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十幾分鐘,李健對早已經回到護士站的那名護士大聲說道:“護士姐姐,醫生什么時候有空見我啊?”
這名護士站起來,白了李健一眼,說道:“都說讓你不要喧嘩了,醫生在查房,等他忙完來自然會來找你。”
又等了十來分鐘,一位頭發花白的老醫生,帶著一男一女兩名年輕醫生,來到護士站。
之前接待我們那名護士隨即站起來,說道:“石主任,就是他們。”
說完,用下巴朝我們四個人揚了一下。
老醫生點點頭,轉身走到我們面前。
李健這時候立馬站起來,對老醫生鞠了一個躬,說道:“石主任,冒昧打擾了。”
老醫生點點頭,說道:“聽說你想打聽劉壯死前有沒有遭罪?”
李健說道:“是的,麻煩石主任告訴我。”
石主任說道:“實不相瞞,他臨死前是受過一點苦,相關的術語說了你們可能也不懂,通俗地說,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幫他止疼什么的,所以總體來講,也不算遭非常大的罪。”
李健抹了一下臉上的淚水,點頭說道:“那就好,那就好,石主任,我還有個問題想問問您。”
石主任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說道:“你快點問,我還要下班吃飯呢。”
李健點頭說道:“好的,我不會耽誤您太多時間的。我想問的問題是,劉壯跟他的女朋友,都得了白血病,您說這會不會是有人故意下毒害他們的?”
石主任用驚訝的申請看了李健一眼,說道:“女朋友?我沒見過呢,我只見過他老婆。”
李健說道:“哎,算是他的二房吧,那個女孩子,也是得了跟劉壯同樣的病。”
石主任說道:“人為什么會得這個病,有些學者的觀點是免疫系統出了問題,而為什么免疫系統出問題,有很多種原因,有的是遺傳因素,有的是外界因素。我看過國內外相關的研究報告,發現確實存在一家人,或者住在一起的人同時患這種病的案例,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是這家人在患病之前,家里都有過裝修的經歷,或者是有相同的飲食習慣,又或者是住在某些有害物質比較集中的地方,比如露天垃圾焚燒場,以及一些環保設施不合格的化工廠附近。”
李健說道:“這樣啊,那投毒呢?劉壯跟他女朋友,說白了他們的關系是上不了臺面的,所以他們不可能長期住在一起,所以裝修的因素是不是可以排除。”
石主任說道:“這個我確實沒有辦法回答,我當了那么多年醫生,也沒有警察或者誰因為懷疑我的病人是被投毒而患上的這個病,進而來找我問這個問題。當然,我這樣說,也不是講可以完全排除被投毒這種可能性,也許是這種方式害人得病,過于隱蔽,而且投毒的時間周期必須很長才有效果,因此不容易被發現罷了。”
李健說道:“所以說劉壯和他女朋友是不是被投毒,從您的角度,是無法做出判斷的?”
石主任說道:“是的,哪怕做尸體解剖,做醫療鑒定,也沒有辦法判斷出得了這個病的人,是因為投毒而導致。”
李健點頭說道:“好的,我明白了,我的問題問完了,耽誤您時間,實在是不好意思。”
等醫生們離開,我說道:“你們要不要上廁所?”
李健說道:“不上。”
羅超說道:“沒尿。”
宋廣飛說道:“不想。”
我說道:“好吧,那你們先下去在車上等我,我去上個大的。”
等李健他們先行離開,我轉身朝著病房的走廊深處走去,因為我之前感覺到了鬼氣。
快要走到盡頭的時候,我看到一名五十多歲的男鬼,正坐在走廊邊的靠墻椅子上發呆。
我于是走到他的邊上,用不出聲的鬼話說道:“我是法師,我能看見你。”
男鬼被我嚇了一跳,一臉慌張地看著我,說道:“我才死了三天,你干嘛要來抓我。”
我說道:“我不抓你,我問你個事情。”
男鬼說道:“哦,你問吧。”
我說道:“劉壯你認識嗎?”
男鬼說道:“認識啊,我死前他住我隔壁的。”
我說道:“他的魂魄現在在哪里?”
男鬼說道:“不知道,他一死,他的魂魄沒在這里待多久就自己離開了。”
我說道:“好的,我警告你,等你去廣播站自首或者法師來帶你走的時候,別提起我。”
男鬼說道:“為什么?”
我說道:“你就照做就是了,要是我知道你亂說話,到了地獄我一樣有辦法收拾你。”
男鬼點頭說道:“好吧,反正你也沒對我做什么事情。”
如果是達到一定級別的法師,是有辦法修改鬼的記憶的,當然,那也是違反《法魂律》的。而我現在當然還遠遠做不到,所以只能用這種方式恐嚇對方,讓他敢不亂說遇到過我的事情。
等我下樓回到車上副駕駛坐好,李健轉頭對我說道:“剛才我也已經跟羅超說了,我的意見是,這件事情呢,是沒有辦法查下去了,但是羅超這小子還不死心,韋策,你開導開導這孩子。”
羅超這時候搶先說道:“啥子不死心嘛,我就是覺得這件事情太過于蹊蹺,很難合理解釋劉壯跟他的小三是正常得病嘛。”
我說道:“羅超,李健說的沒錯,而且從刑事訴訟法的角度,這件事情也已經沒有辦法將兇手繩之以法。”
李健一邊啟動車子將車子往醫院門口開,一邊說道:“我聽懂了,所以羅超,你還是想想待會兒請哥幾個吃什么實際一點。”
羅超說道:“就去學校邊上的大英雄川味火鍋好了。”
李健說道:“好嘞!哥幾個坐穩了,下一站,大英雄川味火鍋!”
羅超這時候對我說道:“韋策,你說的從刑事訴訟法的角度沒得辦法將兇手繩之以法,是啷個意思咧?”
我說道:“打個比方,簡單的投毒致人死亡案,如果要定罪,需要什么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