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第177章 共有著作權?不,是槍手代寫!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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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共有著作權?不,是槍手代寫!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1日  作者:夏季洱雪  分類: 玄幻 | 衍生同人 | 夏季洱雪 | 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 


旁聽席上。

“這還真是個晨間劇女主啊!”

將毛利蘭剛才一切行徑都收在眼里的古美門,不禁砸了砸舌。

“居然敢在法庭上動手,這是一般人能干的出來的嗎?”

“我覺得,她做的真棒。”

一旁的小哀眼神閃閃,一臉欣慰的模樣。

古美門扭頭看了她一眼:“棒什么?就她剛才做的那種事,法官居然沒把她趕出去,我都以為是收了錢了。”

小哀微微笑道:“你不覺得她剛才說的那些話很棒嗎?”

“呵呵,看上去是挺不錯的,很像是個晨間劇女主腦子抽了能做出來的蠢事。”

古美門發出了嘲笑。

“就她這個較真的個性,怕是未來律師界都會有大災難了。”

庭上。

在毛利蘭回到座位后。

法官敲了敲錘子,第三次向她提出詢問:“對于被告的觀點,原告是否存在意見?”

言下之意,你要是再拿不出可以反駁的證據,那也只能判原告敗訴了。

“證據,我們當然也有!”

毛利蘭高高昂起頭。

“庭上,我申請傳喚新的證人!”

法官精神一振,立刻點頭:“準許原告要求!”

很快,一個新的證人被帶了上來。

見到這證人的模樣,被告席上的虎倉大介驚訝地瞪大了眼睛,伸手指向了他。

“是你?!”

旁聽席上,古美門也是瞇了瞇雙眼。

只見,證人的身份,正是虎倉大介的學生,田所俊哉。

先前古美門去過虎倉大介的別墅,曾經和他有過一面之緣,也是這個人給他開門帶的路。

田所俊哉看了原告席方向一眼。

“我可以作證,虎倉大介和他們簽的協議,都是假的!”

“有關于共有著作權的分割,其實是一個騙局!”

“真實的情況,這本書所有的著作權,一直都牢牢掌握在虎倉大介自己手里!”

這話一出,全場嘩然。

所有人都沒想到,這個事情居然還有轉機!

“伱,你胡說!”

虎倉大介急了,站起來怒吼道。

“被告請肅靜!”

法官敲了敲錘子,隨后看向田所俊哉:“原告證人,請繼續發表你的觀點。”

田所俊哉點點頭,說道:“我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一直在寫這本書的人,并不是虎倉大介,也不是他請的這些人……”

頓了頓。

“而是我!真實的情況,是我一直在替他寫這本書!”

這個消息可謂非常勁爆。

頓時,法庭上傳來一陣竊竊私語聲。

從抄襲到共有著作權,再到變成槍手代寫,這個真相可謂是一波三折。

“你胡說!這本書根本不是你寫的!”

此時的虎倉大介,額頭上冷汗直冒,顯得有些語文倫次了。

田所俊哉看了他一眼,沒有理會他。

“事實上,我的老師在好幾年前就已經江郎才盡了,完全寫不出任何東西來。”

田所俊哉繼續陳述事實。

“大概五年前,他開始雇傭我為他代寫,成為他的專職槍手,對外則是宣稱我是他的學生。而這本,《盾牌黑貓歷險記》,正是我為他發表的作品!”

“胡、胡說,你有什么證據!”虎倉大介氣急敗壞,“所有的都是我自己寫的,我根本沒有雇傭什么槍手!你,你這個家伙,虧我還一直當你是我的學生,你居然吃里扒外!我、我要告你誹謗,告你毀壞我的名譽!”

“肅靜!”

法官敲了敲錘子,隨后問道:“對于證人的觀點,原告是否能拿出證據?”

“當然可以。”

毛利蘭立刻點了點頭,從桌上拿起一份文件來。

看得出來,盡管毛利蘭一開始的表現不怎么好,有很多緊張和魯莽的地方。

但作為她人生中第一場官司,顯然她也是準備了不少。

“首先這是虎倉大介七年前,還有之后發表的作品,我們可以把兩者的風格前后進行對比。”

毛利蘭將文件紙張展示給眾人觀看。

紙張上有一大片書名,分別排列成兩排。

“七年前的,主要以恐怖懸疑為主,題材多為吸血鬼題材,筆鋒也非常復古。”

“而之后的,風格開始變化,變成了以英雄幻想式為主要元素進行的創作,風格比較貼近年輕人一脈,筆鋒也貼近年輕人的幽默風趣。”

“這種強烈的風格差,一般人是無法掌握的。”

“而《盾牌黑貓歷險記》,明顯就是后者的風格,再加上其遣詞造句之類的差異……”

“以上,這里就有請槍手代寫的嫌疑!”

毛利蘭一口氣講述完畢。

她抬頭看向法官。

此時的她,純凈的目光中帶著微笑,也帶著自信,幾乎沒有任何雜質。

法官點點頭,看向被告席位:“被告及其代理人,請發表你們的意見。”

被告律師心里一咯噔,暗暗感覺有些不妙了。

“這、這只是原告的猜測!你有什么決定性證據?”

他擦了擦額頭的冷汗,強裝鎮定,但神態舉止,全然沒有了剛開始的信心。

“決定性證據,也有!”

毛利蘭向證人田所俊哉微微示意。

田所俊哉從懷中拿出一份合同樣式的紙張。

“這是我和虎倉大介簽訂的勞務合同,上面寫明了我幫他代寫本篇,《盾牌黑貓歷險記》的相關事宜,請法官過目。”

書記員從田所俊哉手中接過合同書,傳遞到法官那里。

法官查閱了一遍,點了點頭。

這是一份勞務合同,可以確認其真實性,田所俊哉是受雇于虎倉大介的。

雙方之間是雇傭關系,而非共同合作關系,不存在共有著作權的情況。

上面還有虎倉大介的個人印章,不會有假。

“我不相信,我要親自看一看!”

被告席那邊,虎倉大介突然大喊一聲,沖上了裁判席的位置,從法官手里搶過合同書。

只看了一眼,他便大聲叫道:“你這份合同是偽造的,我從來沒簽過這種合同!”

不過,話還沒說完,他就被兩邊的司法警察沖上來,將之制服按倒在旁邊的桌子上。

這邊,毛利蘭看都沒看他一眼。

“根據《日本著作權法》第15條,按照法人或使用者的提議,從事該法人等的業務的人在履行職責時作成的著作物,該法人等以自己的名義發表這種著作物時,只要在其作成時的合同、工作規章中無另外規定,則該法人等視為著作人。”

旁聽席上。

“沒想到這居然也能行得通。”小哀不禁感嘆道。

毛利蘭說的這條法律是什么意思呢?

在一般情況下,版權的原始所有人只能是作者本人。

也就是誰寫的書,誰就有著作權。

但是,日本的法律里面補充了這一條:如果作者是個雇員,他的作品是為職務而創作的,該作品又是以雇主名義發表的,那么該作品的版權應歸雇主所有。

也就是說,槍手代寫的,著作權不在槍手手里,而是在老板手里。

換言之,如果這里去告虎倉大介抄襲,就算這本書不是虎倉大介自己寫的,是槍手代寫的,也是可以行得通的!會被宣告虎倉大介侵權成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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