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閱屋!
孟娬忘記了,夏氏就更沒想到過這個問題。在她認為女子成婚后,相夫教子那是天經地義的。
夏氏垂淚道:“事到如今,你說這些還有什么用。”
孟娬才驚覺,自從和殷珩成親以來,她竟然都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大概是因為和他在一起,是水到渠成的事,往后也無甚可想無甚可憂吧……她已經習慣了既來之則安之。
孟娬原以為自己絲毫沒做好要孩子的準備,一定會很慌張。可是當大夫跟她說她有孕的時候,她心里狂跳了幾下,接踵而來的是一種無法言喻的狂喜。
這于她來說,是一個什么都無法代替的念想。
她甚至忍不住想,將來孩子一定要長得像殷珩一些,那一定非常漂亮。
孟娬后知后覺地笑了起來,道:“那不然娘說怎么辦?來都來了,難道不要他?”
夏氏連忙道:“說什么傻話,怎么可能不要!”
孟娬嘴角笑意收不住,道:“那以后我可不能輕易改嫁了噯。”
夏氏負氣道:“王行要是敢不回來,以后你就帶著孩子跟別人姓!”
旭沉芳回來,甫一踏進門口,聽聞這話,半開玩笑地笑說:“表姑媽放心,肥水不流外人田,王行不回來,還可以跟我姓,我一定視如親生。”
這話終于讓夏氏破涕而笑。
后來夏氏慢慢也接受了、想開了,點頭道:“對,咱們人多,還怕撫養不了一個孩子嗎。”
夏氏愛憐地看著孟娬,又問:“阿娬,你想吃點什么,娘去給你做。”
孟娬想了想,道:“我想喝粥。”
夏氏也不勉強孟娬吃桌上的飯菜了,點了爐子來熬粥,而后和崇儀、旭沉芳三人及猴不歸草草把桌上半涼的飯菜吃了。
粥好了,孟娬吃了兩碗,那寡淡的味道反而讓她心頭順暢一些。
崇儀甚少做伺候人的活兒,不過她也做得十分殷勤,就是看起來笨手笨腳的。
旭沉芳將煙兒從宅子里帶了過來,專程照顧孟娬的起居。煙兒以往是侍奉慣了鳳梧的,又與孟娬熟悉,自是盡心盡力。
只是孟娬現在一聞葷腥就犯嘔,煙兒往她的膳食里多多少少加了些養胎的,她通常吃一口就會吐兩口。
夏氏為此感到十分憂愁,道:“我懷你那會兒也是這樣的,這樣下去可怎么行呢,生下來的孩子會很瘦弱不說,對你的身子也不好。”
旭沉芳每日都會過來,不管忙到多晚。有時候他過來時已經夜深了,家里也用過晚飯了。
后來夏氏到了飯點,不見他來時,總會給他在鍋里溫著飯菜。
這夜,旭沉芳匆匆到家門。
春深時節,他衣袂翩翩,身形修長如玉,所至之處,隱約掠起一道浮蕊暗幽。
旭沉芳來一問,聽煙兒說今日的補湯還在爐子上熬著,孟娬沒吃多少東西,晚間還嘔了一回。
旭沉芳進房時,看見孟娬正有崇儀陪著,兩人一會兒挑燈看劍,一會兒孟娬又湊過來指導崇儀繡花,其樂融融。
夏氏自從知道孟娬懷孕以后,就開始停不下來地給小娃娃做衣裳了。
崇儀看見夏氏繡的肚兜兒十分喜慶可愛,自己也想往那肚兜兒上繡只老虎,將來給娃娃穿。
于是孟娬就從旁看,崇儀就一陣瞎忙活。
旭沉芳湊過來看一眼,崇儀繡出來的成果無疑是的慘不忍睹,便嘖嘖道:“往后孩子要是敢穿這件肚兜兒出門,還不得被他的小伙伴笑死。”
崇儀回頭怒道:“誰敢笑,把他打哭不就行了!”
孟娬看向旭沉芳,問道:“你吃過飯了么?娘給你留了飯。”
此時煙兒已經把飯菜送到房里來了。
旭沉芳叫煙兒再送一碗熬好的羹湯來。
孟娬一聽直皺眉,道:“我現在吃不下。”
旭沉芳挑眉睨她:“真不吃?”
孟娬瞅了瞅他的表情,感覺這其中有內容。
果真,旭沉芳施施然從懷里掏出一封信,放在桌上,笑容十分俊雅溫和,瞇著眼道:“你相公的信,不想要了?”
孟娬愣了愣,繼而整張臉頃刻被點亮,有種別樣的歡喜和明媚。
她當即就從床上跳下來,也顧不上穿鞋,光著腳就來搶,笑道:“他寫信來了?你怎么不早說!”
這下輪到旭沉芳皺眉了,他趕緊把信揣回衣懷里,道:“都要當娘的人了,你怎么還跟猴不歸一樣上躥下跳的?地上涼!”
“把信給我!”孟娬夠著身來搶。
旭沉芳自是不會輕易給她,道:“你先回床上去躺著。”
若是以往,他會毫不猶豫地把她抱到床上去,只是而今生怕動得她,可能是因為她已成親的緣故,也可能是因為她有孕、怕自己沒輕沒重的緣故。
孟娬現在有了幫手,道:“崇儀,你幫我把信搶過來!”
可是崇儀十分難得地和旭沉芳站在同一立場,讓孟娬先回床上躺著再說。
孟娬只好爬回床上,瞪著旭沉芳道:“現在可以把我相公的信給我了吧?”
旭沉芳挑眉笑道:“煙兒,把湯給她喝了。”
孟娬:“……”
旭沉芳:“喝了就有。”
崇儀硬氣道:“夫人,好漢不吃眼前虧,喝了吧。”
孟娬滿心注意力都放在旭沉芳懷里的信件上,即使煙兒把羹湯送到她眼前,聞起來也沒那么讓她反胃了。
于是孟娬端起來,捏著鼻子就跟灌藥似的,悶頭把羹湯灌下。
旭沉芳沒再刁難她,果真把信給了她。
她一邊拆信,一邊不禁抬頭看了看旭沉芳,狐疑道:“不會是你偽造的假信吧?我可識得我相公的筆跡啊,你要是敢騙我,你就慘了。”
旭沉芳道:“你看看不就知道了。”
“你怎么會有我相公的信?”
旭沉芳坐在桌旁,自己給自己倒了杯水,抿了兩口,悠悠道:“亂世好發財,我派了人沿途經商,他的信自會沿途送到我這里來。”
崇儀這里原本也有送信通道,只是她也很能明白殷珩沒往她這里送信的緣故。
送到商人手上比送到她手上更能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