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第425章 青苗法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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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青苗法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2日  作者:木子藍色  分類: 歷史 | 兩晉隋唐 | 木子藍色 | 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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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貞觀二年科舉考試開始的時候,朝廷也正式下令在諸道設立支度司。

支度司下設支度曹、轉運曹、鹽鐵曹、常平曹四曹,

每道支度司,置支度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一人,另有主簿、錄事參軍、錄事和四曹參軍,參軍事等數員。

十道支度司,總由判度支統領。

這個新設的機構權力挺大,轉運曹分掌水陸轉運和全國谷物財貨轉輸、出納,鹽鐵曹掌鹽鐵茶酒專賣、兼及礦冶以及鑄錢,常平曹則負責各地常平倉管理、貨物和買,對外貿易,支度曹負責錢糧收支審計、制訂預算等。

皇帝還賦予了各道支度使、副使們一個秘密職責,察訪本道官吏,了解公私厲害,給了他們一定的監察之權,可以直接密奏天子,不經中樞。

這是一個手握財政審計大權,同時還要承擔賺錢任務的機構。

賺錢的渠道主要是對外貿易、胡商泊來商品的博買,對市場貨物的和買,以及開礦、鑄錢,還有就是對鹽茶實行專賣,對酒實行部份專賣。

計劃中,還將設立常平合作社,籌集一筆資金,用來給百姓借糧借錢,但跟原先的公廨錢放貸不同之處在于,這個常平合作社的款,不要求每年必須全放出去,也沒有百分百年利的高息。

“陛下,常平貸也可稱青苗貸,主要是為幫助農民百姓緩解一時困難,采用一年兩放兩收之法,一次是正月末放貸,夏收后償還。另一次是五月末發放,隨后秋收歸還。”

“利息呢?”

在宮中的財政會議上,李世民對于武懷玉的改革還是很期待的。

“原先公廨錢放貸,五萬本錢,每月利息四千,月利達八分,按年算則是倍息,公廨貸的利息過高,百姓商賈多有怨言,以往多是靠強行配給。

如今我們這個常平貸又稱青苗貸,這是助農政策,并不是為了賺錢為主,而是幫助百姓的時候,還能再獲得一些收益,以便能長期良性循環,成為活水不會枯竭。

所以臣以為,青苗貸半年一次,每次僅收利息兩分,實際年息也僅有四分。”

相比起現在十分月利的公廨錢放貸,這半年兩分利,還不到一半,確實低了許多。

許多百姓窮困,尤其是遇到一些天災、疾病后,可能連種子都沒有了,也沒有余糧等到下一季收獲,這種情況下,以往只能去借高利貸,不過是借一還二還是借一還三,又或是公廨錢的十分年利,又或民間九出十三歸、羊羔貸等等,都是非常沉重的負擔,甚至是飲鴆止渴。

如今朝廷拿出一筆本錢來,在豐收的地方可以平價收到糧食,轉運存儲到各地常平倉中,這些糧食既可以等到糧價上漲時賣出,也可以拿出部份來做本錢,用兩分利率貸給農民,以緩解民間高利貸的盤剝。

“直接借糧度饑荒,或是折成錢出借,幫百姓買種子農具牲口等也行,”

“如果常平合作社發放青苗貸給百姓后還有剩余,則可貸給坊市城郭的手工業者。”

房玄齡直接提出疑問,“這個常平貸半年利息僅兩分,而如今市面上放貸,普通是年利八分甚至十分以上,更有九出十三歸、借一還三的。

如何保證朝廷的這珍貴的本錢,不會被刁民奸商套利?”

這是一個問題。

如果有人官商勾結,把朝廷的那點本錢用半年兩分利息借出去,然后轉頭半年四分息五分息甚至六分息的放出去,那豈不是無本生利,空手套白狼?

這種事情放后世也不稀奇,有一些惠民政策的低息甚至無息貸款,結果就是真正有資格的人不知道或辦不到,反而有些人套用他們的身份去貸取。或者給有資格的人,一點點錢,他們就可以借用身份貸取無息或低息款,這可比正常借貸便宜多了。

“首先得限定借貸者資格,并限定每戶貸款數額,然后是得五戶或十戶結為一保,由上三等戶作保,

夏季貸,得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請貸,五月三十日前請貸秋季貸,夏秋兩貸,分別于五月和十月償還。

青苗貸本就是以助農為本,所以優先貸給農民,借貸時得寫明借貸用途,只得自用不得轉借,若有違反,到時連保的十戶人家,還有擔保的上三等戶都要追責,

借戶貧富搭配,10人為保,互相檢查。貸款數額依各戶資產分九等,一等戶每次可借九貫,末等戶1貫,借貸現錢或糧谷皆可,借什么還什么。”

房玄齡等宰相聽了后,都不由的點頭。

“這些措施不錯,能在青黃不接的時候救濟百姓,幫助生產,也能抑制民間兼并,對民間高利貸打擊。”

魏征倒沒那么客氣,他問武懷玉,“以前朝廷以公廨錢放貸,本意也是幫助百姓所需,可實際上如今公廨錢放貸出現的許多問題大家也知道,有捉錢令史隨意提高利息的,有強行讓百姓借貸的,還有搭車用私錢充官本放貸的,甚至還有胥吏借此名目繁多的額外勒索,百姓苦不堪言,翼國公如何保證這常平貸不會成為公廨錢放貸第二?”

“魏相公說的這些不是沒有可能,但我們常平貸制訂之初,其政策是好的,如果有官吏借機行不法,甚至貪贓枉法,那不是這常平貸本身的問題,而是這官吏的問題,甚至是監察部門的問題。”

“公廨錢貸年息十分,常平貸半年息僅兩分,這利息下降了不到一半,而且是能夠真正面向普通百姓的,這難道還不夠好?”

李世民擊掌稱贊,“懷玉說的很對,政策沒問題,如果人有問題,那就處置人就好了,不能因為有可能會有官吏貪污漁利,就要連這政策也不實行。”

魏征又問,“本錢呢?”

“就算政策再好,可如果沒有本錢,那又能惠及幾人?”

武懷玉解答,“這次朝廷將京師和地方的公廨本錢收歸度支司,專用做各道支度司做為本錢,用以和買、榷賣,和買入常平倉的糧食,可以拿出部份做為本錢為常平貸。”

“那能有多少?”

以京師為例,名義上公廨本錢三萬余貫,事實上當然早不止,御史臺的公廨本錢都三千八百貫了,而實際上這次清理整頓后,御史臺發了筆小財,不僅賬上三千八百貫如今都發數對上,而且還額外多了兩千來貫,御臺史有六千貫公廨錢。

這都是官本,沒算官吏、捉錢令史們自己的私本。

御史臺向民部上繳了三千八百貫,還剩下一千多貫沒繳,這筆錢留做了御史臺的小金庫。

武懷玉主管的雍州,公廨錢可比御史臺還要富有一些,清理出來萬貫,主要還是殺的豬多,直接上繳一半,留一半。

京司七十余司,公廨錢上繳,就有十幾萬貫,這還是都留了小金庫。

而地方公廨錢數量更多,如今四十一都督府,三百六十五州,一千五百余縣,還有六百多個統軍府,都是有公廨本錢的,總共一百多萬貫。

這還是以最低數算的,比如說嶺南道基本忽略不計,公廨總本才上報八萬貫。

這一百多萬,是京師和地方諸衙,積攢了十年的本錢。

不過現在這筆錢要辦的事也多,收了這筆本錢,那以后各級衙門辦公費用、官吏俸料,這些錢可就都得由財政拔付,所以拿了這錢必須得能增值,還得年化率較高,否則這本錢會越來越少。

這百多萬貫,攤到各個攤子里,最后能到常平倉買糧的就沒多少了,而常平倉里的糧,也不能全部拿去放貸,只能放貸部份。

這要再分攤到三百多州一千多縣,那更沒多少。

魏征指出武懷玉這政策,其實也惠及不到多少人。

一直沒說話的另一位宰相王珪也終于開口了。

“翼國公說這青苗貸十戶連保,貧富搭配,我覺得這里有問題。下戶急需借貸,但沒償還保障,上戶不需要借貸,上戶保下戶的政策出發點是好的,保證下戶借貸能有擔保,進而能得到救濟,可上戶不需要借、不愿借,現在貧富搭配不就成了強行攤派嗎?

等下戶無力償還,那自然會連累上戶,我看這樣的結果就是使上戶變的貧困,而下戶也只會深陷債務,最后朝廷這本錢,還會成為壞賬。”

李世民捋須,“王相公說的也有道理,上上戶能貸九貫,可上上戶也不差這九貫錢。”

“陛下和王相公說的對,這是臣等考慮不周之處,臣覺得可以修改一下,比如九等戶中,僅貸給中中及以下的五等戶,貸款數從十貫到兩貫,可錢可糧。

至于擔保,可不限擔保人貧富。

至于說會不會還不上錢,我以為常平貸本身是為了濟民助農,所以百姓如果是真正困難了,朝廷應當貸,如果到期還不上,那么可以申請暫緩償還本金,后續可分期償還,適當加一點利息,不必非要立時逼迫催收。”

舊債未償還的,則暫停新貸資格。

魏征道,“我認為以常平倉部份糧食做本錢,還是太少了,起不到多少作用。”

“魏公,青苗貸出發點是好的,政策也是好的,就算現在本錢少,惠及百姓有限,但以后本錢增加,也就能惠及更多人,何況,勿以善小而不為。”

“而且,針對這本錢少的問題,其實臣也還有另一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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