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香令第21章:我熟讀律法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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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我熟讀律法


更新時間:2025年01月28日  作者:錦凰  分類: 言情 | 古代言情 | 經商種田 | 錦凰 | 榷香令 
“二姐,茶園之事需得徐徐圖之。”商名姝往前幾步,崖底風貌更多涌入眼底,“此乃官田,我們無權開墾。”

本朝所有土地只分官田與民田,除官府劃分給百姓的土地,哪怕是無主之地都歸官府所有,即為官田。

《大明律》官田不許私自典賣。

“我知不可購置。”商梓姝讀書沒有商名姝多,本朝律法她知曉不多,關于土地卻粗略讀過,“我們可從官府租賃。”

本就因投入過大回報可能極小而困擾的商名姝,聽得商梓姝這話更是心一沉,她輕嘆口氣:“此地屬于歙縣,二姐,縣令與施家同氣連枝。”

人與人之間各有緣法,商進樑與施厚瓊都是歙縣人,如今的歙縣縣令在任兩年,他與施厚瓊更投緣,這兩年商家的茶館幾乎全部撤出歙縣。

這才促成商進樑想把商名姝高嫁的心。

商梓姝想要租賃這里無疑癡心妄想,她現在把此地隱瞞得再好,一旦尋上歙縣縣令,轉頭施厚瓊就能知曉,以二人的親厚,縣令有無數種法子正大光明把這里變成施家租賃。

“若不是知曉這些,我早尋父親活動。”商梓姝這么偷偷摸摸來往于此,是深知這里絕不能暴露給施家,“我已遣人去其余高峰尋找類似茶樹,若能尋到更多,此地讓給他們也無妨,他施家也未必能制出好茶。”

商梓姝也還未把佳品研制出來,但她有信心,她總覺得自己只差臨門一腳,待她多琢磨琢磨,一定能夠沖破這一關。

她更有一種莫名的直覺,這茶一旦制好,絕非凡品。

黃山浩瀚,太平縣占據更多,太平縣縣令與商進樑更投契,二人曾一起進學,有些許同窗之誼。

“二姐,這都是長遠之事。”商名姝勸商梓姝,“你一心制茶便是,其余交給我與爹。新茶味損果因運至山下而起,需尋良策破難,于山上建茶號,非上策。”

商名姝沒有親自來這一趟,建議商梓姝在山上建茶號有些天真。

茶樹生于這樣的崖邊,讓茶農來采摘著實為難人,稍有不慎,恐沾人命官司。且在山上建茶號又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官府不會允許他們這般肆意妄為。

“我先試試現摘現制的效果。”商梓姝收起心中重重憂慮,穩住心神準備一步步來。

商名姝點點頭,她沿著崖邊走一圈,有時還蹲下身,在茶樹根附近抓一把泥土捏一捏,聞一聞。

“三妹,你這是……”商梓姝不解。

“二姐,這些是珠蘭花。”商名姝指著茶樹附近的綠植,珠蘭花于三月至六月開花,如今剛入七月,花已謝。

“我知道是珠蘭花。”商梓姝點頭,她四月來過此地,黃花遍地。

“初飲你的新茶,我便聞到一股清雅蘭香。”商名姝站起身,“二姐,你說茶中蘭香與珠蘭花是否有關?”

“啊?”商梓姝微怔,她下意識想反駁,她一直以為茶的獨特香氣是樹本身,但看著每一株茶樹附近都有珠蘭花,甚至珠蘭花比茶樹還多,到嘴邊的話咽下去,眼睛忽而晶亮懾人,“是不是,我們可以試一試!”

商名姝亦是如此作想。

茶園重新規劃,與蘭花或者珠蘭花一道種植,看一看明年的茶有無變化。

兩姐妹想到就迫不及待下山,商梓姝去尋家中簽契的老茶農探討,商名姝去尋商進樑,要動茶園,必須要商進樑首肯且出面應對族人。

茶園是商進樑的茶園,利益卻與族人掛鉤,族中不少頑固,要說服他們不易。

然而,姐妹倆才剛剛回到浮丘觀,迎面遇上縣衙捕快。

“商氏姐妹,施家狀告你們姐妹二人合謀殺害施家大郎,我們奉縣太爺之命傳召二人過衙問話。”歙縣捕頭楊大虎帶著兩個捕快。

“什么?施廣超死了?”商梓姝錯愕又心驚,“怎么死的?與我們無關!”

“是否與你們二人有關,縣太爺自有明斷,我們奉命而來,二位娘子身嬌肉貴,請勿配合。”楊大虎身后的捕快握刀上前一步以示警告。

“二姐。”商名姝目光從遠處收回,握住商梓姝手腕,對楊大虎道,“煩勞楊捕頭,我們與你們一道去縣衙。”

商名姝配合,楊大虎吩咐一個捕快留下等其他分散出去尋找他們姐妹二人的捕快,和另一個捕快一左一右緊跟著二人。

姐妹二人到縣衙時,施家人和商家人該到的都到了,甚至程赦與程勉都在。

“賤人,你們還我兒命來!”施夫人雙目赤紅,眼底淬毒,要奔上來手撕她們。

施家人不攔著,商名姝拉著商梓姝腳下一轉輕飄飄躲過,膝蓋不經意間撞到施夫人大腿,施夫人踉蹌往一邊跌倒。

“你們欺人太甚!”施厚瓊驚怒指著姐妹二人。

“施員外,這是公堂,不是施家祠堂。”程勉冷著臉提醒,轉身對縣令作揖,“施夫人形同瘋婦,按《大明律》,公堂咆哮,應判笞刑。”

縣令輕咳一聲:“施夫人,公堂之上,是非對錯,本縣自有定斷。念你喪子之痛,本縣不予追究,下不為例。”

“縣……”

程勉對縣令明顯偏袒氣惱,還欲爭辯被程赦攔下。

縣令掃了兄弟二人一眼,拍驚堂木:“堂下商氏姐妹,施家大郎墜崖而亡,施家狀告系你們二人謀害,你們二人可認罪?”

“回稟縣太爺,我二人不認罪。”商梓姝端正跪在堂下,面色僵硬,“施家狀告,可有證據?”

商名姝同樣否認:“縣太爺,小女略讀過幾本書,按《大明律·刑律·人命》所書,致人身亡:主犯處斬刑,從犯判絞刑,其余參與謀劃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如此重罪,小女與阿姊不過尋常女流之輩,又與施家大郎無冤無仇,焉敢起謀害之念?”

對上這位偏向施家的縣太爺,商名姝特意表明自己熟讀律法。

程勉看向商名姝的目光越發挪不開。

縣令神色冷漠,高喊:“帶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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