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恢復默認
作者:霏霏我心
許枝看到他,幾次欲言又止。
他一句話沒問,于是她也一句話沒有相告,只是沉沉嘆了一口氣。
幸而暗戀無聲,可惜暗戀無聲。
否則震耳欲聾。
風有些大。
有些人走著走著就這樣散了。
是從什么時候開始——
也許是警察局中熾白的燈光打下來。
血淋淋的人心在作惡。
一個又一個男生進進出出,警察局籠罩在一種壓抑而窒息的氛圍中,這里頭最大的男生也不過十八歲,涉嫌一起聚眾斗毆罪,致其受害者重傷,瞧臉上的神色,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時間發生在高考的前半個月。
受害者是高三二班的一個男生,叫做白溫巖。
被八個人毆打致重傷二級,開放性顱骨骨折伴隨硬腦膜破裂、顱內出血,伴腦受壓癥狀和體征。
觸目驚心。
至今還在醫院的重癥監護室躺著,只差半個月,他就可以參加高考,擺脫自己的命運……
“為什么打人?”
“心情不好,想找人發泄發泄。”
“只是為了發泄!?!”
“不然呢?”靠著座椅上的男生吊兒郎當,聳了聳肩,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毀了一個人的一聲,甚至不屑一顧地嗤笑,“他剛好撞上我了,這不活該嗎?”
警察壓著怒氣沉聲:“在現場的人都有誰?”
“我、李子航,趙奇、孫哲遠,還有……”說到最后,韓彭越的聲音頓了頓,那雙眼睛瞇起來,閃著什么,仰著脖子看到白墻上掛著的八個鮮紅的大字,隨即露出一個意味不明的笑,輕飄飄吐出最后一句話:“一班的,班長,宋硯清。”
聚眾斗毆罪,量刑標準之高,法律之嚴,并不能用尋常的尋釁滋事概括。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持械聚眾斗毆、社會影響惡劣、致人重傷犯故意傷害罪,從重處罰,最高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你到現場,認定參與這起聚眾事件,即使沒有動手,依舊構成聚眾斗毆罪!
冷眼旁觀就算施暴者。
沒有一個人能逃得掉。
警局依次對所有人進行了調查,那幾天的陣仗很大,掀起不小的風波,尤其是這件事居然還涉及到了宋硯清。
整個三中寄予厚望的未來省高考狀元!
這怎么可能?!
大好前程就在眼前,他犯得上嗎?
每個人陸陸續續在警局進進出出,竊竊私語,臉上的表情既陌生又古怪,被燈光一照,顯露無疑。
“啪”的一聲。
燈光打下。
無端刺眼。
“別緊張。”審訊室里,警官的表情溫和,“我們只是問幾個普通的問題。”
女生的面色平靜,端正坐在椅子上,穿得規規矩矩,拉鏈拉到最上方,雙手搭在桌上交叉著:“好。”
“你跟白溫巖的關系怎么樣?”
“朋友。”
“他平常是一個怎么樣的人?”
“很內向,不愛說話,家境不好,總是熬夜學習,他全家都是農民,指望著他可以考一個好的大學。”程栩然逐字逐句,緩沉道,“但是,他現在再也不能高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