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小說小說:、、、、、、、、、、、、
原文瑟上下打量著于樂氏:“唉,我怕你學不會啊,這可真是一句好話,別人不都說好話值千金么。”
“你說啊,急死人了,死丫頭。”
原文瑟道:“這話一般人我肯定不能告訴。你想想在這個家里,誰的日子過得好。”
“那個小賤人!”于樂氏氣哼“還有你這個鬼丫頭。”
原文瑟道:“不止呢,過得好的人,都是順著這話才能過好日子的,而且這話放在哪家都有用。”
“你快說啊。”
“爹是一家之主,爹每天在外掙錢辛苦了,要知道心疼人,爹喜歡我,我們不喜歡也要喜歡,爹不喜歡的我們喜歡也得跟著不喜歡,不能跟爹對著干。只要你記得這句話,沒事多背幾次,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原文瑟說話粘性十足,讓于樂氏插不住一句,只能等原文瑟自然停頓的時候乖乖接腔,跟個捧哏似的,然后聽著聽著,于樂氏還覺得有些道理了。
女兒以前性子悶些,但是確實也是被打了很多次從來沒有在外面說過,她以為是打得輕了,現在看女兒挽著袖子,昨天打的那個痕跡,現在更嚴重了,可是女兒卻是從來不對外說,而樂寶儀呢,莫非女兒說的有道理……
總之,一位腦袋瓜不清楚的母親,你和她談真感情,你就錯了。
忽悠她,把她當成菜市場上偶遇的大媽,你當成騙子團伙的精英,這關系一擼,你就能很輕松的把對方忽悠的大金鏈子都掏出來給你。
萬萬的就是不能動感情,不能覺得對方是生母就是欠你的,就委屈,跟這種糊涂人,談這些沒用。
于樂氏走回自己屋的時候,腦袋都是懵的,嘴里還叨咕叨叨:“老爺辛苦了,要知道心疼人,老爺不喜歡的我們就得跟著不喜歡,不能跟老爺對著干。”
喃喃自語的走到屋子里,才一拍腦袋瓜:“喲,老爺還不喜歡我,我還能跟著不喜歡我!這臭丫頭,又被她缺缺是鄉下土語,忽悠,騙了。”
但到底還是沒給樂寶儀請大夫。
畢竟每個人都對她說,請大夫是不對的,樂寶儀不過是個丫頭,被打了一巴掌有什么大事,養養就好了。
于樂氏決定了,午膳的時候多分點給樂寶儀吃吧,其它的都不能怪她啊,她實在沒那個本事逆轉丈夫的意見。
她給心愛的侄女兒喂了些水,因為她手腳有點笨,所以那些水都滑到衣服上去了,再一摸,衣服被汗濕透了,所以她只能叫了桃兒來,幫樂寶儀換了下衣服。
桃兒見到樂寶儀脖子上的項鏈一閃一閃的發光,嚇一跳。
這個娘皮果然是個妖怪,怪不得小姐要弄她的血做法呢。
桃兒咬了咬牙,將鏈子解下來。
這就是這條極為普通紅繩穿的玉佩,她咬了咬牙,將玉佩收好了,隨便給樂寶儀整理了一下,就逃走了。
事實證明,不應該死的人,就算是不看病,也不會死。
生命力頑強到驚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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