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我是老大,非非是女兒,子葵是有血緣的。我們三個在家里,不要太理直氣壯。”子墨鄙視的看了子葵、非非一眼,輕嘆了一口氣,“而且這倆太難養了,我媽最放心我了。把管教他們倆的權力都給了我。”
“她比較難養,什么都要人陪。看電視都要!”子葵忙指向了非非,一臉唾棄。
“嗯,你們倆都是混蛋!老二別說老三了!”金子墨想想,忙說道。
“去,你們一個潔癖、一個毒舌,還好意思說我?”白非非回頭看看自己這倆哥,還好意思說自己,“網友說了,因為你們,我都不能結婚,太奇葩了。”
主持人大笑起來,現在覺得他們三個是真的兄妹,相互唾棄,可是他們三個氣質出奇的一致。一看,就是一家養出來的。
“我比較好奇子葵,你嚴重潔癖,那能當醫生?”主持也看過資料,知道這位是天才的大夫,除了潔癖,什么毛病都沒有,特別討喜,導師,領導,醫生、護士都挺喜歡他的,要他熟悉的環境里,他就很自如。而在醫生的群體里,一個潔癖,這算是個事兒?
“是啊,我們也好奇。不過想想,除了醫生,您能想他能做什么?”子墨反問道。
“很多啊,可以一個人做研究,數學,計算機,可以用線上給人上課,保證可以待在無菌室里。”主持人下意識的說道。
“也對哦!”子葵乖乖的笑著,一副自己怎么沒想到神情。若是直播,現在一定能彈幕里看到,無數小姐姐在那尖叫,“好萌!”
“現在有漂亮的小護士給你送飯。”子墨忙說道,子葵除了潔癖,性格中,啥問題都沒。不然他也不會說,其實他們中間子葵病得最輕了。
“嗯,姑姑說,不能讓人把我忘了。”子葵乖乖的點頭,也算是回答了,為什么需要一個在人前的工作。
“那非非呢?真的是因為家里沒人照顧,才去了歐家?”主持人點頭,轉向了白非非。
“可能是緣份,上學時,我第一次看到萌媽,就死不撒手,我爸媽也沒法!”白非非之前已經說了很多,這會子也懶得說了,直接說道。
“我們知道,因為爺爺久病,你才會一直在歐家,會因為爺爺的事,你才會拼上前途、名聲,也要救歐老師?”主持人忙問道。
“不,正是因為我爺爺的事,當萌媽說,她要捐出器官和大體,還簽了不搶救,不插管,不進ICU的決定時,全家人,只有我支持了。我十八歲時,我也簽了這一系列的文件,當然,我愛美,我沒捐出我的大體,我不愿自己光著被醫學院的學生們練手。但我捐出了我所有器官。我大哥是簽字人。”白非非坦然的說道,并指了一下金子墨。
金子墨拿出了文件,上面有簽屬時間,同時,還有錄像。主持人邊上就是一個巨大的屏幕,
鏡頭里的白非非稚氣未脫,簽字時,每簽一頁,子墨都認真的念出條款,問她是不是聽清楚了。
白非非自己搶過了文件,自己對著鏡頭念,念完了,邊簽字邊對鏡頭做了一個鬼臉,“這是我送自己的成人禮,我早看清楚了。”
“你現在簽也沒用,你可以隨時反悔,反正法律是以你最后一份的簽字為準。”金子墨一臉不耐煩。 “那試試看吧!”白非非對大哥做了一個鬼臉。
金子墨把她簽的文件拿出來,對著鏡頭慢慢的翻著,每一頁上,都有她的簽字,日期,還有律所的齊縫印。而且每一個簽名簽的都是本名,白子非!
非常漂亮有力,也能讓人一眼認出,就算她一直說自己是文盲,但她那時,就能寫出一手好字了。
“所以都是七年前的?”主持人也沒想到,白非非自己也是簽了文件的。她自己都是捐贈者,也是拒絕過度醫療的倡導者之一,她竟然拒絕為養母簽字,這點上說,也是挺讓人奇怪的。
“對。目前為止,她還沒說要作廢這套文件。”金子墨收回了文件,順口說道。
“我現在也沒改主意。”白非非一臉坦然,明顯的,就是在說,我就沒打算改主意,所以這回我簽字,就一定有不簽的理由,并不是那種自私,狹隘的那種家人,順便指指屏幕的定格,“看到沒,我沒整容,我十八就這樣。”
金子墨和歐子葵一塊低頭,這位重點能不能找準一點,這時說整容好嗎?
主持都噴笑了,她知道,這三人里,只有白非非受過專業的訓練,這時她在打亂自己的節奏。
“所以,你并不覺得,現在你是違背了歐老師的意愿?她拒絕搶救,拒絕進ICU,而現在,她也昏迷了,不知道何時能醒來。如此這般,你還是覺得你是對的?”主持人不為所動,還是問到主題。
她看著她,不是指謫,而是探循,畢竟這種討論其實是很有意義的。中國人太講究完整,完整來,完整去。好容易有了一個有話題的,不然,怎么會從京城過來探討。
“她沒告別。”白非非想想,收回了剛剛喜劇人的笑容,認真的看著主持。
“什么?”主持沒聽懂,這是什么意思。
“萌媽說,她會跟我們告別再走。她說過,我們三個給了她巨大的幸福,所以,她讓我做簽字人時說,她要清醒、體面的離開。在我們三個的注視下離開。這回,她沒跟我們告別。”白非非木著臉說道。
“意外無處不在,你們簽屬這些文件,其實就是為了預防意外發生。所以,她讓你做簽字人時,其實是相信你能理解她的吧?”
“其實所有法律文件……”金子墨忙插嘴,但白非非對他搖了頭。
“她說過,她會跟我告別。這回,她沒有。”白非非很堅持。
“也許她準備了。”主持人指向門口,“這是東吳市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還有遺體捐贈中心的工作人員,他們當初負責了歐老師的案卷。兩位能說說當時的情況嗎?”
“其實我們首先要說的是,簽字人有權視當時的情況,來對于事主的遺愿進行修正。這點是允許的,所以白非非女士的決定,是不違法的。”公證處的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小胖子扶了一下眼鏡,先公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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