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老板被他這無賴的模樣氣笑了:“行,你不肯說實話是吧?”
“那你就去跟順天府的官差說。”
老劉:“別呀,老板你別這么無情哪。”
“我老劉在這里給你干了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你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送我去見官啊。”
店鋪老板:“少給我整這些虛的。”
“你在我這里干活去吃里扒外,幫著外人一起偷學我店鋪里的招牌技術,就憑這個,就能送你去見官。”
老劉見店鋪老板態度堅決,不像是在嚇唬他,一時也慌了,問道:“是不是我說實話,這件事情就算過去了?”
店鋪老板冷笑:“你現在有資格跟我談條件?”
“就算你現在不說,有本事進了順天府的大牢也不要說。”
這個時代的人對官府有一種天然懼怕,更何況這事本來就是老劉的責任,他就更加心虛,被店鋪老板兩句一嚇唬,就一五一十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了。
老劉說:“我也不認識對方是誰,是他自己來找我的。”
“他說那家火鍋店開張以后會搶了他東家的生意,所以想讓火鍋店沒那么順利開張。”
“說不定火鍋店的老板,就會因為開張的時候不順利,覺得彩頭不好,從而改行,這樣他東家的酒樓生意就保住了。”
“如果火鍋店老板并不忌諱開張的時候不順利,還要繼續把火鍋店開下去,那他也算是替他的東家出了一口氣。”
“我本來是不答應的,可他說不會出什么大事,只是有一點小意外,讓火鍋店的老板丟臉而已。”
“他還跟我說,這件事也不用我動手,只要哪天給火鍋店安裝招牌的時候通知他一聲,他自己會親自動手的。”
“而且說,只要我答應他這個小忙,就給我五十兩銀子……”
五十兩銀子他賣苦力一年都賺不回來,如今卻有人白白送給他,不要的是傻子。
更何況,老劉也并不認為這是什么大事,生意人之間有仇恨,互相戳簍子,尋釁報復,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而且又不是他動的手,這就更加安全了。
于是,老劉得知今天給火鍋店裝招牌的時候,立即就去通知了那人。
那人只讓老劉給他安排一下,找個理由讓他可以跟店鋪里的人一起去安裝招牌,就特別爽快的給了他五十兩銀子。
老劉平生第一次,得到五十兩銀子巨款,激動的差點閉過氣去,覺得這銀子賺的真是太容易了,心里甚至生出一種:以后可以用這種方法多賺外快的陰暗心思,然后跑出去大吃了一頓,躲在店鋪的雜貨間里一直睡到現在。
店鋪老板聽到這里,差點氣瘋了。
誰能想到,在鋪子里干了十年活的老伙計,能做這種吃里扒外的事情?
這也就是將軍府的人小心仔細,招牌剛裝上去,就發現了問題,這才沒有釀成什么大禍,要是真等到開業那一天,這么又大又沉的招牌砸下來,怎么也得砸死幾個人。
到時候,他們金字招牌鋪也就不用再開了,這個當老板的,說不定還要進順天府的大牢吃免錢飯。
店鋪老板怒道:“吃里扒外的東西,你就等著坐牢吧!”
老劉還有臉鬧起來:“老板,你這就不講義氣了,都說了我把事情交代出來,這件事情就翻篇了,你怎么還能揪著不放,要把我送去坐牢呢?”
店鋪老板冷冷看著他:“送你去坐牢都是輕的。”
老劉借著點酒勁,居然一把操起手邊的一根木料,指著老板怒道:“你不讓我好過,我就拉你一起死。”
他其實也就這么說說,真要讓他動手打人,把人打得怎么樣,他是絕對不敢的。
反倒是店鋪老板,此時正是震怒,眼看老劉絲毫沒有悔過的意思,反而還敢抄家伙跟他動手,脾氣一下就上來了,直接一腳踹上對方的胸口,把對方踹飛出去。
咔嚓!
老劉甚至聽到自己肋骨斷裂的聲音,直接嚇暈過去。
店鋪老板沒空管老劉是死是活,轉身向沈正凌和顧元元兩人賠罪:“實在對不住,這件事情確實是小店的責任。”
“小店愿意盡力補償,重新給你們做過一塊招牌,也會配合你們將軍府找到真兇。”
“您二位看,這樣行嗎?”
顧元元道:“老板可真會做生意。”
“這么大的過錯,一句對不住,一聲盡力補償,就沒了?”
“老板如果真的誠心補償也就算了,至少我還能看見你們招牌鋪子的誠意。”
“結果老板所說的補償,僅僅只是重新做過一塊招牌,這算什么補償?”
“本來這塊招牌就是因為你們自己的原因,從而變得不能繼續使用,那重新給我們做過一塊招牌,不是應當應分的嗎?”
“怎么到了老板嘴里,這就變成補償了?”
“老板你確定是誠心解決問題?”
店鋪老板心里暗暗叫苦。
他剛才說的那番話確實充滿算計,只想著,眼前這兩人既然是將軍府的主子,只要他把姿態放得低些,就不會在這種小事上跟他計較,不然多丟人?
再則將軍府家大業大,也不缺十兩八兩銀子的補償。
誰能想到,這位少夫人居然如此與眾不同,當眾和他這個生意人討論補償問題,難道她就一點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嗎?
看樣子,他們金字招牌鋪今天是要破財消災了。
店鋪老板忙道:“是小的考慮不周,將軍府有什么條件和要求,少夫人您盡管提。”
顧元元道:“原本補償這種小事,不用我出面,不過既然我在這里,也就不必麻煩將軍府的管事以后再跑一趟。”
店鋪老板:“是是是,您說。”
顧元元看他一眼:“你也不必如此緊張,我只和你就事論事,還不至于獅子大開口,訛你的銀子。”
“第一,重新做過一塊招牌這是肯定的了。”
“第二,因為你們的原因,耽誤火鍋店開張,這筆損失,必須由你們招牌店全權承擔。”
“第三,把你店里這個伙計交給我們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