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胡同里,盧東輝找出曲文松的手機號碼,撥了過去。
響了兩聲,就被掛斷。
再打再掛。
直到第三次,那頭的曲文松才接了電話。
“曲大爺,您在哪呢?”
盧東輝問道。
“我在火車站。”
曲文松回答道。
“您去火車站干什么?”
盧東輝又問。
“在京城住煩了,我準備回老家定居。那兩間平房,我已經賣了。”
曲文松解釋道。
“回老家定居,把京城的平房賣了?”
如果沒有見到王翠蘭,盧東輝或許會相信,但現在王翠蘭還住在那,又是那種態度,肯定另有隱情。
“曲大爺,您跟我說實話,到底發生什么事了?”
盧東輝說道。
“我能發生什么事?就是單純想回老家。”
曲文松裝作很正常的樣子。
“我不信。”
“您在哪個火車站?我去找您。”
盧東輝說道。
“你找我干什么?你不得上班嗎?這幾天飯店最忙,你好好上班吧!”
曲文松根本不說在哪個火車站。
這下,盧東輝也沒轍了。
他本以為,帶著宋思銘過來,來回一個小時,就能把該辦的事辦了,誰承想,現在連曲文松的面,都見不到。
盧東輝滿是歉意地望向宋思銘。
宋思銘自然不會就此放棄,他給盧東輝出主意,“你就說報警,讓警察幫著找人。”
“好。”
盧東輝當即按照宋思銘的指示,對著電話那頭的曲文松說道:“曲大爺,你要是再不告訴我你在哪,我就報警了。”
“別報警。”
這一招果然管用。
曲文松說道:“我其實還沒去火車站,現在在一字胡同。”
“一字胡同。”
一字胡同就在五百米外,熟悉路況的盧東輝,帶著宋思銘,抄小路,幾分鐘就到了。
最終,在一間短租房里,見到曲文松。
“曲大爺,你的房子是不是被王翠蘭搶走了?”
盧東輝問曲文松。
“是。”
曲文松紅著臉講述經過。
年前,保姆王翠蘭以要把自己和兒子的戶口遷過來為由,連哄帶騙,讓曲文松簽了一個房屋轉讓協議。
王翠蘭答應,只要她和兒子的戶口遷過來,就和曲文松領證結婚,讓兒子給曲文松養老送終。
可真等協議簽了,房子過到王翠蘭名下了,王翠蘭直接翻臉不認賬,不但不說領證結婚的事了,還把曲文松趕了出來。
曲文松這才知道,王翠蘭從始至終,都是跟他演戲,目的就是想騙他的房子。
在此之前,楊義均,盧東輝都曾提醒過他,要小心提防王翠蘭,可是,他卻被所謂的愛情沖昏了頭腦,根本沒把楊義均,盧東輝的提醒當回事。
如今被騙,他也不好意思再聯系楊義均和盧東輝,只能先短租了一間房子落腳。
但京城租房子是非常貴的,他的退休金有限。
所以,他是真的準備回老家定居。
聽完曲文松的講述,盧東輝對曲文松說道:“曲大爺,你怎么不報警呢?讓警察抓王翠蘭啊!”
“我白紙黑字簽的轉讓協議,警察來了,又能怎么樣?”
曲文松也想過有困難找警察,可警察不是萬能的,只要王翠蘭把轉讓協議一亮,警察也得歇菜。
“確實。”
盧東輝也是直撓頭。
“曲大爺,您說您簽了轉讓協議,轉讓協議呢?”
這時,盧東輝身旁的宋思銘問道。
“你是?”
曲文松上下打量著宋思銘。
“這是我在福利院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宋思銘,他是國家干部,最懂這里面的門道,說不定就能幫您把房子要回來。”
盧東輝介紹宋思銘,并特意強調宋思銘體制內的身份。
體制內的身份,還是管用的。
曲文松看宋思銘的眼神立馬不一樣了,他問宋思銘,“宋干部,我的房子,真有可能要回來?”
“當然有可能。”
“那本來就是您的房子。”
“不過,我得先看看當時的轉讓協議。”
宋思銘說道。
“我手上沒有轉讓協議,當時,就簽了一份,現在在王翠蘭手里。”
曲文松說道。
“那協議內容您還記得嗎?”
宋思銘又問。
“協議我就沒有細看,至于內容,我就記得轉讓價格是一萬。”
曲文松努力回憶了一下,說道。
他就是太信任王翠蘭了,現在想想,自己就是一個傻子。
“轉讓價格一萬?”
“這是一個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
“即便警察不管,找律師打官司,也有的打。”
宋思銘說出自己的判斷。
“你確定?”
峰回路轉,重燃希望的曲文松,有些興奮起來。
他這輩子就掙下那兩間房,對那兩間房,還是有感情的,但凡有一線可能,他都得爭取一下。
“這樣,我現在就聯系專業的律師,聽聽專業的律師是怎么說的。”
自己說沒有信服力,宋思銘當即從手機里找出孔仁義的手機號碼,撥了過去。
孔仁義是之前青山市第一金屬公司持股員工的代理律師,人品好,專業強。
“孔律師,有個事跟你咨詢一下。”
電話通了之后,寒暄兩句,宋思銘便轉入主題,他將曲文松被騙的經過,跟孔仁義完完整整地講述一遍。
孔仁義當即就給出回答:“只要到法院起訴,勝算還是非常大的,畢竟,轉讓協議上的價格遠低于市場價,而轉讓方又是一位七十歲的老人,法院大概率會認定合同無效。”
宋思銘全程開著免提,旁邊的曲文松聽得清清楚楚。
“太好了,太好了。”
曲文松喜出望外。
“孔律師,你能擔任這個案子的代理律師嗎?”
宋思銘問孔仁義。
“擔任代理律師肯定沒問題。”
宋思銘開口,孔仁義不可能拒絕,哪怕青山離著京城一千多公里,需要他來來回回跑上好幾趟。
但在孔仁義看來,到法院起訴是萬不得已才用的手段。
“我建議,還是先報警。”
孔仁義說道。
“報警?這種屬于經濟糾紛,公安機關不會立案吧?”
宋思銘問道。
“通常情況下不會立案,但也有特殊情況,比如對方是慣犯,還騙過其他人,只要有兩起及兩起以上類似的案件,相互印證,就是認定為詐騙。”
孔仁義告知宋思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