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崛起第384章 到底誰在剽竊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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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到底誰在剽竊


更新時間:2013年04月26日  作者:老沈陽  分類: 歷史 | 清史民國 | 老沈陽 | 晚清崛起 


迪特里將軍希聽了李振華的話心中不由的想到,這個人可是太歷害了,一下子就說到了問題的核心了,不過人家的潛艇那價值也是很高的呀,一艘小小的潛艇,就可以把一艘大型的戰列艦給送到大海里去,人家就是和自己要一艘戰列艦的價格,自己也要考慮吃下去的。

說了這么長的時間,已經到了吃飯的時間了,李振華請他們吃飯,然后把馮國璋叫來了,讓他陪同吃飯,然后讓馮國璋和他們談雙方的合作問題。

李振華自己卻是跑到軍工廠里去了,他把原來自己搞的那支五四式手槍的圖紙又重新畫了一下,到了工廠里和一些老師傅在一起商量,讓他們盡快地搞出幾把樣槍出來,他把槍拆開,那些工人們一看,馬上就明白了它的原理,工人們馬上行動起來,找材料,制作模具,準備工具等,他們馬上就干了起來。

一個大型的軍工廠,制作幾把手槍,那還不是和玩一樣嗎,更何況還有李振華在一邊進行著指導,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幾把五四式,送到了李振華的手里,現成的七點六二毫米的手槍子彈,給他拿來了幾百發。

李振華打了幾發五四試試,結果效果還不錯,幾個警衛員也要試一下,他又讓那些警衛員們都試了一下,他們也都表示滿意。

五四式是前蘇聯時期的托卡列夫設計的,又有人和它叫作托盒,它曾列裝于整個的蘇聯紅軍,后來人民解放軍也曾經列裝過它,所以它也是有一定的優勢的。

他們正在打著,迪特里希將軍又找了過來,李振華把一把五四式給他,讓他打一下試試看,迪特里希馬上就試槍,結果比máo瑟的效果要好得多了,迪特里希當即提議,雙方可以把兩種手槍的圖紙交換一下。

李振華笑了,他對迪特里希說道:“換就不用了,這一把的樣子你要是喜歡,那就連圖紙都送給你們了,我們可以讓你們在自己國內生產,但是它的彈容量少一些只有八發。只不過這是我們手工的樣槍,可能不太好看,以后我一定會送給你一把好的槍,不過我可是不會給你用黃金來裝飾的。“

說完李振華又給了他一把自己早已經列裝到部隊的定型手槍,也就是自己已經經過了戰爭檢驗的仿制máo瑟,這一把是裝彈十發的,比他們的少了十發子彈。口徑也不一樣,德國的是九毫米的,而自己的1897型是七點六二毫米。迪特里希也打了幾發試了試,覺得情況都差不多。但是就數那把五四要好的多,能不好嗎。那可是蘇聯和中國兩大軍事國家的列裝手槍啊,現在又加上了德國的軍隊。

海靖和迪特里希兩個人在奉天的這幾天,收獲不小,和李振華草簽了幾份基本合作協議,以自己戰船的裝甲,換回了中國的潛水艇,和一支手槍的結果,回去以后一定會受到威廉二世的表揚的,他們高興地走了。

自己剛設計出來的五四式手槍,可以裝備給營以上的軍官使用,同時也給他們重新起了名字,那把五四式就叫作1898式了。

以后也可以把彈容量二十發的設計出來,就起名叫1897—2型,十發的叫1897型。這樣一來中國人就有了三種手槍了,關鍵是兩種手槍的子彈可以共用這才是主要的,同時還有一些零件也是通用的。

幾天以后,李振華把自己的兩種手槍都給德國人看了一下,德國人這才知道人家中國人早就有了自己的手槍了,而且他們的手槍人家早就列裝了,雖然設計幾乎是一樣的,但是中國人卻沒有說德國人進行了剽竊,因為兩種槍的口徑根本就不一樣,不過那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外觀,讓迪特里希覺得自己很沒有面子,這個máo瑟公司也太不像話了,你們剽竊了中國人早已經列裝了的手槍技術,反而讓我到這里來出丑,真他的不是玩意兒。

他們可不知道,是李振華剽竊了他們的技術,這讓那些德國人可是吃了一個暗虧,不過由于李振華不追究他們的剽竊行為,倒是讓德國人沒有丟太大的人。

和德國人的合作很好,我們給他們提供了潛艇、迫擊炮和一種手槍的技術,這讓迪特里希很是高興,同時他們也決定向中國人提供軍艦用鋼材的技術,一些特種鋼材的技術,不過他們倒是對中國的1898式花了一筆專利使用費,李振華在這里沒有覺得自己心里過不去。同時迪特里希還想派出他在膠澳的現役軍官,來對奉天的新招收的軍人進行培訓。

但是被馮國璋給婉言謝絕了,我們的陸軍已經是世界上最強大的陸軍了,我們沒有必要請別人來幫助我們進行軍事訓練吧,雖然以前有一些清軍請過德國人幫助訓練,但是我們現在是不用了。

下面有些軍官對和德國人的合作,表示不理解,李振華對他們說道,這些武器的技術含量并不高,我們就是不給他們,他們很快也會自己模仿出來的,我們不如用他們去換一些有用的新技術,這對我們是大有好處的。另外我們的更多的新式武器就要出來了,但是這些我們是不會告訴別人的。

和俄羅斯的談判,斷斷續續地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最后雙方終于達成協議了,大體內容如下:

雙方廢除以前所訂立的1858年的《璦琿條約》條約、1860年的《北京條約》和1864年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

俄羅斯向中國方面賠償軍費八百萬兩白銀;分四年還清,第一次于當年還三百五十萬兩,以后每年還一百五十萬兩,年息四厘;

條約簽定之后,俄羅斯軍隊應于即日起,開始從原占領處撤軍,于一年內撤軍完畢,海參崴處駐軍允許俄方在五年的時間里撤軍(附件一);

俄軍撤軍時當地居民有愿意隨同撤離的,可以隨同撤離,但是如果不同意撤離的不能強迫撤離。

進行撤退的俄軍不得對當地的人員進行迫害、物品及民用和軍事設施不得損毀,由中國方面派出觀察小組進行監督,如果有違反規定者,以引起戰爭責任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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