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菁菁略帶嘲諷的眼神在萬辰身上掃了一圈兒,笑了笑繼續說:“發的時候注意點,現在的網友都很厲害,萬一讓網友扒出來是冒充的,那就丟人丟大發了,還有…”
吳菁菁語氣頓了頓,她微微向前彎身,看著萬辰低聲說:“好心提醒你一句,可千萬別讓繼承人本人給打假了,不然你很快就會被第二次網暴。”
萬辰哼笑一聲,挑了挑眉,說話語調不緊不慢:“是嗎?你說的我好害怕啊,但是你就不怕我真的就是本人嗎?”
倍樂集團的繼承人會上省錢綜藝要飯?
吳菁菁清楚記得,她剛才在網上搜索萬辰時,還看到萬辰躺在地上要飯的畫面。
還為了區區五百萬在一個節目上省吃儉用?
而且倍樂集團的老總也不能允許自己唯一的兒子吃這樣的苦,或是做這樣有損顏面的事。
不管怎么說,反正都是說不通。
所以吳菁菁對萬辰說的隱隱帶著威脅的話,沒有絲毫懼意。
吳菁菁直起身子,冷淡地開口:“別想忽悠我!反正微博我是不會刪的!你這樣的人,就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吳菁菁說完,忽然想到剛才發微博的時候好像還少發點東西。
她立即拿出手機,點開微博,看到自己剛剛發的那條微博,在短短一個小時內已經轉發上千萬。
之前她從來沒有過這么大的流量。
果然比起追星,大家更愛八卦。
現在的討論度不光高,并且發聲的網友們百分之七八十都是站在她這邊,維護她的。
畢竟她是女性,是大家眼中的弱勢方。
刪博?
她還要再添一把火,把這波熱度吃透,順便讓自己的人氣再往上漲一漲。
吳菁菁唇角微勾,當著陳西西和萬辰的面,在她發的微博下方評論:那個男銷售還說我這樣的,倒搭他都不稀罕,我只是說出他占我便宜的實情,沒想到他竟然會這樣羞辱我。
而且他現在還在威脅我刪博,我好害怕…我都已經發微博道歉了,不知道他究竟想干什么…
吳菁菁這條評論很快被網友們頂上去。
現在是法制社會,竟然還敢威脅人,也太猖狂了!小姐姐別怕,你可以報警!
江市公安,這都不管管嗎?猥褻女性,還威脅,夠吃花生米了吧?
小姐姐明明長得很好看,什么倒搭都不稀罕!是那個姓萬的不長眼,小姐姐的顏值甩他好幾條街!
就是就是!姓萬的憑什么羞辱菁菁!也不看看自己長什么樣,什么身份!他連倒搭我們菁菁的機會都配不上!
啊?店在哪兒?我們現在就過去為菁菁主持公道,保護菁菁!
抱抱小姐姐,好慘,讓這樣一個男人盯上了!江市公安,趕緊出手幫幫小姐姐吧。
我怎么覺得萬辰不是這樣的人呢?大家再等等看看吧,別冤枉了好人。
呵呵,這個世界真是一個巨大的愛男世界!哪個女生會把這種羞恥的事情公開出來?小姐姐都說出這么多真相了,你們還不信嗎?更何況都這么久了,萬辰和母嬰店到現在連個屁都不敢放,這不就是錘死了嗎!還有什么可等的!
吳菁菁被羞辱,又被威脅,一下子讓網友們更加氣憤,此刻罵萬辰,喊萬辰出來道歉的聲音比剛剛更大了。甚至還波及到倍樂集團的所有門店和總部。
這樣的員工你們也敢用?到底是怎么篩選員工標準的!是大街上隨便一個人都能去工作嗎!
能不能不用男人?母嬰店搞個男人做銷售,難道男人比女人更懂母嬰的需要嗎?而且一個大男人為什么要去母嬰店上班,很難不讓人覺得這個男人目的不純,肯定是個變態!
就算是自家的母嬰店,也沒必要讓自己的兒子到母嬰店里打工吧?這是男人該干的活兒嗎?!
倍樂集團,趕緊滾出來給個說法,你們家是不是干大了,所以下面的加盟店就開始放任不管了!讓那個姓萬的滾出來道歉!
吳菁菁看著話題熱度越來越高,而且網友們都是在維護她,她心里十分滿意結果。
至于萬辰被網暴,那是萬辰活該!
吳菁菁發完評論,就轉身朝保姆車走去,臨走前,她挑釁的眼神從陳西西的身上移到萬辰身上,勾唇道:“四分鐘了,我不等了,走了。”
還給她三分鐘當什么事情都沒有發生。
什么給她三分鐘時間,果然只是嚇唬她而已!
陳西西看著吳菁菁囂張至極的背影,不禁開口道:“你可真紳士,要是我,直接就亮出身份讓她趕緊給我道歉閉嘴了。”
這樣不知好歹的人,根本就不值得給臺階。
可見萬辰真的像韓千宜所說,挺講究一個人,就是平時話少,對一般的事情不感興趣。
但真要是遇上事,人品沒得說。
“現在也不晚。”
萬辰說著,拿出手機剛點進微博,發現罵聲比剛才更豐富了。
萬辰心說真是服了,他現在不僅在網上被罵是占女生便宜的下頭男,還辱女,對女生進行人身威脅。
然后他搜索吳菁菁的賬號,這才知道他為什么會被罵的這么厲害。
原來就在剛剛,吳菁菁在他面前,又在網友們面前扭曲事實,胡說八道,煽風點火!
他們家公司現在也受到極大的影響,甚至有人帶節奏,讓女性抵制倍樂集團的產品。
他們家公司主要經營的用品就是女性市場。
這樣下去,他們家公司的口碑和股市一定會迅速下滑。
所以他今天一定要把這件事徹底解決。
萬辰咬著后槽牙,額角的青筋直跳。
活了二十幾年,頭一次遇見這么無語的事兒!
萬辰此刻打字的手都在狠狠用力點擊屏幕,發泄不出去的悶氣像是要將屏幕戳穿。
最后點擊發送的那一刻,他重重吐出一口濁氣,有點舒服了。
萬辰:沒有占便宜,只是看見她要碰到我們店內擺放的促銷產品,才會下意識伸出手讓她小心。至于羞辱,是她污蔑辱罵我在先。還有人身威脅,我只是想給她個面子私下和解,既然她不愿意,那我只好將事情真相公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