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貝茨帶趙傳薪去悍匪藏匿的旅店。
另外四個警員分別堵在旅店的前后,尤其前門被兩輛民用汽車和兩輛警車堵住,保證劫匪的轎車出不來。
“謝特,現在工作時薪普遍才1到2美元/小時,牛肉一磅漲到了80美分,貴到離譜,我都想當悍匪了。”一個警員抱怨。
“當悍匪你都不夠格,你看,我們四個都打不過他們四個。”
“山弄五碧池!我們這微薄薪水,不值當拼命。”
四個警員拿著槍躲在掩體后,或叼著煙,或叼著火柴正吹牛逼,根本沒有強攻的打算。
當他們看見趙傳薪出現,前面兩人:“謝天謝地,李四,你終于來了。”
“四個狗娘養的躲在里面放冷槍,企圖狙擊我們。他們的頭頭叫喬治·赫魯克斯,他是退伍兵,槍法很好。鎮上當屬你槍法好,只有請你過來一趟了。”
“該死的當兵的。”
在美國,沒人給士兵敬禮鞠躬,會被當成傻子。
客氣的人見到退伍兵可能會整一句:“感謝你為國家所做貢獻。”
命是爹媽給的,錢是一小時2美元掙的,書是真金白銀念的,房子是租的……所以不客氣的人見到退伍兵會說:“我感謝你媽了隔壁!”
《第一滴血》第一部,講的就是警局不待見退伍兵引發的血案……
他們認為,所有人都在做貢獻,因為每個人都要交稅。
士兵無非一個崗位而已,誰比誰高貴?他們升職加薪掙錢退伍費沒散給旁人一分……
趙傳薪裝模作樣問:“狙擊手在哪?”
他的金華術,早已將環境偵查清楚。
警員指了指一間窗戶:“他們躲在那邊。李四,要是你覺得危險……”
“有危險,但不多。”趙傳薪招招手:“槍來!”
警員吐了火柴,立即縮著脖子將加蘭德M1步槍交給趙傳薪,好像這玩意兒很燙手。
趙傳薪后拉槍機,檢查并感受沒問題后端著槍走出掩體。
“回來,回來……”
“哦謝特,瘋了嗎?”
幾個警員大驚。
讓你幫忙,沒讓你這么野蠻沖撞。
連工資都沒有,你玩什么命啊?
趙傳薪不為所動,繼續走著。
說實話,他挺興奮的。
旅店二樓房間內的喬治·赫魯克斯的瞭望手發現了人趕忙提醒喬治·赫魯克斯。
而喬治·赫魯克斯轉移槍口,微微探出,準備瞄準趙傳薪。
熟料……
趙傳薪開完槍自信的將槍一丟,躍上堵在門口的車頂,前空翻落地,身體忽然朝左,忽然朝右,開始跑Z字形路線。
酒店內的喬治·赫魯克斯的頭蓋骨直接被掀了。
砰砰砰……
后面三個警員不敢開槍,擔心誤傷趙傳薪,可旅館二樓房間內的劫匪卻不怕,集中火力攔截趙傳薪。
槍法最好的喬治·赫魯克斯已經被趙傳薪擊斃,剩余三人只是朝窗外胡亂射擊。
趙傳薪已經跑到墻邊,他大赤赤的沿著墻朝劫匪窗口那邊移動。
叫斯塔特·普勞德的劫匪察覺到什么,將腦袋探出窗戶,握著轉輪手槍想射擊趙傳薪。
他在二樓,占據高地有優勢。
嗖……
一把飛斧斜向上打旋釘在了斯塔特·普勞德腦門。
他一頭栽出了窗戶,摔在一樓地上以頭搶地脖子變形,腦門的斧頭被磕掉。
剩下兩人嚇壞了,亡命的將子彈清空,急忙換彈。
三個警員見趙傳薪跑的像獵豹,眨眼到了樓下,扒著窗沿像是壁虎飛速往上爬。
裝好彈的威廉·歐文探頭的時候,趙傳薪躍起薅住他的頭發。
三個警員一陣驚呼。
在他們看來,趙傳薪這一跳十分兇險,如果抓不到人,他自己就會掉下去。
如果上面兩人趁勢開槍,趙傳薪就糟了。
結果趙傳薪抓住一人頭發。
彈跳力老猛了。
威廉·歐文猝不及防被抓頭發,上半身被拽出窗戶。
后面的格哈德·帕夫抱著溫徹斯特杠桿步槍急的團團轉,還想探頭越過威廉·歐文上半身去射趙傳薪。
三個警員只見趙傳薪小臂肌肉拉絲,青筋暴起,抓著威廉·歐文頭發做引體向上,又揪住了格哈德·帕夫的衣領。
“下來吧你。”
格哈德·帕夫尖叫著,被拉出窗戶跌到一樓,以頭搶地。
他登時沒了動靜,只有一攤血氤開。
趙傳薪翻身上二樓,朝威廉·歐文勾勾手:“成年人要學會自己炸,不要總是靠別人激怒,來,讓你個先手。”
結果威廉·歐文慌的一批:“你別過來,我投降,我投降還不行嗎,不就是坐牢嗎,多大個事……”
坐牢比死強多了。
他投降了。
他以為這樣能逃過一劫。
只能說他太年輕了。
“你竟敢反抗?”趙傳薪大聲呼喝,讓窗外的警察能聽見。
威廉·歐文先是一懵逼,旋即面色大變。
急忙道:“我沒反抗,我投降……”
趙傳薪掏出了打野刀:“你反抗?那別怪我不客氣。”
威廉·歐文快哭了,伸手企圖要擋。
噗噗。
趙傳薪的打野刀,先是刺穿了他外翻手掌,旋即向前一推,連著刺入他的眼眶。
威廉·歐文只來得及發出一聲痛哼,身體抖了抖,便屎尿齊流的倒地抽搐,片刻斷氣。
趙傳薪探頭,向窗外招了招手:“完活,收尸!”
外面緊張的警員,好懸走火朝趙傳薪開槍。
趙傳薪看見床上有個包,包里有點東西他很感興趣。
那是一本阿拉巴馬州菲尼克斯城的帶社會安全號的駕照,一份紙質繳稅記錄。
名字叫——信(Shin)·約翰。
他將這個身份證明偷偷昧下,忽然嘆了口氣。
他有種預感。
警察們上樓,小心翼翼持槍進屋打量。
趙傳薪毫發無傷,正坐椅子翹著二郎腿抽煙。
四個劫匪,無一生還。
讓你幫警察,沒讓你代勞啊……
趙傳薪狙殺一個,另外兩個,一個是被飛斧砍死,另一個摔斷了脊椎。
當然是趙傳薪用力摜下去,才摔的那么狠,否則才二樓,不至于摔斷頸椎。
可警察不知道,還以為那劫匪走背運。
還剩一個,雖說大家不知道里面發生什么,但想來有一番惡戰吧。
畢竟之前他們聽見了趙傳薪的喊聲,好像那人抵死反抗來著……
幾個警察看了看尸體,又看了看趙傳薪,連呼謝特,媽的兒法克兒……
警員貝茨第一次見識這等大場面,手腳發軟,身體抖的比“屈死”的威廉·歐文還厲害。
佛播勒姍姍來遲。
他們詳細的了解事件經過,潦草結案。
這年頭是這樣處理惡性案件的。
但一個叫馬修·坎特厄斯的佛播勒意味深長對趙傳薪說:“李四·趙,很高興認識你。”
趙傳薪看出了他眼中的探究之意。
之前光顧著想要痛快一下,趙傳薪沒考慮后果。
他齜牙一笑:“不高興也晚了,已經認識了。”
馬修·坎特厄斯:“……”
兩人都沒有多言。
趙傳薪驅車回家。
快到霍姆山附近的時候,正好遇到了騎馬的夏爾。
他放慢車速。
夏爾騎馬過來,與皮卡并駕齊驅,敬佩道:“先生,我聽鎮子上的人說,你幫警察解決了四個流竄到霍姆鎮的悍匪。你真是太厲害了。”
趙傳薪單手搭方向盤,看著牛仔夏爾,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將車停下,夏爾也跟著勒住韁繩。
趙傳薪對夏爾說:“上車,我帶你去高消費場所玩玩。”
還是個雛兒的夏爾聞言內心涌起巨大的驚喜:“先生,是那種地方么?”
他一直沒錢去消費,如今終于能見見世面了。
趙傳薪諱莫如深的點頭:“是的,沒錯。”
夏爾直接下馬,一拍馬臀,馬跑了,他卻不擔心。
老馬識途,它能自己回家。
上車后,夏爾興奮的鼻子上的青春痘發紅。
趙傳薪掏出煙點上,給夏爾了一支,夏爾點燃抽了一口咳嗽起來,卻堅持抽。
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
趙傳薪問他:“你為什么不跟艾娃·羅素他們那群年輕人玩?一起開開趴體,跳跳舞,唱唱歌,不挺好的么?”
夏爾唉聲嘆氣:“艾娃是極好的,但他們說我不夠酷,是沒見識的鄉下小子,咳咳……”
趙傳薪點點頭:“人心隔肚皮,他們說的話你不能太當真。”
夏爾:“咳咳……”
這位先生的話,總是那么鞭辟入里,真好。
皮卡重新開到鎮子上。
佛播勒已經不在了。
鎮子不大,趙傳薪的皮卡遭到行人矚目。
“看,那就是李四,單槍匹馬殺了四個悍匪的李四。”
“警察都不敢對線,李四真是神了,聽說他只開了一槍,剩下的人是他徒手打死的!”
坐在副駕駛的夏爾聽了,覺得與有榮焉。
這榮譽感來的莫名其妙。
他挺起胸膛,仿佛在表達——李四牛逼吧?我可是他的鄰居誒!
趙傳薪在霍姆鎮兜兜轉轉,來到肉鋪,下車。
他忘了購物,家里冰箱空了。
“好了,我們到了。”
夏爾直接就懵了:“先生,這就是你說的高消費場所?”
趙傳薪將煙頭彈飛:“是啊,牛肉都漲到80美分一磅了,這消費還不高么?”
“媽……”
夏爾有句問候語,問候了半截愣是硬吞回去,臉色比吃了屎還難看。
夏爾手里夾著煙頭,垂頭喪氣。
閃光的燈球,剝落的衣服,坐在腿上的扭動,筆直的鋼管,破碎的夢……
發了半晌的呆,他走進肉鋪。
他想起了這家肉鋪的老板娘,她那寬大的圍裙下也是風韻猶存來著。
就聽趙傳薪對肉鋪老板娘說:“你不要故作冷漠,我也不會多做糾纏,最后一次……抹了10美分的零頭!”
夏爾好懸一個跟頭跌倒。
然后就見老板娘嫵媚一笑:“可以抹零頭,但你答應跟我一起去吃晚餐,我訂餐廳。”
夏爾哀嘆:人比人,氣死人,這年頭中年老男人也變得吃香么?還有女人上趕著?
趙傳薪聽了,卻將錢給足,不再討價還價,拿起牛肉轉身就走:“啊……tui!你癡心妄想!”
夏爾:噗……
在趙傳薪帶夏爾重回鎮子上買牛肉的時候,佛播勒馬修·坎特厄斯打聽到趙傳薪的家,驅車前去。
他看見一個豐滿的小姑娘坐在木頭臺階,旁邊還有一條狗。
小姑娘穿著風涼,上衣很短,露出了白皙的細腰。
她正對著狗嘀嘀咕咕。
“干飯,你這名字真古怪。”
“干飯,我從未見過李四這樣有能耐,人長得英俊又風趣幽默的中年男人。當然,他還很有錢。”
“我也沒想和他發生什么,誰說男女做那點事,就一定要有關系呢?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他一定是個狂野的男人。哎呀,光是想想,我就濕……”
干飯斜眼看著她:媽的小騷貨,你是真浪!
艾娃·羅素知道干飯聰明。
但再聰明的狗,也不可能精通英語,更不會開口。
所以她可以放心大膽的說。
此時,一輛小轎車在門前停下。
艾娃·羅素沒起身,和干飯一起看著來人。
這人襯衫袖口挽起,信步上前:“這是李四·趙的家?”
“對。”艾娃·羅素言簡意賅:“你是誰?”
馬修·坎特厄斯不答反問:“你和李四·趙是什么關系?”
艾娃·羅素眼睛一轉,脫口而出:“我是他女朋友。”
干飯立馬轉頭看她,并朝地上吐口水。
艾娃·羅素:“?”
馬修·坎特厄斯:“?”
馬修·坎特厄斯踏上臺階,伸脖子朝屋里張望:“李四·趙沒在家么?”
艾娃·羅素起身攔住他:“是的,鎮上警察找他去幫忙,要晚些回來,你最好在外面等他。”
干飯卻很松弛,沒有阻攔,更沒有露出警惕之色。
它是過來狗。
錢財乃身外之物,就算這人是小偷強盜,它也不會以身犯險,不值當。
馬修·坎特厄斯在外面溜溜達達,看了看柴火堆,又看看精致的斧頭,再看看車庫里另一輛皮卡和馬廄等等。
干飯沒什么表示,愛看看唄。
艾娃·羅素卻不滿道:“先生,你究竟是誰?你這樣很不禮貌。”
馬修·坎特厄斯朝她微微一笑,卻是轉頭走了。
艾娃·羅素抱著手臂冷哼一聲:“莫名其妙,一看就不是好人。”
干飯狗臉淡定,蹲坐在臺階上不語。
夕陽西下時,趙傳薪開著皮卡,帶著夏爾回來了。
夏爾本來對趙念真情有獨鐘,他喜歡趙念真那種高高在上的風情。
但他畢竟年輕,荷爾蒙旺盛,今天心里忽然升起了子虛烏有的希望,沸騰的熱血尤未退卻。
此時再看臺階上坐著的豐滿的艾娃·羅素,他忽然吞了口口水。
“艾娃,你好啊。”
“你好,夏爾,上一邊去。”
夏爾:“……”
艾娃·羅素看見趙傳薪拎著大包小裹下車,卻笑意盈盈上前:“李四,你回來了。”
“啊,艾娃啊,快到飯點,今晚上我們要吃頓好的。”
艾娃·羅素期待趙傳薪接下來的邀請。
趙傳薪卻接道:“你怎么還不回家?”
“……”艾娃氣惱:“我不回家,和父母吵架了,今晚上我就在你這里吃。”
說完,她主動去給趙傳薪開門。
趙傳薪發現夏爾眼神清澈,毫無雜質……很純粹的盯著艾娃·羅素屁股看。
他心說:艾娃啊艾娃,在夏爾的意識中,你可老遭罪了。
當艾娃·羅素轉身,夏爾趕忙移開目光。
進屋后,趙傳薪放下東西,拍拍夏爾肩膀:“看一眼是尊重,一直看是一直尊重,不要躲躲閃閃那樣顯得猥瑣。”
然后,趙傳薪看見了夏娃·羅素露出的腰,驚奇道:“孩子,你怎么在屁股蛋子上紋了個電風扇?”
艾娃·羅素扭頭看了一眼,惱道:“那不是電風扇,是四葉草,你什么眼神啊?瘦的時候紋的,現在長開了!”
趙傳薪樂呵呵對夏爾道:“看見了嗎,給你打個樣,學到手里都是活。”
夏爾忙不迭的點頭,擦了擦口水:“這可比真理上膛有意思多了,先生,您是有大本事的人。”
此時,干飯:“汪汪汪……”
趙傳薪笑容漸斂。
佛播勒上門,有點意思。
干飯又瞥了一眼艾娃·羅素:“汪汪汪……”
趙傳薪聽后,眼睛一轉,對夏爾說:“今晚你也留下吃飯。”
夏爾又是忙不迭點頭。
他第一次發現,艾娃·羅素竟然已經出落的這么漂亮了。
恕他眼拙,真是女大十八變。
艾娃·羅素聽了,卻老大不高興。
好不容易死皮賴臉的留下,卻被這呆子攪局,真是掃興。
吃完飯,趙傳薪留夏爾看電視。
這邊有電視的人家不多,夏爾家就沒有。
他既對電視節目感興趣,又對艾娃·羅素感興趣,一箭雙雕。
艾娃·羅素恨的牙癢癢。
沒奈何,她起身說:“我要回家了。”
趙傳薪給夏爾使了個眼色。
夏爾聰明了一回:“天黑,我送你回家。”
“只有幾百碼遠,顯著你了?”
趙傳薪推著兩人出門:“不要那么絕情嘛,人家也是一番好意。”
然后又對夏爾說:“盼走了一個,又盼來一個,日子是不是越來越有盼頭了?加油吧孩子。”
夏爾小雞啄米點頭:“嗯嗯嗯……”
送走兩人,趙傳薪嘆道:“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連百歲老人也要惦記,呸!”
干飯:“汪汪汪……”
進屋后,趙傳薪先給蓋爾·拉塞爾去了個電話:“最近或許有佛播勒找你。”
蓋爾·拉塞爾第一句說的是:“我什么都不會說,我什么都不知道。”
然后才問:“發生了什么事?”
“……”趙傳薪笑了:“你這個反應,我就放心了。什么事,你也不必知道。”
蓋爾·拉塞爾急忙道:“好,沒問題,我們是要遠走高飛么?”
趙傳薪樂:“地球就這么大,你想往哪飛?飛出大氣層啊?最近不要給我打電話,佛播勒會監聽。”
蓋爾·拉塞爾生怕他銷聲匿跡:“無論有什么事,一定要先來找我,咱們一起面對。”
“先掛了。”
趙靈均去了一趟和平學院。
對別人而言,出一趟遠門是難事。
對趙靈均而言,無論去哪,都像是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趙靈均抱著孩子去了和平學院,去秘境找到了本杰明。
本杰明的實驗室里有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
各種傀儡大搖大擺的隨處走,中央大屏上有一張面相很普通的中年女人臉,這個女人據說叫——新星月。
每次趙靈均來,都能看到新玩意兒,和平學院的科技樹分支日新月異。
她指著一團紅色毛線一樣的東西問:“師兄,這是啥?”
本杰明瞥了一眼:“那是長頸鹿和霍加狓腦子里的迷網組織。”
“迷網組織是啥?”
“長頸鹿脖子長,所以需要強有力的心臟供血,它們的血壓是我們人類的好多倍。這種情況下,正常來講,當它們低頭吃草,它們的腦袋會被血液沖爆。之所以沒有,就是這個迷網組織在起作用。”
“但霍加狓我見過,脖子也不長啊,它怎么也有迷網組織?”
“這就是俺找你來的原因了。”本杰明摘掉橡膠手套,將趙靈均的孩子姚凱風抱了過去:“俺要檢測你們老趙家幾代人的身體……”
本杰明·戈德伯格一直相信物理層面的宿命論——萬物結局是注定的。
當然,他主攻領域是生物和化學。
在生物領域,首先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站不住腳的。
長頸鹿和霍加狓是近親,它們或許原本是同一物種演化出來的。
長頸鹿有迷網組織,霍加狓也有。
長頸鹿能用上,霍加狓用不上。
說明長頸鹿在進化出長脖子以前,先有了迷網組織,否則霍加狓不可能有迷網組織。
這就很能說明問題了。
趙傳薪的身體充滿奇跡,下一代人中趙靈均是集大成者。
趙念真和趙頌真其實也很聰明,只是成長環境不同,所以際遇與趙靈均不同。
本杰明從新星月那得知趙傳薪在《舊神法典》世界經歷,得知趙傳薪身體可以自愈,體重高達三百斤,還能說德魯伊真言等等。
他知道趙靈均能屏蔽痛覺,自愈力也很強。
可趙靈均的自愈能力和屏蔽痛覺能力在趙傳薪去《舊神法典》之前就已經獲得。
本杰明·戈德伯格有個大膽的想法:他覺得趙傳薪本身首先很奇特,之后才會擁有各種際遇,從而身體產生不可思議變化。
再不濟,也是趙傳薪在很久之前就進化出了某種潛在的能力,然后遺傳給了趙靈均。
如果沒有前提,或許趙傳薪早死了。
姚凱風并未表現她媽那么妖孽,本杰明想看看姚凱風是否具備了某種必然“前提”,但卻沒有開發的那種。
趙靈均啼笑皆非:“大師兄,要相信科學,你這都是什么歪理邪說?”
本杰明·戈德伯格淡淡一笑:“你跟你大師兄討論科學,是不是關公面前耍大刀?俺現在不是生物學家,也不是科學家,記住了,俺是——自然科學術士!”
“啊行行行,你都四個孩子爹了,還想一出是一出,你愛咋檢查就咋檢查吧……”
本杰明脾氣一直很好:“小師妹,俺們這和平學院,就是靠想一出是一出發展到今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