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小說小說:、、、、、、、、、、、、
原文瑟倒是暗中點頭,這姑娘也確實是個人才,所以才會在于樂氏那里這么得寵,把原主擠兌的沒站腳的地方。
一個沒有重生沒有穿越的十六歲的小姑娘,能有這樣的心性,真是讓人感覺有些可怕了。
眼前這個危機看著過去了,但事實上,對手這樣強大,危險性只會更大,不會變小。
原文瑟覺得一定要多搜集一些樂大監的材料才好,不然的話,那邊真的出了什么事,于家不能及時反應,那才是要真倒霉。
當天下午,于爹回來的時候,樂家人已經走了。
原文瑟說的很堅定,但事實上,樂家人走的時候,還是帶上了一些回門禮的回藍。
不過禮物沒有樂山想的豐富,還是他們拎來的那個藍子,不過里面現在放滿了一些衣物,其實是于樂氏原先給樂寶儀準備的嫁妝之一,兩身還能看得過去的細布衣服,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
最重要的是這衣服樂山父子用不上。
他們花這么大代價來打秋風,只弄了兩套女人衣服,想必日后也不會有這樣的積極性了吧。
當然了,這也說不定,極品的世界,原文瑟是不想去了解的。
于爹聽了牛尾家的媳婦和香菜幾人說了當天發生的事情,真的是嚇出一身的冷汗來。
哪怕是他在家里,也不能應付的更好了。
其實他在家,估計多少要被敲一點竹扛,就怕樂山父子的心思難測,以后習慣了老上門來就不好了。
所以原文瑟提出要到白水城去,于爹也同意,他是個很有決斷的人,甚至于年都不準備在家過了,按他的話來說,人家做大官的,三五年甚至十來年都不回來祭祖,祖宗也不會怪罪,只會高興兒孫有本事。
他就早早祭了祖,加上現在冬天,莊稼什么的都沒什么事,只有一個飯店,掌柜的也是能獨當一面的,他舉家去白水城,也就沒什么可說的了。
當然他走之后,將于樂氏還是帶著一起走了,雖然他不喜歡于樂氏,但是于樂氏單獨放在這里,他還是不放心的。
可以說,于爹是那種很有責任感的男人,哪怕是于樂氏這樣不靠譜的妻子,他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照顧好了。
在那個時代,于爹這樣的,算是好男人了。
至于說不二色什么的,對那個時代的男人要求也是太高了,你要求男人不二色,你至少得有足夠吸引對方的條件才行。
因為上一次被人追殺的事件給于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這一次于爹準備多帶些人。
白水城他有房子,四合院兒,不是特別大,幾十個人也是住得下,反正下人也不要多大地方,一屋子里一個大床,同時睡十個八個的都行。
只是這些人是要到哪找。
原文瑟提議就在于家村子里找佃農家的子女。
如果于家有做官的人,這些佃農家的孩子其實天生就算是于家的家生子,忠誠度比在外面找的要強上很多。
這是動亂的年代,原文瑟也要培養一些自己的私人女侍衛。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