣來的嗎,有的干脆不稱為法規,而是把它們稱為條例,反正中國的文字游戲包含的內容是很廣泛的。

岑煊也說道:“先把這個條例試用一役時間,再進行完善是對的,反正現在也不能沒有,要不我可是沒法工作的。”

李振華對岑煊說道:“無論任何處罰,都應該是以教育為主,不能和某些人一樣,講究把豬養féi了再殺,從現在開始,我們的一切法律、法規都是要以教育為主的,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對于非殺不可的那我們決不能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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