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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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錦之前是用法力將基本信息發送到我們的大腦,就好比發了幾個郵件,但我覺得不重要就沒仔細看全部內容,所以漏了一些信息,我撓了撓頭,迅速“點擊郵件”,然后繼續用不出聲的鬼話說道:“哦,樓上陽臺和樓下陽臺外也都沒有近期人為動過的痕跡。”
韋錦也繼續用不出聲鬼話說道:“用老家的話來說你就是做事依依妖妖的!快滾去樓上樓下看一下。”
我陪著笑臉點點頭,發動法力先后搜索樓上樓下的微觀世界,獲得了一些信息,那就是樓上這戶人家看起來起碼三個月內是沒有人住過的,但這家的地面干凈得有些異常,是前段時間有被濕拖把拖過的痕跡,和桌面的灰塵厚度在形成時間上非常不匹配。查看了一下密碼鎖內部和按鍵處,嗯,基本也沒什么厚重的灰塵,表示近期有人開啟過這把鎖。
而樓下則是到處有人還在居住的各種痕跡,現在也都還有一名老奶奶正坐在客廳看著電視。
接著我搜索了一下樓上這家人的柜子,發現了一些證件復印件,還有出國需要填寫材料的廢表,顯示上面這一家三口幾個月前就申請了出國簽證,目前應該不在國內。
等我將這些信息“告訴”大家之后,韋錦點點頭,說道:“好了,我們去樓底下看看。”
這個時候我心里又想到一點,于是查看樓上地面拖把留下的毛細纖維,發現這些掉落的毛細纖維是客廳洗手間里面一根拖把的,而從洗手間到門口的地面,則應該是被一張黃色毛巾擦拭過,包括門把手上也有黃色毛巾的毛細纖維殘留。
看到我們要走,那名民警和邊上的協警都露出錯愕的神情,民警看了我們一圈,說道:“這就完事了?”
韋錦笑著說道:“是的,因為前面來的同志們做的勘查記錄我們也看到了,今天只是來看一下環境,回去比對分析一下他們的勘查報告就好。”
民警露出“這樣太敷衍了吧”的神情,但是嘴上還是說道:“這樣啊,那辛苦各位處長們了,你們慢走。”
搭乘電梯來到樓下,兩名中年警察迎了上來,其中一名一級警督對為首的韋錦伸出手,說道:“哎呀韋處,我們來晚了,招呼不周,招呼不周。”
韋錦和對方握了握手,說道:“沒有,您客氣了。之前我們就和你們廳里說不需要當地接待了,請問您是?”
一級警督說道:“我是山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的大隊長,叫梁凱,這位是我們的民警老莫。”
韋錦點點頭,說道:“梁大你好,我們現在需要去看一下墜樓的現場。”
梁凱伸手做出一個請的手勢說道:“各位領導請隨我來。”
樓下的墜樓現場是一片棕黃色的瓷磚地,也已經被警戒線圍了起來,邊上的屋檐下坐著一名協警在看護現場,而里面的血跡也基本被雨水沖刷干凈,只有瓷磚縫隙里面的一些細微紅色,還有一地的碎玻璃顯示這里曾經發生過慘案。
韋錦扭頭看向梁凱,說道:“梁大,為什么這么多天了現場還沒撤啊?”
梁凱說道:“這個涉及信訪,涉及輿情,我們也沒敢馬上下結論,所以......”
韋錦點頭說道:“哦確實是,有娘家的家屬告到上頭去了,說你們沒有破案,并指名道姓孩子的父親是兇手。”
梁凱說道:“是的。”
韋錦說道:“孩子家屬在哪里。”
梁凱說道:“在他們另一處住處。”
韋錦說道:“好的,我們看完這里之后,麻煩你們帶我們去見一下家屬。”
梁凱說道:“沒問題,我們今天就是專門為各位服務的。”
接著,韋錦對我們使了一個眼色,馮霞和李飛宇開始又裝模作樣勘查現場,而我和韋錦及覃潔當然也開始用法力掃描現場。
最關鍵的當然是那些碎玻璃,通過被翻動過的微觀痕跡,我知道這些玻璃起碼也被先前的警察用放大鏡和試劑等設備篩查過幾輪,但是他們不可能帶著電子顯微鏡來查看,而我們仨就是移動的電子顯微鏡。
之前也說過,華人神探李昌鈺博士的物質交換說是當今偵查機關勘查現場的基本理論基礎之一,而其淵源其實是法國著名的法庭科學家和偵查學家埃德蒙·洛卡德(Edmo
d,1877~1966)博士,他是個固執的學者,窮其一生都在為犯罪現場中物證的取證和鑒定工作努力著,之所以說他固執,是因為他一輩子都堅信著那么一件事:——犯罪者,必留痕。
卡洛德在20世紀初提出了他最著名的物質交換定律,這個定律長期以來一直被研究者深入研究并完善著,它對犯罪現場的實際偵查具有毋庸置疑的指導意義,李昌鈺博士也曾說過這個理論的重要性:犯罪現場重建的理論基礎是建立在法庭物證檢驗的基本原理之上的,洛卡德物質交換原理是所有法庭科學分析工作的根本基礎。
其理論原理是,一切物體(現場物證)既不會憑空產生,也不會憑空消失,只會從一種形式轉換為另一種形式。能量既不會憑空產生,也不會憑空消失,只能從一個物體傳遞給另一個物體(而且能量的形式也可以互相轉換)。物質的交換定律以以上自然界兩大守恒定律為原理,因而具有非常可靠的科學基礎。
用最淺顯易懂的例子來解釋,比如A:一根鐵棒;B:受害人。A受到外力驅動(持有鐵棒的犯罪人驅動)去打擊B的頭部。A和B接觸面發生碰撞擠壓(鐵棒和頭部被打擊處皮膚發生接觸)。A的接觸面沾上了B因為損傷而脫落的皮膚、毛發、血跡等,B的頭部接觸面也被交換到鐵棒留下的微量物質(鐵成分等)。
這就完成了一次完整的物質交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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