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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4章 混社會的想法


更新時間:2013年03月24日  作者:偽戒  分類: 熱血青春 | 青春 | 熱血 | 黑道 | 清彥邀請駐站 | 偽戒 | 那些年混過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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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以后,在酒桌上,我曾經問過旭哥,問他為什么李胖子,敢開槍殺人,最后卻被打服了,然后害怕了呢,而奇怪的是,旭哥在李胖子害怕以后,為什么沒有繼續砸店呢?

旭哥當時笑了一下,這么說的:“小飛啊,小弟是給大哥解決麻煩的,不是找麻煩的,當時如果我繼續欺負李胖子,他絕對會跟我玩命,弄不好我也的死在那,那事情就麻煩了,而且李胖子壓根也沒想開槍殺人,如果他真的想開槍把人打死,我砍刀再快,也根本阻攔不了,他只是威懾,而且人到達一定地位,會非常愛惜自己的生命,我是一個身無分文的小混混,他是一個成名多年的社會大哥,資產夠他們的一家揮霍一輩子的了,根本跟我不是一個等階的,他不和我拼,是因為他看不起我,最后他也不是怕了,只是想找一個理由離開這個血腥的江湖,我砍他兩刀,他換來了后半輩子的安穩,多么劃算的買賣!”

我當時還不太能理解旭哥的話,隨后繼續問道:“那李胖子經營的黑彩那么賺錢,他怎么舍得放棄呢?”

“這也是我最佩服李胖子的一點,他能非常好的控制住自己的,這也是他能夠成功隱退的關鍵,人吶,沒錢的時候想混社會,來錢快,有錢的時候,想退出黑社會,呵呵,不過又有幾個人,能像李胖子那樣,功成身退呢?”旭哥像是說李胖子,也像是說自己。

當時旭哥這幾句話,我思考了好久,許多年后,我也成為人們眼中的社會大哥,才領悟這話中,暗藏的許多意思,那時的的我,也已身不由己,當然這是后話,不扯了,繼續進入正題。

我在飛哥的指引下,來到了一所在市區邊緣的小型私立醫院,將他們幾個相互攙扶到醫院內部,之前旭哥已經打過電話,有一位醫生專門在大廳等候我們。

幾個護士和醫生,將受傷的三位青年,推入手術室中,旭哥笑呵呵的看了看我,緩緩說道:“小飛,哥哥沒看錯你,你們這群小兄弟,挺夠意思的,比那幫二百塊錢一位好多了,雖然你沒幫上我,但是哥哥領你的情!”

“那可不,哥怎么也得出場費300啊,跟他們不是一個檔次的!”我開著玩笑說道。

“呵呵,有意思,慢慢處,我張旭是什么人,不用我自己說!”旭哥摟著我的脖子說道。

“我這人,沒佩服過誰,但是你旭哥絕對是一位!”我認真的說道。

“呵呵,我知道,小飛你一會有事嗎?”旭哥忽然想起了什么,拍了一下腦袋,緩緩說道。

我雖然非常想去花店,不過還是搖頭說道:“沒什么事,怎么了?”

“你去幫我刷一下車,里面有些血跡,讓他們拿抹布擦,別用水沖,不要動亂了車里的東西,多花點無所謂!”旭哥有些嚴肅的說道。

我腦袋一腦門黑線,有些無語,心中想到,您老先生那車,已經沒有再擦的必要了,還別動亂了里面的東西,再怎么動,還能比現在還亂嗎?

“張旭,快點進里面縫針了!”一個醫生喊道。

“你去吧,副駕駛室的雜物箱里面有錢,刷完回來給我停門口就行,我們這可能時間會慢點,有事電話聯系!”旭哥說完,一瘸一拐的走進手術室。

我開著這臺破車,四處亂逛,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修車店,我把車緩緩停到門口,剛想下車,就聽到坐在門口喝茶的老板喊道:“趕緊走吧!我們這不收廢鐵!”

我被擠兌的臉色一片通紅,剛才由于扶著旭哥和他的幾個朋友,我身上沾滿了血跡,我將外衣脫在車里,硬著頭皮走下了車,開口說道:“我是來刷車的!”

“啥!”眾人向看著外星人一樣,看著我。

“我來刷車!”我淡定的說道。

“小兄弟我勸你一句,往前走一百米,有個廢品收購站,你把這車賣了,能喝一個月酒,我聽這聲音就知道,這車能開起來就算是奇跡了了,說不定哪天就得爆炸了,還刷他干啥!”這老板也是一個奇葩,廢話特別多。

“我說你這人,怎么有生意還不做,怕我不給錢啊!”我有些不樂意,語氣有點沖。

“你看我為你好,你還不樂意,得,刷一次一百!”

“我擦,你搶劫啊?”

“小兄弟,刷你一臺車,最起碼能洗出十斤泥,我這個價格已經很優惠了!”

“我給你二百,你把里面的血跡擦干凈,記住別弄亂里面的東西,行不?”

“行,你等會吧!”

我從車內的雜物箱,拿出二百塊錢給他,隨后靠著車,抽了一根煙,想起今天那場戰斗,我感慨頗多,以前我一直以為,混社會就是打打架,比別人兇一點,雖然有點危險,但是并不會致命。

但是今天的所見所聞,讓我徹底否決了這種念頭,原來混社會雖然外表光鮮亮麗,囂張無比,而且來錢特別快,可能一年的時間,比得上你在某個行業,辛苦奮斗十年的成果。

但是風險也是呈幾何倍增長,一個不慎,迎接你的就是萬丈深淵,大哥一個電話,不管你在干嗎,或是睡覺,或是吃飯,或是正跟媳婦在床上翻滾,你都要乖乖拿上砍刀,出去廝殺,可能出門之前,你還是一個鮮活的生命,也可能下一秒鐘,你就躺在了太平間。

有一句話怎么說的來著:“打死你是吹牛b,但是一失手也沒準!”

混社會的人,就像是一批在透支著自己生命的人,用生命搏一個未來,搏一個前程,誠則呼風喚雨,萬人敬仰,敗在橫尸街頭,粉身碎骨。

雖然,那時候的我心里有些懼怕這條道路,可是年輕氣盛的熱血更重一些,我平靜的外表下,隱藏著一顆不安分的心,這也是我逐漸走上這條路的原因。

我后來一直回想,我可能就是在這一天,有了想要踏入社會上廝混一番的想法。

沒多一會,車刷好了,我將車停到醫院門口,發現旭哥不在,他的朋友說,他去見那個黑哥了,我把鑰匙交給他們,拿起車里的外衣,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操,忘了!完了......今天晚上沒去踢球,曹德爽先生,得踢死我!”我想到這里,一陣膽寒,打了一輛出租車,飛快的向學校趕去。

ps:有人可能感覺這章有點啰嗦,我不這么認為,我寫這本書不是筆下文學,寫的是血淋淋的江湖往事,我要把內心的變化過程寫出來,那個內心掙扎的過程是很重要的,不會有哪個人,想要去混社會,立馬像趕著送死似的,馬上就去了,希望大家能喜歡這種寫法,細細品讀,這本書不會讓你們失望。

最后嘶吼一聲:“求鮮花,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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