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第四十九章 中場,將柯南告上法庭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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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中場,將柯南告上法庭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1日  作者:夏季洱雪  分類: 玄幻 | 衍生同人 | 夏季洱雪 | 柯南之勝者即是正義 

:18恢復默認

作者:夏季洱雪

待越水七槻離開后,小哀轉頭看向古美門。

“你這是在教唆犯罪哦。”

“哆啦哀夢,你在說什么呀。”

古美門故作驚訝道。

“你哪只耳朵聽到我教唆她犯罪了?我剛才那些話,明明只是在給自己拉生意而已。”

小哀嘆了口氣:“你那不是讓她去犯罪,然后來找你辯護?她要是真的去殺人了,怎么辦?這都不是你害的?”

“什么我害的,她本來就有可能要去殺人了。”

古美門也懶得解釋。

他當然不能跟小哀說,剛才那個女孩在進門時,她對他的認同度超過正數兩格,好感度卻低于負數兩格。

一般來說,毫無瓜葛的兩個人,這兩個條差這么多,只有一個可能了。

就是對方心中已經有很強的的消極觀念,說不定馬上就要去犯罪了。

只不過那個女孩是在犯罪之前,想再來律師這邊試試而已。

“但愿越水小姐,不會去做傻事。”

小哀默默地想道。

不過這種企盼只是徒勞,不久之后,他們便會再次相遇。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

古美門律師事務所,依然像往常一樣開業。

他肯定是要吃飯的,要一直接受委托。

當然,他不是什么委托都會去接的。

為了盡可能保證百分百勝率,那種一看就會敗訴的,比如說犯罪嫌疑人有現場犯罪的監控、照片之類的,這種有鐵證的肯定不會接,這類的就算再去作偽證,力度也不可能蓋過這些直接證據,這種就是完全浪費精力。

不過,有些一看就很簡單的,那簡直就是送錢。

“我全權代理我的當事人藤原龍二進行民事訴訟工作。”

“訴訟事實如下。”

“5月3日,我方當事人前往社長吉田剛的住宅,用刀將其刺死,在逃亡途中,被小學生江戶川柯南踢來的一顆足球擊中,經過醫院判定,我方當事人被確診為二級腦震蕩,其行為侵犯了我方當事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訴訟要求如下。”

“第一,被告江戶川柯南的監護人,毛利小五郎需要賠償我方當事人一千萬日元,作為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并進行道歉。”

“第二,本次開庭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毛利小五郎全部承擔。”

“以上,稱述完畢,請審判長依法判處。”

古美門有條不紊地讀完起訴書。

這場官司很有趣,起訴對象是作為偵探的毛利小五郎。

前因后果很簡單。

他的當事人藤原龍二是個打工人,遇到了黑心老板。

他的情況是打工人很常見的:起得比雞早,干的比牛多,吃的比豬差,活得比狗慘。

上班遲到掐點算,1秒就要扣1000塊,一來就要集體跳操打雞血,下班前1秒老板給你布置任務拖時間,加班從不給加班費,出差吃住行全部自費。

工資很低,標準很高。

就這樣的待遇,老板還動不動化身狂暴巨獸,業績不好的當事人還被當眾羞辱地像個孫子。

久而久之,打工人的憤怒終于爆發。

藤原龍二前往老板的住宅,用刀將他殺死。

不過,在逃跑的途中,正好被到處亂逛的江戶川柯南看到。

柯南看他全身是血,手上拿著刀子,便抄起足球飛起一腳,就踢到了藤原龍二的頭上,把他打暈過去,之后聯系警方,將藤原龍二逮捕。

本來事情就這么過去了,但藤原龍二的家人不甘心啊。

犯罪歸犯罪,但你又不是警察,憑什么打我兒子?

他母親是這么想的,就委托古美門過來進行民事訴訟了。

“原告稱述完畢,現在請被告及其代理人發表意見!”

法官敲了敲錘子。

對方律師是個女人,名叫碓水律子(見動畫嫌疑犯毛利小五郎),是妃英理的律師好友,馬上站了起來。

“抗議!我反對原告描述的事實!”

她開始表述。

“我方當事人的行為是純粹的見義勇為。他在遇到一個殺人嫌疑犯逃跑,情況緊急的狀態下沒有辦法阻止,所以就用了身邊的道具攻擊歹徒,按照法理來說,這應該是緊急避險。”

“沒錯,這是緊急避險!我們這邊是無罪的!”

毛利小五郎用力地拍著桌子,在被告席位上喊道。

他的目光看向古美門,眼睛里有憤怒、不滿,以及各種各樣的負面情緒。

上次同學會那場官司之后,他就生了一場大病。

因為無法原諒是自己的疏忽,讓犯罪嫌疑人逃脫了懲處。

媒體也對他進行各種攻擊。

他的偵探職業生涯,在那段時間,算是最低谷了。

如今,好不容易稍微振作起來一些,卻又被對方告上法庭。

可想而知他現在的心情是怎么樣的。

這邊,古美門直接無視了對方那幾乎要殺死人的眼神。

在聽完被告的一系列稱述后,他的臉上露出了一如既往的,那種笑瞇瞇的表情。

“嗯,緊急避險,這個詞都快成為司法漏網之魚的萬金油了。”

古美門從桌上拿起了一個u盤。

u盤里是當時路面上的監控,拍攝了柯南發現嫌疑人,并將嫌疑人踢暈過去的整個流程。

他將u盤插進電腦,放映給在場所有人看。

“大家可以看到,這個熊孩子……哦,江戶川柯南,在看到我方當事人的第一眼,就拿出一個足球,對其進行攻擊,期間沒有經過任何的確認工作。”

“也就是說,他其實并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不是殺過人,只是看到他身上有血拿著刀,就武斷地展開攻擊。”

“如果我方當事人只是在家里剛殺過一只雞呢?如果他只是一個剛下班的劇團演員,還沒有來得及清理衣服呢?”

“緊急避險的概念,是必須要確認對方有損害的行為,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的工作。”

“綜上所述,江戶川柯南的行為并不構成緊急避險,而是出于主觀上的故意傷害!”

古美門吐字清晰,一點一點,絲毫不亂地稱述概念。

庭上的法官不禁點了點頭。

有理有據,很符合法理。

“抗議!”

這個時候,對方律師碓水律子又舉起手來。

她看了一眼旁邊被告席上,和毛利小五郎坐在一起的江戶川柯南,強行爭辯道。

“我方當事人僅僅只是一個小孩子,按照正常情況,他踢出去的足球根本不可能造成腦震蕩這種傷害!我有理由懷疑,對方是在故意夸大訴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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