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簫默小說小說:、、、、、、、、、、、、
會醫的巫青,抬高了她母親張氏的地位。
如月發現,原本張氏在巫家已經喪然若死,巫父幾乎在都在鎮上住,每個月回來幾次也是看老人,把孩子叫到新房一起吃飯,卻從不踏足張氏的房間。
但如今張氏女兒巫青突然會了醫術,還治療了縣城一個姓張的大戶人家病重的小少爺,給了張氏上千兩的銀子,張氏立馬神氣了起來。感覺自己現在應該翻身做主人了。
這天,她吃過早飯后,就坐著趕圩的牛車到了鎮上,找到如月幫巫父買的小院子,用力敲起了門。
自從如月幫巫父買了這個小院子之后,巫父十天里倒有八天住在鎮上,后來聽了女兒的勸說,將六歲多的大兒子巫壽接到鎮上送進了學堂。
因此,如今大兒子巫壽也住在鎮上。
她這個時候來敲門,巫父自然是不在的,巫壽也被巫父送去上學了,屋里只有那個買來的小妾小倩在。
小倩聽到敲門,并不敢開門,而是透過門縫說了一句:“老爺說了,誰來也不準開門。”就不再出聲。
張氏從門縫里見到那小妾十六七歲年紀,穿著細棉布的衣服,頭上還戴了一朵絹花,手腕上顛著銀鎮子,正是人比花嬌的時候,不由看得一陣火大。
她用力拍著門:“我是巫家大婦,你一個小妾敢不聽我的?快把門打開!再不聽話,就把你賣了。”
小倩根本就不理她。因為老爺早就跟她說話,讓她別理張氏,張氏沒有資格管她。
因此,無論張氏在外面怎么拍門,怎么罵,怎么威脅,就是不開門,也不出聲,使得張氏越來越火大。
巫父聽到有人報信,說張氏來找他的小妾。頓時急了,跟掌柜的說了一聲,便趕了回來。一到自家屋門外,見那張氏正拿了石頭,用力去砸那大門,而周圍圍滿了鄰居街坊,不由怒火沖天。
“張氏,你膽大了,居然敢用石頭砸門,信不信我趕你出巫家?”
張氏當即哭喊起來:“巫田生,你沒良心啊,我為你巫家生了三個兒子,還替你在雙親面前盡孝,你倒好,喜新忘舊,把爺娘父母和我們娘兒幾個都丟在老家,自己跟小妾在這里買了房子,吃香的喝辣的。你沒良心啊。”
巫父見她撒潑,又見外面人多,礙著三個兒子的面子,不好家丑外揚,把她虐待女兒,賣女兒的事說出來,一時竟然不知該怎么辦。
外面圍觀的人大多數都是女人,聽到張氏這么說,頓時替她抱起曲來。
“不行吧?哪能把父母爺娘兒女都丟在老家給大老婆照顧,自己帶著小妾到鎮上里享福的?”
“是啊,果然男人都是一樣,喜新厭舊,有點錢就討才老婆,把大老婆丟在一邊。”
“就是就是,只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這男人啊,真不是個東西。”
“所以啊,女人嫁人就要睜大點眼睛看著,可千萬不要嫁這種男人。”
“哎呀,這個男人,不就是張家糧鋪的那個伙計么?”
“就是他。哼,這樣的男人,以后我都不要去張家糧鋪買糧食了。”
“這關張家糧鋪什么事?糧鋪又不是他的。是人家縣城的張員外的。”
“可誰讓他用這樣的男人做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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