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秋蕓和李志國等人要存著好心,給琳瑯介紹的對象條件不錯,那也就罷了。
偏偏,無論是李秋蕓,還是李志國,都見不得琳瑯過的好——琳瑯可以過的好,但不能比他們好——給琳瑯介紹的對象,自然不會是什么好條件的,這樣的條件,琳瑯自然不會同意的。
其實琳瑯自然是會走的,因為她早就在尋找合適的結婚對象了,目前已有了眉目,但不會是這時候,因為她還要看戲呢。
當然了,這兩人想趕她走也行,她就是不走,逼他們讓點利益出來,她再走,就挺好的了。
所以雖然已經在接觸她尋找的對象了,但她并未跟李家人提起這事,讓李秋蕓和李志國以為她暫時還不打算結婚,急的不得了。
這不,李大嫂就不高興地問琳瑯:“你哥給你介紹的人,有什么不好的,人家可是食品站的,你要嫁了那人,將來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了。”
琳瑯冷冷地道:“哦,我就是不想跟我媽一樣,當人后媽,然后等到老了,繼子繼女在糟老頭子面前說我的壞話,將我趕走了。我現在還年輕,為什么不嫁一個同樣沒結婚沒孩子的,要給人當后媽?”
不錯,李志國給琳瑯介紹的這個人,是個喪偶的,妻子是難產過世的,雖然年紀比琳瑯大的也不算太多,但家里已經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了。
這也很正常,畢竟在食品站工作的人,現在很吃香的,就算喪偶有孩子,說給她,也不算辱沒了她,所以李志國還是把這人當一個條件特別好的人,介紹給琳瑯的,結果琳瑯一聽對方的條件,就不同意了。
這會兒李大嫂看琳瑯臉色冷冰冰地這樣說,不由臉色難看,她不傻,自然聽的出來琳瑯的話里有話。
顯然,她知道了他們夫妻,還有李秋蕓在李父跟前,說她媽壞話的事,所以這會兒指桑罵槐了。
但,這事能怪他們嗎?當時可是說好了的,李父的錢是歸他們的,結果,她媽還跑去找李父要錢,自己違規了,還說他們說她的壞話,害她被離了,這不是賊喊捉賊嗎?
李大嫂聽不下去琳瑯的話,當下便一甩手離開了,只丟下一句:“這樣好條件的你都不嫁,我看你將來能嫁到多好的。”
琳瑯冷笑了聲,道:“這就不用大哥大嫂操心了,反正比給人當后媽強。”
李大嫂掛不住面子,差點跟琳瑯吵起來。
萬幸這時候李秋蕓走了進來,也是要給琳瑯介紹人。
她聽琳瑯說不當后媽,所以給琳瑯介紹的,自然是沒孩子的男同志。
雖然是沒孩子的,但這人也不是頭婚,也是二婚,說是前頭的老婆生不了孩子才離的。
琳瑯聽了,自然也拒絕了。
開玩笑,到底是前頭的老婆生不了孩子,還是這個男的生不了孩子,那可說不好,要是這男的不能生孩子,她糊里糊涂地嫁了,將來一時離不掉,可就要麻煩了。
再者,她還打探了一下李秋蕓介紹的這個男的,這人家還重男輕女,家里是非要生兒子的,她到時要是沒生兒子,是不是還要將她離了,重新娶?
所以琳瑯自然也不會同意李秋蕓安排的。
眼看著無論是李秋蕓的安排,還是李志國的安排,琳瑯都不搭理,這兩人自然急壞了,當下便琢磨著,到底要怎么將琳瑯趕出去。
琳瑯看他們著急,想讓他們說出目的,好從他們身上撈錢,讓他們受到點損失,替原身報仇,畢竟這兩人,李秋蕓不用說了,偷了原身的錢;李志國其實也“偷”了,因為他是侄子,卻占了李父一半的錢,相當于也“偷”了原身的錢,怎么薅他們的羊毛都不過分,于是便道:“我看你們好像急著將我嫁出去啊,是不是這樣?”
李秋蕓和李志國夫妻自然不想讓琳瑯發現他們的目的,免得琳瑯鬧起來,畢竟琳瑯看起來,不像她媽那樣好說話,于是當下便否認,道:“哪有這樣的事。”
琳瑯嗤笑道:“別裝了,你們把我當傻子,以為我看不出來嗎?其實我明白你們的想法,是不是怕孩子越來越多,我還沒嫁人,沒地方住?沒事,你們給我錢,我可以去外面住;要是不給錢,想將我趕出去,那是門都沒有,畢竟我也是爸爸的女兒,有資格住家里。”
李秋蕓和李志國等人聽琳瑯這樣說,不由面面相覷,他們也是沒想到,琳瑯發現了他們的打算,這下就完了,畢竟李琳瑯完全可以在他們有需要前,一直不結婚,呆在家里,坑死他們。
就憑他們跟李琳瑯不好的關系,她為了坑他們,一直不結婚,還真做的出來。
別說這樣做損人不利己,他們以己度人,覺得自己要能損到別人,不利己他們也會做的,所以當下聽琳瑯這樣說,不由急了。
尤其是李志國家,馬上有孩子要出生,需要有地方安置他們的第二個孩子,沒地方是不行的,于是便道:“你要多少錢?”
他們是肯定不會給錢的,但不妨礙他們聽聽李琳瑯想貪多少錢。
琳瑯其實開價也不高,道:“一百塊。你們一家給五十就夠了。”
因為她知道,開價太高,這兩人不會給的,但只要一百塊的話,這兩人一人給五十塊,也許會心動。
可惜她低估了這兩人貪婪的程度,就算一人只用給五十塊,這兩人也不愿意,當下李志國搖頭道:“太高了,我們沒理由給你這么多錢,我可以先等等。”
等琳瑯結婚就好了。
他就不相信了,李琳瑯會一直不結婚。
既然要結婚,肯定就會在這幾年,不可能拖的很久的,他等的起,大不了把自己的床變成高低床,讓老二睡在上面——他房里也擠,搭個小床讓老二睡不現實,只能弄高低床,雖然老二還小,睡高低床不安全,但他們父母在下面,能照顧得到,應該能將就。
李秋蕓也不愿意給,畢竟她第一個孩子還沒出生呢,比李志國家輕松多了,自然更不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