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曇花落:
正文卷牧場員工眾人都在干活兒。
哈丹帶著煮好的三十多根玉米過來。
江風呼喊大家都先休息一下,吃根玉米嘗嘗。
員工們都圍了過來。
“嘗嘗這大玉米,聞著就香。”
哈丹興奮的說道。
“剛出鍋的時候,味道老好了。”
大家也都聞到了玉米的香味。
每個人都分到了一根,剝開玉米皮,開始吃玉米。
江風拿到一根,也說道:
“現在還是嫩玉米,最適合直接煮了吃。”
“再過一段時間就要老了。”
“這種玉米最甜。”
江風啃了一口玉米。
一口咬下去,玉米軟糯香甜,味道在嘴里直接綻放開。
其他人也都啃了幾口。
狗狗們在江風的腳邊,滿臉渴望的看著。
這次出來是帶著小金花,白狼,還有煤球,還有三只隕石邊牧一起。
狗狗們也很想吃。
“這玉米很好吃啊!”朱火驚呼一聲。
“確實,味道不錯。”布日古德說道。
“咱牧場種的東西真好吃。”哈丹也說道。
“是場長種的才好吃。”馬河補充說道。
同一時間,農研所的教授阮元武也吃了一口玉米。
他仔細的品嘗玉米的味道。
這一口下去,讓他頓時有些吃驚。
阮元武本來想,這玉米的口感可能會很一般。
畢竟顆粒這么大,還是在草原上種的,抗倒伏、抗蟲害這些能力都強,個頭也足夠。
要是味道再好,那就全方位都完美了。
但一般玉米的性狀,總有某一方面是有缺陷的。
阮元武也是這么想的。
但是吃到江風種出來的玉米后,卻讓他驚訝萬分。
“江場主,這玉米相當不錯啊。”
“要是能量產,銷售前景絕對好。”
阮元武驚呼道。
聞言,江風笑了笑,回道:
“我對買賣玉米沒興趣,就是覺得這片地空著不太好。”
“這片地離我放牧的牧場很遠,要是種牧草,放羊走過來都得兩三個小時,沒必要。”
“就種點玉米,顯得不那么荒。”
聽到江風的解釋,阮元武點點頭,心里覺得可惜。
江風要是從事農業,絕對是農研所的厲害人物。
不過,當一個研究員肯定比不上當一個大牧場主。
江風卻知道,他能種的這么好,那是因為種子比較好。
江風有種植農作物的技能,但不會改良農作物。
改良,雜交,培育,是需要學習過相關農業技能的,不適合他。
狗狗們還在江風的腳邊看著。
除了白狼,白狼對玉米不感興趣。
江風剝開兩個玉米,掰成幾瓣,放在地上,喂邊牧犬。
小金花立刻低頭開始吃。
三只隕石小邊牧有樣學樣,也叼著一個玉米,大快朵頤起來。
玉米的口感好,這對牧場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起碼這段時間趁著玉米還嫩,每天煮幾個,還不錯。
江風一次性也沒把玉米摘完,都是摘了些個頭大的,新鮮的。
過上一兩周,還會摘第二次。
阮元武帶著幾根玉米回去研究,估計是想用這個玉米再培育一些品種。
一根玉米就幾塊錢,倒是也無所謂。
這個時候,江風的父親江山打來電話。
“你這玉米這么好,不給我留點。”
“我這酒廠做包谷燒,就缺好玉米。”
江山在電話里說道。
江風這才想起,還有酒廠這茬。
酒廠現在都是江山在管,江風不怎么感興趣。
“明天來拉,都拉走。”
江風立刻說道。
江風看著玉米地,他現在大約種了五十畝的玉米。
這么一看的話,還不太夠。
玉米的用處很多,酒廠需要,梅花鹿需要,黑熊需要。
江風向周圍看了看,這邊還有一大片荒地,能擴大種植面積。
但玉米也需要照顧,不同階段需要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種的太多,照顧不過來。
后續還得安排人專門處理。
農活兒干得差不多了,江風讓哈丹給自己留了四根玉米。
這邊離觀光牧場也不遠。
江風拎著玉米,又去場館里看黑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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