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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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拿起身前茶幾上服務員幫我們倒好水的其中一個水杯喝了一口水,說道:“至于死亡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今天沒死人就不展開說了。”
唐瑜嫣輕輕錘了我一下嬌聲說道:“臭老公怎么說話的!”
我撓了撓頭笑著說道:“不好意思啊表嫂,我就事論事。”
新娘笑著說道:“沒有沒有,你們的職業習慣罷了,我不會誤會的啦。”
唐瑜嫣說道:“那是不是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新娘說道:“這個我也想到過,但畢竟是親戚……不過了解一下也好,要是對方繼續做過分的事情或者說過分的話,能讓她坐牢也未嘗不可呢。”
我說道:“不管你們以后要不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也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責任,都需要第一時間報警,讓警察來調取和固定證據,剛才我看到有警察來了,看來你們也是有這個意識的。”
新娘說道:“是飯店報的警啦,他們估計有經驗,沒讓服務員收拾被掀翻的那些桌子,然后警察除了拍照,還調取了菜單和相關菜品酒水飲料進貨的票據。”
我說道:“大概損失是多少錢呢?”
新娘說道:“賴經理初步估算了一下,大概一萬塊。這個我答應她先由我們來出,具體的賬過后還要細算,所以今天沒結清給她。”
我說道:“那我一并展開來說吧,可以嗎?”
新娘說道:“麻煩表妹夫了。”
我說道:“破壞別人婚禮,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則,只有滿足刑法分則具體罪名的構成要件,才可以定罪。一般破壞別人婚禮涉嫌的罪名包括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等。這些是可以數罪并罰的,這次你們那個舅媽,破壞你們的婚禮,造成的損失超過5000元的法定標準了,肯定構成犯罪。還有尋釁滋事罪我認為也可以構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估計給她兩到三年是可以的。”
新娘說道:“那尋釁滋事罪呢?”
我說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我為什么能背下這些法條?嘿嘿當然之前是知道個大概得,但是這不是為了在親戚面前裝逼嗎,剛才上廁所的時候,我拿出手機復習了一下,所以才能將法條倒背如流,當然,這些法條也是我經常用到的,所以很熟悉。
新娘說道:“五年以下,我覺得應該也是兩到三年?”
我點頭說道:“按照我的經驗,兩個罪名加起來,她最多判五年,如果在監獄里面表現好,三四年就可以出來了。”
新娘說道:“這兩個罪名會不會重合啊,按照字面理解,都是打砸搶之類的,對我來說。”
我說道:“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兩者的故意內容不同。前者以毀壞公私財物為目的,而后者則只是把毀壞公私財物作為手段之一,以達到尋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空虛、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破壞社會秩序的目的。我初步認為兩者都構成了,她毀壞財物是真的,發泄自己情緒破壞婚禮現場也就是公共秩序的目的也是真的。”
新娘說道:“那也已經能解我心頭之恨了,不過如果判刑,我還能要到經濟賠償嗎?”
我說道:“物品,包括那些菜品酒水的損失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的,不過你說的精神損害賠償,我之前說的幾點,就是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1、人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2、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3、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的;4、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受害人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我現在思考了一下,第一點是指受到人身傷害的,不能套進去。第二點她公然侮辱你們,可以拿這個說事。三就不說了。四呢,特定物......我也覺得不算。對了,當時有錄像的吧?”
新娘說道:“有的,攝影師是我們的同學,當時已經全部錄下來了。”
我說道:“那就好,現在報警記錄和出警記錄都有了,你們明天或者忙完這幾天再到飯店復印相關物品等損失,然后把你們舅媽鬧事的錄像也刻錄成光碟。然后以你們的名義再次去報警,我到時候可以陪著你們去派出所一趟。”
新娘說道:“好的,那就麻煩妹妹和妹夫了。”
我說道:“時間不早了,我明天還得去開庭,那今晚上就不打擾你們了,你先看好表哥吧。”
原本半睡半醒的新郎此時睜開眼,說道:“哎呀,我休息了一下,酒醒了,我們,繼續喝啊!”
新娘抬腳踢了新郎一腿,說道:“就知道喝喝喝,等下我們拿茶去包廂給大家敬茶就好,你別忘了今晚是我們的洞房花燭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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