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寫了一點兒西蒙.玻利瓦爾,然后我一開始就說明了這是南美洲的解放者。
文字之間沒有哪輕蔑的地方吧?
我寫這一段就是為了告訴讀者南美洲有這么一個人,他生命的最后時光是在圣瑪爾塔度過的。
不然我都不需要寫。
這本書畢竟是以歷史為背景的。
實際上里面大部分人物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包括哥倫比亞總統,秘魯總統,甚至包括很多國家公使,那些富豪。
包括報社老板,以及其他一些人,甚至陳正威的一些手下都是有名有姓的。
只要我能查到的,都盡量用真實的。
就是因為這本書用的是歷史背景!
而上一章除了描述這么一段外,其他的都是以陳正威的角度來寫。
首先,自始至終這本書就沒表示過陳正威熟悉美洲歷史,他連什么發明是什么時候出來的都不知道,連發明人是誰都不知道。
甚至他連某些人盡皆知的歷史都不知道。
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在美國,從手下,從合作伙伴口中了解到的。
然后陳正威做了什么嗎?
他是因為有人言語中充滿對另外一個人的尊崇而不滿,但知道是個死人后就只是揮揮手懶得理會了。
而且,以陳正威的性格,就算知道對方是什么人,他也不會有什么尊敬。
角色性格就這樣的。
陳正威就是個“壞人”,彼之敵寇,我之英雄的那種壞人。
怎么,你們想看到這么一個兇橫跋扈的“壞人”,聽到南美解放者就立刻滿心尊崇,心生仰慕?
幾個人跑出來告訴我要善良,還勸我別給自己找不痛快。
首先,我寫什么了?我哪里表示出輕蔑了嗎?
其次,主角陳正威做什么了?后面那一段也只是說,他對拉瑟福德.海斯的墳墓都沒做什么,他很大度。
然后跳出來幾個人對我口誅筆伐。
你們在口誅筆伐之前能不能先看懂文字???
我只能說莫名其妙的狹隘!自以為是的高尚!
起碼我還告訴了讀者,在南美洲有這么一個解放者!
他是在南美洲出生的西班牙人,帶領南美洲很多國家擺脫了西班牙人的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