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小說
圣階當中,亦是有境界劃分的。
其中共分為四大階段,分別為凡圣、圣者、大圣以及圣巔!而
凡圣,顧名思義,便是剛剛超凡入圣,跨過那層鴻溝,也就是云千秋現在的境界。而
上官瀾炎能觸碰到圣者境的門檻,雖然還有不小的距離,卻也是極其不錯了。不
過云千秋卻是揉著下巴凝聲道:“圣神化凡丹,已經能算是中品圣丹的范疇了,其中最為困難的地方便在于追求平衡巧妙,一絲一毫的差距,便會前功盡棄。”
雖然每一種丹藥,煉制過程中都要追求各種藥性與材料的平衡,但圣神化凡丹的難度已經不只是苛刻了。舉
例而言,尋常丹藥煉制過程,就好似壘起一處高閣,而地基、承重等,便是各種因素。
但圣神化凡丹卻是要融合三株圣藥,更有諸多藥皇藥王,前者是建立高閣的話,那其便是用火柴壘起萬丈高。
這其中每一道工序的平衡,每一種材料藥性之間的相融相輔,必須精妙到極點,稍微有所失誤,可不是成色受損了,而是當場報廢!
在旁的上官瀾炎聞言,卻是有些驚訝地打量著云千秋,能知道圣神化凡丹的配方已經殊為不易了,誰成想后者居然連其中的關鍵,也是艱難之處都清楚。不
過云千秋知道,也省的他解釋:“既然你都清楚,那我也實話實說,以我的造詣,若沒有這九洲丹焰鼎和木心炎相助,這件事我恐怕都不會答應。”
上官瀾炎為何不答應?因為沒把握啊!
云千秋表示理解,他很清楚,若是尋常丹圣,沒有這兩張底牌的話,屬于中品圣丹范疇的圣神化凡丹,根本就煉制不了,成功率怕是低到可憐。別
說上官瀾炎不敢煉,若無這些依仗,就算他答應,云千秋還不愿白白浪費材料呢!話
音落畢,上官瀾炎卻又望了眼云千秋,沉聲道:“千秋,你自己抉擇,這些圣藥的價值你再清楚不過,如若不煉制成丹,只是單獨服用吸收的話,就算不能令你一朝修神入圣,卻也能提升匪淺。”
“你現在還年輕,能走到這步,實話實說放眼九洲都無人能及,我若是你的話,真不愿意冒此風險。”誰
都知道煉制成丹后的效果要比單獨服用更強,可前提是失敗的代價難以承受啊!在
上官瀾炎看來,也不急于這一時,反正換做是他,必然是求穩的。云
千秋也知道,這對自己來說,也算是一場豪賭了。若
是不將材料壓上,自己的識海境界就算不能入圣,但也能將精神力之界渾厚諸多。“
以上官前輩的造詣,最多僅有一半把握,就算我在旁指導,也恐怕會有變數。”
能否一賭,成敗的把握是一方面,更重要的還得看代價。
要說僅僅浪費幾株尋常靈藥,哪怕有一成的把握云千秋也都不在乎,可壓上的是一枚圣丹的材料啊!哪怕有絲毫變數,他也不得不謹慎……
上官瀾炎沒有說話,他可以幫忙煉丹,可卻不能左右云千秋的選擇,說句難聽的,萬一失敗了,自己名譽要受損,沒準還可能會落得埋怨。
在上官瀾炎的注視下,思索片刻的云千秋終究開口道:“前輩,這圣神化凡丹,你我一同來煉制,你看如何?”
“一同煉丹?”
“不錯,兩人煉丹,你主我輔!”多
人一同煉丹,上官瀾炎聽說過,丹道一途也確實有這種手段,不過可以說自從他入圣之后,就從來沒遇到過!
至于原因?
是,人多力量大這句話堪稱真理,精神力方面的損耗能夠共同分擔,自然要比一個人省力。
但省力并不代表成功的把握就高!
正所謂天下沒有相同的兩片樹葉,更別說是人了,哪怕境界相近,精神力造詣相同,可煉丹手法,煉丹時的習慣,甚至對丹鼎的使用,對火候的細微把控,但凡是靈藥師之間,就必然有偏差!最
通俗來講,同樣的一道菜,每位廚師之間的作法都能有差距,更別說是煉制圣丹了!
當然,也有一位丹道高人,令徒弟或者晚輩輔佐煉丹的,不過這種情況卻更少之又少。煉
丹本來就是瞬息萬變,尤其是圣丹,哪怕是短短一息,就要把握多少變化,若是有所偏差,別說開口提醒了,怕是傳音都來不及,煉丹便已經失敗了。
再說若真是實力差距迥異,還用得著弟子幫忙么?還不夠添亂的!
何況一同煉丹這種事,成了還好說,若是失敗,相互之間必然要有爭執,必然要甩鍋,所以這種做法,在靈藥師一行并不推崇。甚
至可以說,上官瀾炎此生也不過見識過幾次共同煉丹而已,至于一同煉制圣丹?他連碰都沒碰到過!
畢竟圣武九洲僅他一位丹圣,誰人能有資格為其輔佐?失敗的話,哪怕是高階靈藥師也輕易承擔不起這損失啊!所
以此話一出,上官瀾炎的臉色可想而知:“千秋,我知道論精神力造詣,你不比我差多少,但你我之間終有差距,哪怕是一絲一毫,都有可能導致失敗。”不
說別的,自己和他的煉丹手法一樣么?對手法的掌控度一樣么?然
而云千秋提出這建議后,卻是頗有自信道:“沒事,晚輩自認從旁輔佐還是可以的,上官前輩盡管放心。”“
你……”上
官瀾炎有些無語,甚至這也得虧是云千秋開口,換做別人,怕是早就甩袖離去了。但
饒是如此,上官瀾炎的臉色也不好看,卻不知云千秋既然已經開口,那自然是做出了選擇。
不說什么富貴險中求,有一朝修神入圣的機會,總要搏一搏。
憋了半響,望著云千秋那不似開玩笑的模樣,上官瀾炎終究遲疑道:“你確定么?你可要想好了!”言
下之意再明顯不過,若是失敗了,可別賴在我頭上。
其實不用上官瀾炎說云千秋也知道,按照煉丹的規矩,僅有一次機會,前者能不惜冒著失敗的風險答應就已經不錯了,更別說找人家索賠材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