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話事人第一百三十四章 到此一游(求月票!!!)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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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到此一游(求月票!!!)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2日  作者:隨輕風去  分類: 歷史 | 兩宋元明 | 隨輕風去 | 大明話事人 


林泰來本意是想在木瀆鎮多逗留幾日的,今天會戰勝利只是一個開始而已。

下面想做的事情還有很多,擇地開稅關只是其中一項。

他還想西臨皋峰、以觀太湖,看看那春風蕭瑟,洪波涌起!

他還想召集附近堂口,會盟于木瀆!

而且聽說木瀆鎮旁邊靈巖山上,是夫差兩大別宮之一館娃宮的舊址,或許也該去刻幾首詩,蹭點歷史熱度。

但是林坐館剛在望江亭吟完詩,就有個留守胥門外本部的伙計,連夜乘船來報信。

“應府衙協請,蘇州衛調撥三百精兵,由胥門把總指揮年大人統轄!

如今屯兵于胥門,等待坐館回歸后,立即捉拿!”

聽到這個消息,林坐館身邊的親信齊齊變色。

但林泰來卻“撲哧”的笑出聲來,莫名其妙的問了句:

“這個守胥門的武官居然姓年?”

隨即林坐館站起來,下令道:“其余人馬繼續清理這里,胥門外本部人馬立即跟我回師!”

有人勸道:“如今城里情況不明,坐館不用如此著急回去。”

林坐館“哈哈”笑道:“就是因為情況不明,所以才要抓緊時間趕回去!

如果都明明白白了,那還回去干什么?”

在回城路上,自詡文人體質的高長江感到了疲累,忍不住抱怨說:

“當真是一語成讖,坐館你剛說了句算來名利不如閑,結果就真閑不住了。”

說話間,一行人午后趕到了胥門外大碼頭。

飄著“林”字旗的神威烈水號實在太醒目了,剛靠了岸,就有三百穿著紅襖的官兵堵在了碼頭上。

領頭的人是一個中年武官,八成就是胥門的年把總了。

林坐館剛從座船上探出了頭,年把總就叫道:

“林泰來!本官奉命緝拿你!是你自己下來,還是我們上去?”

午后有點困倦,林泰來打了個哈欠,反問道:“年大人伱希望我拒捕,還是直接舉手受拘?”

年把總答道:“如果你拒捕,那就做人留一線,江湖好相見!

如果你舉手受拘,那我就承你的情,領了這份功勞!”

旁邊圍觀看熱鬧的人都驚呆了,官兵出動拿人,何曾如此客氣過?

大概也就是號稱今布的林大官人,才有這待遇了!

畢竟林大官人如果發揮出全部戰斗力,這些官兵起碼要死傷幾十個。

一群月銀九錢的軍丁,誰也不想成為幾十個死傷里的一員。

林泰來笑了幾聲并跳下船,舉起雙手對年把總說:

“那這份功勞就送給你了!抓了我去衙門吧!”

年把總也沒給林大官人上什么措施,說了句“職責所在”,然后就簇擁著林泰來,進了胥門。

此時吳縣的鄧知縣正在縣衙公堂上判事,一群閑人正圍在公堂門口看熱鬧。

忽見官兵把林泰來送了過來,鄧知縣心里又是遺憾又是欣喜。

遺憾的是,林泰來竟然沒有拒捕逃跑,弄出更多更大的罪名;

欣喜的是,林泰來終于上了公堂,這可是他這個縣尊的絕對領域!

任你人心似鐵,也抵不過官法如爐!

別的事情也不管了,鄧知縣立刻讓書吏搬出了案卷,拍下驚堂木,對林泰來喝道:“你可知罪?”

林大官人也很嫻熟的答話說:“在下何罪之有?”

鄧知縣繼續喝道:“有木瀆鎮民楊鎮,狀告你逼奸人妻致死,你可認罪?”

林大官人當然否認道:“絕無此事!”

鄧知縣呵斥道:“犯人還敢狡辯?有數十人親耳聽到,你對楊鎮談及他妻子何氏容貌出色,又對楊鎮說汝妻我養之等話語!”

林大官人嘗試反駁說:“縣尊豈不聞耳聽為虛?”

鄧知縣并不聽辯解,直接說:“經本官研判,何氏自盡與你的話有直接聯系!

你言語毀人名節在前,然后才有何氏自盡在后!

也算得上是先有逼迫,然后才有人命!”

林大官人突然打斷了鄧知縣,不耐煩的說:

“既然縣尊已經認定,那就別再廢話了,直接宣判吧!”

鄧知縣疑惑不解,真沒見過這么著急被判罪的人。

“你認罪了?”鄧知縣忍不住問道。

林大官人很坦白的說:“無論在下認罪與否,都改變不了縣尊的判決。

縣尊心里早就有了判決,還管在下認不認罪作甚?”

鄧知縣怒了,拍案道:“混賬!本官秉公執法,容不得你在這里詆毀!”

林大官人抬頭看了看公堂外的日頭,催促道:

“煩請秉公執法的縣尊快點判決,我還要趕時間!沒多少時間在縣衙公堂浪費。”

鄧知縣:“.”

堵在公堂外看熱鬧的人,同樣也想不通,為什么林大官人如此積極主動的等著被判?

事有反常即為妖,林大官人的態度也讓鄧知縣捉摸不定起來。

等得不耐煩的林大官人驚道:“不會吧?不會吧?難道縣尊你不通刑名,不知道應該怎么判?

其實在下都可以告訴縣尊,逼奸未遂并迫人致死的案子,從輕處罰是杖責一百,流三千里!從重處罰就是是絞刑!

縣尊趕緊量刑寫判詞吧!時間也不早了!”

本來鄧知縣正在琢磨,但沒想到被林泰來不停的催促,頓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當即寫下了判詞,判了林泰來杖責一百、流放三千里。

不是鄧知縣不想從重判一個絞刑,而是因為他等不及了。

絞刑是死刑的一種,而以大明司法體制,死刑要一直復核到刑部,執行起來流程很漫長。

至于杖一百、流三千相對就簡單了,上報府衙批準后,馬上就可以執行。

當判詞念完后,鄧知縣毫不客氣的說:“將林泰來收監!”

這是一種司法習慣,當庭判決后,有罪一方要被送進監牢看押,一直到執行刑罰為止。

“慢著!”林大官人叫道:“在下乃是滸墅關的吏員,奉命開辦分關的主吏!

如果想把在下收監,請縣尊先去通知過王稅使!”

說完了后,林大官人轉身就急急忙忙的往外走,仿佛一刻也不肯多留。

鄧知縣恍恍惚惚有種錯覺,林泰來這次到縣衙的態度,仿佛就是打個卡一樣。

就差在公堂廊柱上,寫一個“到此一游”了。

鄧知縣終究還是沒有強硬的阻攔留人,甚至還很陰暗的希望林泰來戴罪逃亡。

被判了流放三千里的林大官人從縣衙出來,一刻也不肯多留,又匆忙向隔壁街道的府衙而去。

仿佛是搶時間一樣,林泰來一路小跑著。

這讓看押他的官兵一度懷疑,林大官人這是想跑路逃亡。

但看著林大官人并不是向城外跑,便又放心了。

來到蘇州府府衙的大門前,找到堂鼓,林大官人伸手就想擊鼓。

旁邊衙役提醒道:“雖然你是林泰來,但你也不能越級上告,有事先去縣衙!”

林大官人控訴道:“我剛被縣衙判了流放三千里!只能到府衙上告鳴冤,算不得越級!”

府衙衙役:“???”

在衙門工作了這么久,還是第一次看到被判了重刑后,還在外面活蹦亂跑的人。

林大官人正要用力擊鼓鳴冤,卻又被府衙衙役攔住了。

“莫敲莫敲!我直接送你去推官老爺那里!”

那衙役又解釋說:“你上次在長洲縣擊鼓,把鼓打破了,害得值鼓衙役自掏兩個月工食銀修補堂鼓!”

府衙格局和制度與縣衙是大不相同的,專設了一個七品推官來掌管司法刑名。

林泰來被送到了推官廳,對劉推官叫道:“在下有冤情上訴!”

這種被判了重刑還在外面亂跑的,劉推官也是第一次見。

一般到推官廳喊冤的人犯,都是被收押入監后,跟隨著案卷一起移交到府衙推官廳。

哪有林泰來這樣,剛被被判了重刑,轉眼間就現身在府衙上訴了。

吳縣也太不負責任了,怎么能讓重刑犯在社會上亂跑?

劉推官覺得,這么詭異的事情,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要立刻向知府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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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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