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沈知青說的,好像有道理。
“那……那我回去,再問問郭同志的意思。”馬嬸子起身告辭。
半小時后,馬嬸子又來了。
馬嬸子微笑道,“沈知青,你的要求,我都跟郭同志說了,郭同志答應了三百塊的彩禮錢,但三轉一響,他只給你買手表,其他兩轉一響,他家都有,他把家里的都給你用。”
“他家是他家的,給我的聘禮是我的,就算以后我要帶去郭家,那也是我的陪嫁,不是郭家的東西,三轉一響,少一樣,我都不同意。”元春態度很堅決。
郭景陵的妹妹,為了照顧侄兒,拖到了二十六歲都嫁不出去,以前郭景陵在部里,離的遠,還能讓自己當成瞎子,當沒現妹妹為他兒子的付出。
可現在,他退伍回來了,人就在眼前,他再拖著妹妹,不讓她嫁人,就說不過去了。
所以,眼下郭景陵急需要娶個媳婦回家帶兒子。
可郭小濤是縣里出了名的暴力狂小孩,起脾氣來,連爺爺奶奶姑姑都會打,更別說后媽。
誰還敢嫁給他呀?
郭母想讓媒人給她找一個沒工作的兒媳婦,人家知道她孫子脾氣的媒人,都不敢接這個活。
那孩子,動不動拿凳子砸人,連姑姑都被他打破相了,還差點送三命,誰不要命,敢給他當后媽呀?
這要是以后被他打出個好歹來,那她豈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嗎。
所以,沒有媒人敢給郭景陵保媒。
原主也是進了郭家后,天天被繼子打罵,被鄰居們同情,她才知道,她一開始就被郭景陵算計了。
不過,郭景陵也救了她一命,她和郭景陵有過肌膚之親也是真,所以,一開始,原主并未怨過郭景陵的算計。
元春接受原主的記憶后,認準了郭景陵的急切需求,才會獅子大開口。
果然,馬嬸子出去一趟后,再回來,就說郭景陵同意了她所有的條件。
而元春,可不是原主,會讓郭景陵去買便宜二手貨來糊弄她,她直接讓郭景陵把錢票給她,她自己去買。
郭景陵身上沒帶那么多錢,他回家一趟拿錢,又去單位開了結婚證明,再去黑市淘換了三轉一響的票,然后加上彩禮錢,一共給了元春八百八。
彩禮錢三百,自行車二百一,縫紉機二百二,收音機三十,手表一百二……
元春收到錢后,就跟他去領了結婚證。
回來時,兩人去百貨商場,給元春買了兩身新衣裳,兩雙鞋,又買了兩斤水果糖,回來給知青們和村民們吃。
就這樣,元春和郭景陵結婚了。
下午,元春踏進了郭家大門。
她也終于看到了那個有‘雄基因,反社會人類’繼子,當然,這個年代,還沒‘雄’這個病。
大家只以為,郭小濤是被爺爺奶奶寵壞了,脾氣大了點,但從現代過來的元春知道,這個小孩,是一個反社會人類孩子。
是一個有雄基因的暴力狂。
“你就是我爸給我娶回來的后媽?”郭小濤一臉兇相的瞪著她,“你是來跟我搶爸爸的,你這個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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