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小說小說:、、、、、、、、、、、、
這件事過后,整個楓葉鎮的人都變得畏懼神明起來。一些大奸大惡之徒,也不敢再明目張膽地行惡,一些人在吵架時,也把“舉頭三尺有神明,不信天地饒過誰”這句話作為警戒之語。
一時間,倒是讓楓葉鎮的風氣都好了不少。
接下來的事就簡單了。麥氏醒來后,沒有被送到縣里的大牢,而是被送回了家,因為她傷得太重,恐怕不久于人世了。
但如月一點都不后悔動手,畢竟,前世原主的一切悲劇之源,就是這個麥氏,若不是她把原主下藥賣給烏家,原主就會按照父親的遺愿,守著家里的田地山場,招一個上門郎,生下幾個姓聞的孩子,在青狼坪度過一輩子,又哪有后來發生的一系列悲劇?
所以,這個麥氏該死!
只是,以前沒見到麥氏,倒沒有想起聞父有個那樣的遺愿。如今想了起來,倒是不能不重視:看來,她還得要替原主完成聞父這個遺愿才行。
當然,她不打算自己去招上門郎,而是打算讓小鳳改姓聞,待她長大后,讓她繼承聞家的產業,招郎上門,替聞家傳下血脈后人。
秦鎮長的行動很快,就連麥氏家里拿到原主家的茶山后,這幾年賣的茶葉的銀子數目都查了出來,作出了處理,將處理報到縣衙,縣衙很快就批了下來。
第三天,秦鎮長便來到豆腐院,把判決結果以及批文告訴了如月。被麥氏家人侵占的全部家產以及這幾年的收入判還給如月,并賠償如月五十兩銀子,如月只要拿著批文去青狼坪交給里正,就能在里正幫助下拿回自己的家產。
但如月卻很清楚,就算有了縣衙的批文,恐怕要拿回家產也不容易。
于是,如月對秦鎮長說:“還請鎮長帶人替小婦子拿回家產,至于麥氏的賠償,就給鎮長以及各位衙役大哥作路費和口水費。麥氏一家這些年經營我家田地山場所得,也一同捐給鎮衙作經費。”
秦鎮長大為吃驚:“不說田地,光是那山場,這些年賣的銀子可是足有一千八百多兩銀子,你舍得全部捐了?”
鎮役經費短缺,本應聘用的各種職位一直閑置,整個鎮就只有他一個鎮長加兩個衙役。如果有這筆款項,就可以大大緩解鎮衙的經費短缺問題。
但他還是要提醒聞氏,這筆銀子不少。
“我知道,但如今我家這事已經人人皆知,小婦人一介寡婦帶著兩個孩子,如果身上帶著一千八百多兩銀子,恐怕我這豆腐院日夜難安。之所以捐給衙門作經費,也是尋求衙門的保護。”
秦鎮長頓時明白了:這女人是怕自己護不住銀子呢。
“你放心,只要我還在當這個鎮長,一定會護住你的。不過這銀子你們娘仨也要吃飯,也不用全捐,就捐一千兩銀子吧,留下八百兩銀子自用。當然,對外你可以說全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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