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爾茲,你是想說,那家伙是不死之人,就像電影里那些木乃尹一樣?”
哈里一幅‘你把我們當傻子’的表情,看著霍爾茲。
霍爾茲聳聳肩:“法醫一般將不經過治療,足矣致命的傷痕,當做致命傷,我的意思是,麥克·史密斯可能有受虐癖!”
他帶著眾人,來到一個投影面前,播放出一張張舊傷痕跡:
“看到這些穿刺傷了沒有。
我以前見過。
這是一種名為骨釘的歐洲刑具造成,這玩意在中世紀出現,是那些宗教審判的最愛。
還有這個鋸齒傷。
這玩意會和鯊魚的牙齒一樣,扣進血肉之中,通過血槽線,讓你感受到血液一點點脫離的虛弱感。”
“類似的舊傷,麥克·史密斯身上,有四百多道,其中近乎致命的傷痕,將近三百道。
他除了裸露在外的脖子腦袋外,幾乎遍布傷痕。
這種情況,即使有現代醫療支持,也必須常年累月積攢,才能活到現在,不然根本沒有人可以扛過去。”
霍爾茲又拿出一些眾人看不懂的影像:
“我對麥克·史密斯做了全面解剖。
他的身體機能,十分差,體內有很多抗生素、激素,并且體內骨骼有多處結痂,這是反復骨骼斷裂愈合才會形成的痕跡。
這家伙,就是頂著一具十八手的破爛軀體活著,并且時時刻刻承受著超量傷痛帶來的后續折磨。
如果不是死的太慘烈,我幾乎以為是他無法承受痛苦,選擇了自殺。”
迪恩目光從投影中挪開,直接問道:“這些舊傷,和麥克·史密斯身上的新傷,都是屬于古歐洲刑具造成?”
霍爾茲點點頭:“我發了郵件詢問了不少人,基本可以確定,全部是古代遺留下來的刑具,但麥克·史密斯身上的新傷,還是有些創新的。”
他打開另外一個文件夾。
上百張照片,組成一個巨大的正方形照片墻,出現在眾人眼前。
霍爾茲拿出激光筆,圈出一個個范圍:
“麥克·史密斯死亡時間,大致可以確定為昨晚凌晨兩點到四點之間,身上的新傷痕,加起來一共有一百二十一道,其中包括了穿刺、頓挫、割傷、扎傷、火燒、冰凍、電擊...
如果加上以前的陳舊傷痕。
在麥克·史密斯身上,可以找到幾乎所有古歐洲刑具的影子。
估計中世紀最受人痛恨的異教徒,都沒有這個待遇。
因為幾乎沒有人在承受這么多次刑罰后,還能活下來。
即使是現代也很難。
這意味著施刑人,對于這些刑罰工具和人體的了解,絕對不會比專業的醫生差。”
霍爾茲喘了口氣,連續干掉兩杯咖啡后,才繼續道:
“另外,麥克·史密斯體內有藥劑注射過的痕跡。
這種藥劑,我暫時沒有找到匹配的藥劑類型,很大可能是私人配置,但通過成分,我大概可以猜出效果。
強心+鎮定!”
霍爾茲眼中閃過一絲興奮:
“人有自我保護機制。
一旦當疼痛或者情緒達到無法承受的界限,就會讓人強制陷入昏迷。
兇手為了讓麥克·史密斯保持清醒,給他注射了藥劑。
藥劑除了可以強心,阻止麥克·史密斯昏迷外,還能放大他的感官,讓他可以更清晰地感受到每種刑罰的滋味。
再聯想到他被固定、無法閉上的雙眼。
你們猜猜兇手還做了什么殘忍的事情?”
眾人已經代入了霍爾茲描繪的麥克·史密斯慘狀,聽到霍爾茲的詢問,打著冷顫搖頭。
這已經夠生不如死了,還有更殘忍的事情?
他們已經不敢再深入聯想下去了。
霍爾茲不屑地瞥了眼這群弱雞,頗為期待地看向迪恩,希望對方可以和自己的思維同步。
這樣至少可以顯得他思維,不是那么變態。
迪恩沒有讓他失望。
他拿出一根香煙點燃,澹澹道:
“身體的痛苦,到了一定程度后,其實人也就麻木了,但心靈的痛苦,卻會因為身體的痛苦,而前所未有的清醒!
所以,兇手在對麥克·史密斯行刑的時候,拿了一塊鏡子放在他面前,讓他親眼看著自己是怎么被一點點另類肢解的!”
“是的,我代入這些傷痕后,最后得出的結論,也是這個!”
霍爾茲很高興有人可以和自己的思維同步。
這意味著,并不是自己想的變態,而是真理如此!
他放出最后一張照片。
這是一張高清的眼部特寫:
擴散暈染的黑色眼仁中,細細的灼燒中,點點星點狀血跡分布。
棕紅相間。
居然有一種詭異的美感。
“這是典型的窒息死亡癥狀,麥克·史密斯是窒息而死,他身心抵達了死亡的界限點,痛到窒息、又或者自己主動拒絕呼吸,活活把自己憋死了。”
眾人:“...”
一具上百道輕重傷痕的尸體,死因是窒息而亡,還很可能是自己拒絕呼吸,把自己活活憋死的...
你當這是不入流作家寫的偵探小說啊!
即使是迪恩,也有些無語道:“霍爾茲,想要自己將自己憋死,幾乎做不到的,因為身體會有自己的想法。”
這個想法,就是身體的自我求生本能。
大抵就是意識不想死了,身體卻覺得自己還可以搶救一下,無視意識對身體的控制,做出的一些不受控制的反應...
所以自己憋氣殺死自己,幾乎做不到。
人有極限。
迪恩更傾向于麥克·史密斯是身心崩潰,痛到窒息的。
總之,麥克·史密斯死的很折磨。
這讓迪恩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兇手對麥克·史密斯,極度痛恨!
他看向霍爾茲:“對了,那只秋田犬,你查看情況了沒有?”
霍爾茲正享受著老亨特眾人被惡心到的嫌棄表情,聞言,咧嘴一笑,就要再點開另外一個文件夾。
老亨特連忙阻止:“霍爾茲,直接說吧,你這樣很容易讓我們代入進去,這可不好受!”
“副隊說的對!”,哈里惡狠狠瞪著霍爾茲:“你要是再敢放出那只死狗的照片,我發誓一定會請你吃蛆蟲米飯!”
“哇哦,那東西蛋白質含量很高,淋點芥末或者番茄醬估計味道會不錯。”,霍爾茲反擊道。
哈里捂著嘴巴,退出了放映間。
霍爾茲惡心走了哈里,也就心滿意足地介紹起秋田犬的尸檢結果:
“那只秋田犬,大概死亡時間在1520天左右,身上有超過三十道刑具痕跡,骨骼全部碎裂,內臟破損,大出血致死。
有意思的地方就在這里。
秋田犬身上的傷口痕跡,基本都能在麥克·史密斯的身上找到。
我受到了啟發,從麥克·史密斯傷痕內部,提取到了部分遺傳物質,雖然數量不夠,但可以確定那不是活人的遺傳物質。”
老亨特聽到這里,心里一震:“霍爾茲,你是懷疑,麥克·史密斯對這頭狗進行了虐殺,最后狗主人找到了他,以同樣的方式和工具,虐殺了麥克·史密斯?”
霍爾茲點點頭:
“差不多。
別忘了,麥克·史密斯被很麻煩地固定成了跪下懺悔的姿態。
那個方向,正對著埋狗之地。
而且他死亡的地方,也經常有學生偷偷過來尋找野外戰斗的刺激。
這種地方一點都不隱蔽。
這也是為什么麥克·史密斯凌晨三四點鐘斷氣,結果早上六點多就被人發現的原因。
我檢查過狗尸上的土壤。
它被埋在那里后,有過翻動的痕跡,但接近埋尸的時間。
半個月后。
麥克·史密斯死在了同樣的地方,朝著狗尸跪地。
兇手明明有時間挑選麥克·史密斯的藏尸地,卻依舊如此,說明他不在乎尸體會不會被發現,單純想讓麥克·史密斯下跪懺悔。
所以兇手是狗主人的可能性很大!”
迪恩看著侃侃而談的霍爾茲,摸了摸下巴,好奇道:“伙計,你是不是受刺激了,以前你可不會像一個警探一樣,完成本職工作之余,還有心情對兇手進行犯罪心理推導。”
他感覺這個叼毛,今天有點模彷他做事說話。
“我也覺得怪怪的,就好像...”,老亨特瞇了瞇眼睛,然后表情奇怪地看向一旁的迪恩:“現在的霍爾茲,就好像一個低配版的你,迪恩!”
一樣的會鑒定、一樣會犯罪心理推導..
霍爾茲好像除了長的沒迪恩高、帥、壯、長...等等外在因素外,今天說話做事的習慣,確實有種刻意模彷迪恩的怪異感。
羅伯特看了看霍爾茲,又看了看迪恩,重重點頭:“副隊說的對,你確實在模彷迪恩,霍爾茲,難道你想調職來謀殺司?”
霍爾茲攤開手:“好吧,被你們發現了,我確實厭倦了每天對著一堆爛乎乎的尸體,加上發現迪恩會的一些東西,其實我也會,就想試一試。”
主要是法醫這個職業,說出去讓人隔應。
這鬼地方,任他擺布的妞,每天都有,但都是些缺手斷腳巨人觀...
一言難盡。
“你如果想調動的話,歡迎,但現在我們需要先處理掉這個桉子!”,迪恩拍了拍巴掌,吸引眾人的注意力:“這只秋田犬被埋在大學附近,正常情況,飼養人如果不想自己的狗子被獵狗人捕殺,就一定會給它進行身份標識。”
霍爾茲點點頭:“是的,我確實在它的殘骸上,發現了身份晶片。”
說著。
他從投影臺上,拿出一個透明袋子。
袋子里面,裝著一個大約嬰兒小拇指大小、圓柱形的透明電子晶體。
這玩意,不是GPS定位裝置,但是儲存著狗子的一些基本信息。
如果捕狗隊抓到了它,通過機器掃描,就知道這狗子有主人,會聯系主人帶回去,如果離得遠,主人還需要繳納一筆找失費。
這個發現,讓老亨特幾人十分興奮!
“狗主人是誰?”
霍爾茲表情古怪:“麥克·史密斯...這狗,就是他自己的。”
“很正常。”,迪恩呵呵一笑:“如果你們是狗子的主人,為了幫自己狗子報仇,會故意將尸體跪在狗子埋尸地,然后還不取走狗子體內的身份芯片嗎?”
這不就等于不打自招嗎?
一般的罪犯,或許會犯下這種錯誤。
但一個可以在人身上,施展上百道深淺不一的刑罰,還不致命的人,絕對不會犯下這種錯誤。
因為在解剖學上有所成就的人,都會被迫養成一些很不錯的習慣。
諸如:細節、精準、觀察細致等等!
所以一開始,迪恩就覺得,兇手并不是狗主人。
霍爾茲也不傻。
他聽到迪恩的話,原本有些得意的神色,嘎嘣一下就垮掉了。
他丟回袋子,嘆了口氣:“好吧,確實是這樣,但是這種兇手,不會做沒有意義的事情,那種沒有人性的折磨,也不是假的,這種瘋狂,我只在一些極端邪教份子身上聽到過。”
邪教份子!
迪恩想到麥克·史密斯身上古老刑具留下的老舊傷痕,心中一動,開口道:“霍爾茲,你說麥克·史密斯本身,會不會就是某個邪教份子,所以他身上才會有這么多老舊傷痕,直到他因為某件事情,觸犯了教規,最后被憤怒的同伴,進行了懲罰?”
霍爾茲搖搖頭,解釋道:
“迪恩,現代邪教,為了認同感,往往會在身體某個部位,刻下獨特的紋身印記,但是麥克·史密斯身上,只有密密麻麻的傷疤,卻沒有紋身的痕跡!”
迪恩搖頭:“霍爾茲,你錯了,傷疤,就是最好的紋身!”
“這樣吧,你可以在鑒證科這邊找找有沒有相關信息,我帶著伙計們去麥克·史密斯的住處查看一番,看能不能找到線索。
我有預感,這個桉子,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麻煩。”
霍爾茲有些失落地點點頭。
他發現自己和迪恩比前來,真的只是個超低配版。
離開鑒證科。
眾人兵分兩路。
老亨特帶著羅伯特,去麥克·史密斯教學過的學校,找到他的幾個研究生學員,進行詢問和了解麥克·史密斯的情況。
迪恩則帶著哈里,開車直奔麥克·史密斯位于洛杉磯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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