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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朱元璋的雄心壯志


更新時間:2023年04月16日  作者:名劍山莊  分類: 歷史 | 軍事 | 穿越 | 大明 | 扮豬吃虎 | 名劍山莊 | 大明公務員 



太子看著何夕,神情之中,有一絲絲的嘆息之意。

何夕不能從朱元璋的臉上看到一絲絲的波動,但是卻從太子這里看到不妥。

只是不知道哪里不妥當。

朱元璋淡然說道:“不錯。不過僅僅是這樣嗎?”

何夕心中權衡了一會兒,說道:“臣所能想到的就是這些。”

朱元璋說道:“你覺得,這最根本的問題是開海嗎?”

何夕說道:“陛下的意思是”

朱元璋也不賣關子,說道:“在朕看來,是天下百姓到底有什么權力的問題?用后世的話,就是人身權力。”

何夕心中大受震撼,他萬萬沒有想到,朱元璋說到這一件事情上,他內心隱隱約約感受到一股悸動,他不知道朱元璋要做什么。但是隱約的感受到這一次朱元璋要做的事情動靜會非常大的。

朱元璋既然開口了,就沒有藏著掖著。而太子略帶幾分無奈的神情,讓何夕知道,太子或許早就知道這一件事情了。只是太子好像不是太情愿的。

朱元璋說道:“我一直在想,資本主義發展,為什么都要高舉民主自由,你帶來的書籍,還有那幾個資產階級的法案,美國的《獨立宣言》與法國的《人權法案》,為什么都要提倡自由與平等?而資本主義本身既不自由,也不平等?”

何夕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這話說不出口。

因為資本主義的自由平等,是與誰比的。

與社會主義所倡導的自然是既不自由也不平等。但是與封建社會相比,那就不是一回事了。因為資本主義替代封建主義,是歷史的進步。這個論斷也是有原因的。

朱元璋見何夕不好說出口,也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說道:“朕學了這么多新東西,最贊同的一項,就是法律是統治階級的統治的工具。朕之前,沒有利用好這個工具。大明律雖然屢次修改,但并沒有出唐律的范疇。而今,朕想做的事情,就是重新修訂大明律。將在皇權之下,人人平等。免除賤籍,保護百姓的人身權力。包括財產,參加科舉,經商,人身自由的權利。非犯法度,不得私刑的權力。”

這一段話,在何夕看來,簡直是振聾發聵。

何夕對大明上層建筑是有想法的。

因為技術發展好解決。但是大明上層建筑的改變,卻很難解決的。

這侵犯到很多人的利益。

前文說過,佃戶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系。都說現代的印度,是一億多印度人與十幾億會說話的牲口。其實這種情況,并不是印度獨有的。只是印度繼承封建時代的殘余比較多而已。

雖然說,將秦之后,劃入西方歷史意義的封建時代,是有些問題的。但是一些根本問題上,也不能說完全錯。

因為,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朝廷無封建,而地方上卻封建。

在隋唐時代,在地方上最具有影響力的是誰?誰五姓七家,這些人雖然沒有實際上的封地。但是因學問傳承,歷代為官,在地方上官場上,有了實際意義的封建。而五代將這一切都摧毀了。

朱溫在黃河邊上,將清流投入黃河的濁流之中,就代表著從西漢后期興起的這種學術權貴世家,走向了終結。但是歷史是發展,就是如此。在北宋短暫的平民社會之后,新的地方勢力興起了。

這一方面是吏員,在唐代的時候,吏員還不算什么。但是宋代吏員已經成為隱藏的暗流了。另外一方面卻是地方宗族勢力。

很多人覺得,文學作品之中那種古板的大家族,大家長。是中國從來就有的,并不是。因為在宋之前,普通百姓是沒有祭祀祖宗的權力的。擁有祭祀祖先權力的,要么是官員與世代有爵位的家庭,要么是嫡脈。分出去的支脈,根本不納入祭祀之中。所以地方上普遍的宗族結構是不存在的。

而這一切都是從宋儒開始的。

北宋時代很多家庭其實,也就是幾口人。父母加上子女孫子一輩,不會再多了。而范仲淹開始營造學田,資助同族的讀書。歐陽修等人提倡新的祭祀法度。到了呂大臨提出藍田鄉約。

如此,北宋大儒們對散亂的農村進行的改造活動,就到了巔峰。

而宗族勢力,也走上了歷史前臺。

元宋易代,元明易代,乃至于朱元璋對地方勢力打擊,大移民等。其實嚴重摧殘了地面士大夫力量,而士大夫與地方宗族,很多時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并不是完全重合,但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無他,宗族這東西,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家中沒有達官顯貴,沒有出頭的人物。這宗族也就慢慢散了。但是家族之中,有達官顯貴,有出頭的人物,宗族勢力反而凝聚在這些人身邊。一方面這些達官顯貴們需要一些貼心的人。沒有比自己家人更貼心了。另外一方面,家族攀龍附鳳,一人發達,大家都沾光。

時間一長,如果一個家族代代都有舉人,進士。那么這個家族自然成為當地的社會賢達,士大夫代表了。

當然了,這些因為科舉而興的家族,也會因為科舉而亡。這里就不多說了。但是地方大族的更新換代,并不代表這些大族作為整體勢力的消亡。

儒家以禮法治國,而原本的大明律集解,也就是大明律的注釋,是相當重要的法律文件,在開篇說的十大逆,也就是十項大逆不道的罪過之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說了一些一些老爸死了怎么辦?老媽死了怎么辦?還有爸爸的爸爸叫什么?爸爸的姐妹叫什么?之類看似很不重要的家庭倫理問題。

不明白這一點,就不明白儒家的邏輯。

張載的文章說得很清楚:“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儒家治世模型,就是皇帝不僅僅是天子,而且是皇族的大家長。而官員不僅僅是官員,也復制了這個模式,是地方家族之長。于是,天下是天子之族統領地方家族,各安其分。于是,皇帝作為天子,尤其要注意禮法。因為禮法,不僅是規范天子的,也是天子用來規范地方大族的重要規矩。是以,為什么,明代大禮儀爭名分,爭得那么兇,很多人死都不退讓。乃至于前仆后繼。

這里面固然是有政治利益的成分,更重要是大明治理國家的重要支柱,大明皇室與士大夫家族的重要紐帶,如果皇室不講這個,那么地方大家族大族長們,又怎么以尊卑有序,來壓制其他挑戰者?

前文說過,在宗族之中,個人是沒有獨立的財產權的。甚至在宗族之中,個人是沒有生命保障的。

家族私刑,父母殺子,很多時候是不為罪的。在后世看來,有些父母將兒女看為自己的財產。都是被譴責,不容于社會主流的。而在明代,社會主流就是兒女就是父母的財產。后世說父母賣子女,更多是一種夸張的說法。而這個時代,父母賣子女,是天經地義,乃至于大明律都允許的。

反過來,再看朱元璋簡簡單單的幾句話,代表著什么?代表著一場顛覆,從法律角度來否定了宋儒的意識形態。這是何夕想過無數次,但是都不敢做的事情。

而有這些基本權力之后,后續一些事情才能次第鋪展開來。

只是這會遇見巨大的反噬的。

這也是何夕遲遲不肯動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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