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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原身的家庭關系,那是相當的復雜。
好比原身的大哥大嫂,說是大哥大嫂,其實是大堂哥大堂嫂。
原身大伯過世的早,留下的大堂哥太小,原身父親李父跟大哥關系好,便收養了大哥的兒子。
然后李父也不是只有原身一個女兒。
李父還有一個女兒,是前妻生的。
怎么就變成前妻了呢?原因也很簡單,夫妻倆在收養大堂哥這個問題上有分歧。
前妻不樂意收養大伯的兒子,畢竟那年頭,大家的日子都不好過,給了別人孩子一口吃的,自家孩子可就要沒得吃了,她哪愿意讓自己的孩子沒得吃呢。
說李爺爺李奶奶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怎么著也要討論一下,這孩子怎么養的事吧。
甚至這大兒子過世了,還有大兒媳呢,雖然改嫁了,那也是孩子的媽,不應該讓孩子的媽帶著嗎?怎么在孩子有媽,李父兄弟姐妹也多的情況下,就輪到自己一家養了。
李父這人,是說一不二的性格,他要怎么做,就得怎么做,你要跟他對著干,他就不高興。
而前妻的這些話,自然讓李父不高興了,當時就跟前妻離婚了,也不顧女兒當時才兩歲。
過了幾年,李父娶了原身的母親。
當時已是解放后,李父當上了國營工廠的鉗工,工資相當不錯,所以就算帶著兩個孩子,還是能娶到老婆。
然后兩人就生下了原身。
之后不知道是李父的原因,還是李母的原因,總而言之,兩人沒再生孩子了。
別看只有三個孩子,在這個時代不算多,但,廟小妖風大。
這三家之間,可是斗的你死我活的。
確切地說,是前兩家斗,原身母女只有看戲的份。
前兩家怎么斗?那還用說了?
原身同父異母的大姐覺得,她是她爸的親生女兒,這家產,自然該是她的,對此,帶大她的李奶奶因為心疼大孫女,是站在她這一邊的,尤其是大孫女說,以后會招贅,孩子跟她姓后,李奶奶徹底沒了顧慮,畢竟大孫女要招贅的話,跟孫子有什么區別呢。
既然都是孫子,那她自然更喜歡她親自帶大的孫子了。
原身的大堂哥父母雖然過世的早,但那時也有五歲了,在那個年代,算不需要人帶的了,所以李奶奶沒怎么帶過大孫子,只帶過大孫女,畢竟李父跟前妻離婚時,大孫女才兩歲,然后他又沒馬上娶原身母親,這期間,自然就是李奶奶帶的了。
而原身同父異母的大姐怎么突然提起她要招贅的事呢?還不是因為李爺爺站在大孫子那邊,覺得家產給了姑娘家,將來便宜了外人,于是原身同父異母的姐姐李秋蕓便說將來她要招贅,好堵住李爺爺的嘴。
李奶奶也因此打消了最后一絲顧慮,全力支持她。
但李爺爺還是站在大孫子那邊,在他看來,孫女招贅并不保險,畢竟他是男人,是知道男人劣根性的,不少人都會三代還宗,上門的時候,兒子跟女方姓,等到孫子輩,就讓孫子跟自己姓,狡猾的很,他見的太多了,所以他自然不會因為李秋蕓說,將來招贅,就同意她爭大房的家產。
至于李父自己,一來他跟大哥關系好,二來也覺得李爺爺的想法是有道理的,家產給女兒,將來遲早要帶到其他人家。
但,他又心疼大女兒沒媽,之前就一直擔心原身母親會苛待他這個沒媽的大女兒——當然還有大兒子——所以便想著,就算是個姑娘,家產起碼也要給她一半的。
所以李父的計劃是,給大哥的兒子和自己大女兒,一人一半家產。
至于跟后面妻子生的小女兒……小女兒不是有她媽嘛,她媽掙的錢就給她了,這樣不就人人都有家產了。
至于小女兒也是他親生的女兒,他一分錢不給,會不會不合適……他是從沒想過的,像他這樣大男子主義的人,向來是一個唾沫一個釘,他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的,要不然也不會不問前妻意見,就收養大哥的兒子,還要將一半家產給大哥兒子了。
不光李父沒想過將家產給原身,便是爭家產的大堂哥李志國和李秋蕓,也從沒想過。
在李志國看來,姑娘家爭什么家產,他是李家的男丁,家產本來就該是他的——哪怕他根本不是李父的兒子,只是侄子,他也爭的理所當然,畢竟他二叔不是收養他了嘛,那他就是二叔的兒子,家產本來就該是他的,李秋蕓爭什么爭。
而在李秋蕓看來,她有奶奶支持,父親也心疼她沒媽,而原身有媽,那她爸的財產給她,原身媽的財產給原身,這不挺公平的?
其實一點也不公平,因為李父是六級鉗工,一個月工資七八十,而原身母親,只是個臨時工罷了,一個月才十幾塊的工資,兩人攢下的私房,誰多誰少,是顯而易見的,同是李父的女兒,憑什么李秋蕓就能拿大頭,原身只能拿小頭。
況且,原身母親賺的錢給原身,那是理所應當的,因為那是原身的親生母親;而原身父親一分錢也不給原身,就太不公平了,畢竟那不是李秋蕓一個人的父親。
但顯然,在這兩家的爭斗之中,哪一家也沒想過原身,似乎自動地覺得,家產沒原身什么事,仿佛原身不是李父的親生女兒似的。
原身在這樣復雜的環境中長大,也真是虧了她。
現在琳瑯來了,面對這復雜的環境,她是打算抽身的,反正要不了幾年就要改開了,她剛好趁著這些人虧待她,跟這些人撕破臉,以后不扯在一起了,隨他們為了爭李父的家產,打的頭破血流去,她呢,將來只帶著母親過活,不會搭理那一群對原身沒半點感情的人了。
本來按理,原身應該跟李秋蕓姐妹齊心,想辦法弄走所有家產的,畢竟哪有親生女兒得不到全部財產,財產給隔房侄子的道理,但既然李秋蕓和李父都覺得,原身沒資格得到家產,那琳瑯就不會站在李秋蕓這個李父的親生女兒這邊,助她得到李父所有財產了,畢竟,反正沒她的份,她摻和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