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在李氏、柳氏這里都沒有討著好,劉氏氣不打一處來,看什么都不順眼。
所以看到呂大丫在那里掃地,直接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的“罵”了人家一頓,非說人家掃得不干凈。
對于呂大丫來說,這簡直就是“無妄之災”。
這院子能掃得怎么干凈啊,她就是被叫過來,把院子里的東西歸個位,別擋道了。
大寶、二寶是最歸到家的,今天岑先生有事,還拖了一下課。
本來兩個還郁悶,今天的時間被先生占用了,結果一回家看到朱三在院子里,頓時又開心了起來:“三叔……”
兩個小家伙,直接擠牛三寶、四寶的位置,抱著朱三說想他了。
“哈哈哈哈……什么想我了,是想我帶回來的禮物吧?”朱三笑了起來,說道,“禮物我給你們娘了,呆會兒做完作業,找你們娘要。”
“三叔,你真好!”
“謝謝你,三叔。”
朱三帶給大寶、二寶的東西,其實還挺多的。除了朱七默寫的那些書外,他還挑了普壽城時下比較流行的小孩子玩具,給他們帶了一副。
畫著笑臉的陀螺,雕著將軍像的匕首,都是男孩子最喜歡的東西。
“娘,娘,你看,三叔給我們的!”
別看大寶、二寶平時學習很用心,但其實年紀也不大,不到十歲,正是愛玩的年紀。
柳氏望著他倆手里的東西,有些詫異,因為朱三遞給他的時候,說是給大寶、二寶帶了支筆,沒想到那裝筆的盒子里,居然還裝了這些小玩藝兒。
陀螺、木制的匕首,家里也不是沒有,只不過相較于朱三帶回來的那些,家里的這些就是純木頭做的,上面的花紋還是他們幾個小的自己畫上去的。
但朱三帶回來的不同,上面的顏料涂色更加精致漂亮,顯然出自能工巧匠之手。
“嗯,給你們的就拿著吧。”柳氏摸了摸他們的頭,說道,“別拿出去玩,免得弄丟了,知道嗎?”
后面補充的那句,其實是擔心大寶、二寶拿出去的時候被劉氏看到了,到時候又會讓劉氏說閑話。
“哎,我知道了,娘,不會丟的。”大寶、二寶嘴上應著,其實心里早就想好了,晚點他們會跟三寶、四寶一起玩新玩具。
至于五寶,不好意思,那家伙還不會下地走路,沒有他的份。
晚飯過后,朱三終于有了單獨跟葉瑜然碰面的機會。
憋了一下午,憋得夠嗆,他開口第一句就是:“娘,到底出什么事了,你這個時候把我叫回來?”
“出了一件大事。”葉瑜然望著他的眼睛,沒有隱瞞,直接將“奴籍”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朱三經常在外面跑,哪里不清楚這奴籍的事情有多嚴重啊,當場嚇了一跳:“什么?!娘,你是奴籍?那老七……”
葉瑜然點頭:“嗯,我們現在就擔心這個。”
“目前都有誰知道?”
“老四、老五,我,還有你。”葉瑜然說道,“我也是突然想起來,一點也不敢耽擱,立馬把你喊了回來,就是想讓你心里也有一個數,免得你在外面的時候,萬一出了什么事,打得你措手不及,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現在怎么辦?你這奴籍都過去這么長時間了,別說現在能不能消了,就是上哪兒消,我們也不知道啊……”朱三皺了眉頭,覺得這件事情特別棘手。
一旦暴露出來,這可是滅家之罪。
“從你爹這邊查,查不出問題,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我以前的主家到底有沒有幫我消掉奴籍,她的手里是不是還捏著我的賣身契……我有點擔心,若真的暴露了,會有有心人拿這件事情說事。”葉瑜然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開口,卻沒有辦法,只能跟朱三解釋,當時她離開主家的時候有些不太光彩,跟主家鬧了一些“矛盾”。
如果那位“少夫人”記恨她,捏著她的賣身契什么的,也不是不可能。
而他爹這邊,當時確實有拿到她的賣身契,但在入戶籍前,被她給撕掉了。也就是說,如果原來的“少夫人”捏著她的賣身契,她這邊也沒有證據證明她其實已經“賣”給朱老頭了。
如果她沒有證據證明這個,那按大燕王朝的律法,她后面登記入朱老頭戶籍就是“失效”的。
一旦“失效”,那她就還是“少夫人”的奴隸。
這是其中一種情況;另一種,就是她確實已經被“轉賣”給朱老頭了,但賣身契直接被撕掉了,并沒有去官府“注銷”,而是直接用新的身份入了他爹的戶籍。
不查不要緊,真的查起來,后面這一種也是“無效”的。
朱三:“……”
——他娘聰明了一輩子,怎么在這么重要的戶籍上面犯了糊涂?
——這東西,是能夠開得了玩笑的嗎?
“把你叫回來,其實也是想商量一下,看這件事情到底要怎么辦。”葉瑜然輕輕地嘆口氣,硬是硬著頭皮將這個“黑鍋”給背了下來。
唉……沒辦法,誰讓原主干了這么一件“糊涂事”,而她現在頂的就是原主的軀殼呢?
原主的黑歷史,就是她的黑歷史。
“還能怎么辦,眼下也只能先從娘以前的老東家下手了。如果他們那邊沒有證據,我們這邊再想辦法,如果他們那邊有‘證據’,我們就得先把那邊的‘證據’給消了,然后再想別的辦法。否則,光我們這邊解決了,那邊的‘證據’沒有清理干凈,這件事情被人翻了出來,別的人多的是辦法收拾我們。”朱三皺著眉頭,說道,“娘也在大戶人家呆過,應該很清楚,若那些權貴真的要收拾我們,根本不在乎我們有沒有證據‘自證清白’,只要他們手里捏著‘證據’,有的是辦法處理我們。”
葉瑜然:“……”
“娘,你還記得主家是誰嗎?”
“記得,身份、地址都有,我已經寫好了,在這張紙上。”葉瑜然將早就準備好的紙遞給了朱三,說道,“你看過以后,就把這張紙燒了,不要留下任何證據。”
“娘的意思是……”朱三有些遲疑,因為即使這張紙留不留下,戶籍不已經是最有效的證據了嗎?
葉瑜然望著他,說道:“如果實在萬不得已,我們可以重新‘造’一個主家出來。”
“造?!”
“村里人只知道我在大戶人家干過,到底是哪一家,沒有人知道。從這邊的官府查,也查不出來。所以我想著,實在不行的話,我們把前面那段補齊了,也不是不行……”
朱三:“……”
——娘既然早就想好了,那把我叫回來干嘛?
——就是叫我回來跑腿的嗎?
不過,他娘的這條思路,確實給了他別的啟發。
是啊,別人只知道他娘在大戶人家干過活,但到底是哪家,不是他們說了算嗎?
就算原來的那家跳出來,非說他娘在他們家干過,他們也可以說他們“認錯”了,因為他們有“主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