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小刀脖子上有淤痕,雖然用了藥,但也愣是在家宅著到慈善宴的那天,才出門,
林凜的豬頭臉,也不遑多讓,在家里待了兩天,
后來秦瓊才知道,林凜的豬頭臉她自己是有解藥的,可是卻愣是沒有用解藥,就在家里陪著溫小刀,
可兩人還是一見面就掐架,要不是林爸爸提前來了,林凜要去接人,怕是也要跟溫小刀一樣,要等著宴會的那天才用解藥,
大師兄告訴他,這就是林凜和溫小刀她們相處的方式,女孩子奇奇怪怪的友誼,他還真的是有些不懂,
溫小刀是跟著秦凡一起去慈善宴的,所以這次秦瓊就沒有跟著去了,而是被溫小刀派去監督秦凡新買的農莊的改建,
“老板,你確定就穿成這樣了?”
秦凡是知道她家老板很漂亮,稍微打扮一下,這百花都不能跟她爭艷,這次的慈善宴,其實也變相的算是一次整個江州有頭有臉的人物的聚會了,老板要是稍微打扮一下,就會成為全宴會的中心的。
一開始是只有江州市的人被邀請的,后來,連江州市的那些附屬市區的人都被邀請來了,
秦凡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終于知道了,這慈善宴的舉辦人,得知新來的行政執行長想要跟江州的這些地頭蛇們友好的會晤一下,
這不,就主動去勾搭,哦,不,應該說,是自薦把這些人都給邀請過來參加慈善宴,把之前的宴會提高了好幾個檔次,這才有了之后的又補發了幾十上百份的請柬的事情,
溫小刀看了一下自己的穿著,并沒有覺得有什么不好的,她今天就是以秦凡的助理身份去的,穿得太漂亮了,拉仇恨。
“今天這里是你的主場,給你一個機會,讓你當我老板,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這個店了”
可以享受一次當老板的感覺,秦凡頓時也不勸了,難得有機會可以光明正大的使喚老板,這個體驗,應該還不錯,
之前的宴會,本來是準備要定在銀龍大酒店的,可是后來吧,又來了這么多人,場地實在不夠,
最后就只好在發起人自家的別墅花園舉辦了,
到了地方的時候,溫小刀才發現,這不就是之前她賣掉的那三棟別墅的附近么,
“我在這附近,還有房產嗎?”
秦凡完全不用看任何的資料,直接就回復到:“這個別墅區,是沒有的,畢竟這里的別墅,都是一些大戶人家住的地方,
但是隔壁不遠處的那片,還有兩棟聯排的別墅,已經租出去,之前您說別墅這東西,容易砸在手里,我就沒有怎么關注這一片了。”
溫小刀點了點頭,也沒有在意,然后就跟著秦凡進了別墅,
雖然這宴會最后沒有在銀龍大酒店舉行,但是等著溫小刀進去之后,還是發現了這里的冷餐,還有不少的服務員都是銀龍大酒店的人,這規格,看起來,應該已經是江州的頂尖級別了,
溫小刀一邊吃著小蛋糕,一邊聽著秦凡小聲的跟她介紹那些她不認識的人。
“你怎么在這里!”
看著站在自己面前不遠的人,一臉不善的看著她,溫小刀只覺得牙疼,當然,是被酸的,這些人,怎么也在這里啊,真是夭壽哦,
“老板,這是……”
秦凡繼續小聲的想要把這人的身份給說出來的時候,就被溫小刀給打斷了,
“蘭馨,我同學,嗯,有仇的那種吧”
秦凡頓時只覺得一盆冷水直接潑臉上,怎么老板,哪哪都有仇人啊!!!
剛說完,蘭馨就走到了溫小刀的面前,盡管溫小刀只是把頭發扎了一個低馬尾,穿著一身黑色的連體衣,看起來沒半點的妖媚,
但是她就是覺得很不舒服,她是真的一點都不想要看到眼前的這個人,
“這里不是你應該來的地方,”
經常被虐的秦凡好不容易能看到一次老板被人給虐,但是真的看到有人這樣的對自己老板的時候,秦凡也生氣了,
蘭家,江州排的上數的人家,能來這里,沒人意外,但是不能因為蘭家來了這里,就讓他們蘭家看不慣的人不能來吧,
“蘭小姐是吧,我們是拿著請柬進來的,現在你說這里不是我們應該來的地方,呵我倒是想知道,蘭小姐,什么時候成為了這北家的代言人了?”
蘭馨看到溫小刀在吃小蛋糕,還以為溫小刀是跟著混進來的,畢竟她著實不像是被邀請來的客人,
溫小刀是個沒背景沒學歷的,怎么都沒有資格來,所以蘭馨下意識的就認為溫小刀用了不正當的手段進來,完全沒有注意到,溫小刀的旁邊還站著一個看著才30左右的年輕男人,
秦凡:……
所以老板光彩照人,以至于我連背景板都不配也能怪我咯?
“你是?”
“我是包租婆租賃的CEO,溫小刀是我的助理,我記得請柬上,并沒有說,不能帶人吧,蘭小姐是不是管得有點寬了?”
這話就差直接說蘭馨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了,這里是北家,又不是蘭家,真當自己是蘭家的小姐,就什么都可以管了,
秦凡的話讓蘭馨的臉色不太好看,包租婆租賃她是知道的,雖然名字有些土氣,但是也算是實力雄厚,
蘭馨沒想到的是,這溫小刀,一個職高畢業的人,竟然能成為這包租婆租賃CEO的助理,
這要是沒有貓膩,她才不相信呢,多少有著碩士學位的人,都不一定能勝任這個工作,
畢竟這家公司的業務,可不僅僅只有租賃,還有一些其他房產投資的事情,
之前這個秦凡,眼光獨到,快很準的買下了一塊地皮,之后就有消息傳出,那塊地皮周圍,要修建地鐵了,消息一出,那地皮,直接就翻了好幾倍的價格,
讓不少人都關注到了這家名字奇葩的公司,也關注到了這個曾經是知名律師出身的男人,
不少人都在感嘆,跟這個男人做生意,休想有人能在合同上坑他,是個不好對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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