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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


更新時間:2023年03月06日  作者:觀魚的星河  分類: 都市 | 都市生活 | 觀魚的星河 | 開局就較真 | 對面被我嚇到報警! 


小說:、、、、、、、、、、、、

所以。

他并未完全反駁對方的指控,而是選擇先「救下」兩個。

其實。

秦牧答辯的這個點······

屬于鉆法律的漏洞。

王五的行為雖然沒有構成犯罪,但卻屬于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

少不了雙規或者停職調查。

「這······這這······還能這樣辯護?」

旁邊的張瑋聽明白了秦牧所說,再次瞪大了眼睛。

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算是開眼了。

如果這個辯護思路是秦牧苦思冥想了幾天才找到的,他還能接受。

可是······

從他們拿到案件題目,再到開庭,時間極短。

他還處于懵逼狀態呢。

秦牧便將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將王五和張三給摘出來了。

以他對刑法的了解······

秦牧提出的這條思路,完全沒問題。

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從刑法上來說,處處有理。

王五和張三很難構成刑事上的犯罪。

民事上就更加沒有責任了。

而旁聽席上。

看熱鬧的金牌律師們再次坐不住了,還有的人直接爆出了句粗口。

「臥槽?他是怎么找到這個思路的?那豈不是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明目張膽的收錢?」

「我特么也沒想到這一點,這個秦牧真的有點牛逼啊。

「大家先別急,柳州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像第一輪那樣被秦牧壓著打。」

「現在說誰勝誰負,還為時過早。」

眾人在震驚之余。

很快冷靜了下來。

秦牧提出的這個辯護思路雖然很冷門,但柳州的律師可是有五個!

不可能沒有還手之力。

「咚」

伴隨著一聲法槌敲響。

審判長沉聲開口,宣布道:「現總結雙方矛盾焦點,本次庭審將重點圍繞張三和王五是否構成犯罪來展開。」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莊嚴的聲音。

回蕩在了摹擬法庭上空。

下午。

學法聯盟論壇。

原本沉寂了幾小時的論壇,再次爆火。

「第二輪模擬庭審開始了,你們看了沒有?這次的更刺激!

「又學到了一點,事實職權和法定職權,收錢辦事居然不構成犯罪?」

「我咋感覺up越來越可怕了呢?要是他去貪污受賄之類的,會不會抓不到他的任何把柄?就算抓到了,他也不會構成犯罪?」

「細思極恐!不過話說回來,以up買彩票必中的運氣,完全沒必要用別的方法去搞錢吧?」

許多網友們都在時刻關注著模擬庭審。

有好事者甚至將第二輪庭審的案件內容發布到了論壇里,組織大家一起分析。

可秦牧提出的這個思路各······無意識開辟了先河。

讓他們知道了······

原來收錢辦事,也是可以不構成犯罪的。

只要不在自己的法定職權之內的事情,都可以插手幫忙。

此外。

腦洞大開的網友們從這個案件里發現了一個很無奈的社會現象。

那就是······

這年頭,想要辦事,辦的快,就必須要塞點錢,走點關系。

張三只是想要要回自己應得的工程款,卻被一再拖欠。

無奈之下。

才選擇走關系賄賂。

事實證明。

只要塞了錢,當晚事情就辦妥了。

「咱們的社會風氣就是被這些人搞壞的,不給錢不辦事。

「還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錢給趙六,實在人。」

「小時候討厭王五,懂事后羨慕王五,長大后成為王五。」

「王五才是人生贏家啊,不愧是公安機關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張膽的收錢,還沒辦法奈何他!」

「你們是不是忘了還有雙規一說?」

論壇里。

眾人討論的話題再次發生了偏離。

從驚嘆于秦牧的牛逼,到對這些收錢辦事的現象表示憤慨。

很多時候一句「走流程」······

一走就是大半年。

讓人心力交瘁。

但懂事的人往往會塞點錢,直接把事情辦的又好又快。

「可惜這只是個虛擬案子,模擬庭審,不然真希望up也好好整治一下這種現象。」

「在晉城估計是不太可能了,晉城的人現在哪個不認識up」

「強烈建議up來我這里,我們這里就是典型的不收錢不辦事,素材一大把。」

「你們也太喪心病狂了吧?這是把up當成凈化社會風氣的工具人了?」

聊著聊著。

網友們又開始自報家門,出謀獻策。

建議秦牧多云游一下。

多為「和諧社會」做貢獻。

畢竟

秦牧對晉城的貢獻,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文明城市可不是隨便一個地方就能評上的。

晉城。

養老院。

張清源、李衛國、宋天成等人正聚集在投影屏幕前,一絲不茍的聽著秦牧的答辯。

在他們的旁邊······

學的最好的萬中元偶爾給他們解釋一下場上的局勢。

當然。

碰到那些他也不懂的,比較深奧的法律知識,他都會選擇找度娘搜一搜。

「事實職權······法定職權,還有這么一說。」

聽著秦牧提出的這個答辯方向,萬中元愣了一下。

連忙拿起手機。

搜索了一遍。

才搞明白秦牧所說。

如果行使法定職權的話,只要謀取了利益,便屬于犯罪。

如果行使的是事實職權,則需要謀取不當利益,才構成犯罪。

謀取正當利益,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比如說。

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實職權,向趙六索要10萬元,那就屬于敲詐勒索罪。

但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實職權,向趙六施壓,要求趙六歸還欠他的10萬元,便不屬于任何犯罪。

同理。

如果王五利用自己的法定職權,將趙六抓進局子里,要求他歸還欠他的10萬元,同樣會構成犯罪。

「這么復雜?」

張清源聽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

半天沒弄明白咋回事。

這個東西著實有點繞。

「那意思是······小秦這次又贏了?」

旁邊幾個老人見狀,忍不住追問了起來。

「應該······或許能贏。」

萬中元瞥了眼投影屏幕,幽幽說道。

目前來看。

秦牧提出了這個觀點后,優勢應該在秦牧這邊。


是否晉級第三輪,是以雙方表現分來定的。

如果秦牧后面表現的不好,還真不一定能晉級。

魔都。

模擬法庭里。

「審判長,這里是我方搜集到的張三給王五送錢的相關證據,在王五的家中查證了帶編號的十萬元整。」

「這里是我方搜集到的趙六收錢的證據。」

「這里是張三的口供,他已承認自己送了錢給王五,請其幫忙疏通關系,拿下工程款,還許諾事成之后再給他三十萬。」

「這里是李四的口供,已承認是趙六給他打了電話,借此施壓·.....」

來自柳州的數名律師深吸了一口氣,主動上呈了相關證據。

并且強調道:「我方認為,張三、李四、王五和趙六的行為都觸犯了相關法律,王五和趙六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知法犯法,更是性質惡劣。」

「其中,王五收錢辦事,動用的雖然是事實職權,但其目的和動機不純,在法益上更是有損國家形象。」

「因此······」

三名刑事方面的律師不甘示弱。

對著秦牧瘋狂炮轟。

提出了一個新的角度,那就是法益。

眾所周知。

法律之所以制定,是為了保護國家、社會或者個人的利益,其核心思想就是法益。

刑法同樣如此。

每個刑法都有其保護的法益所在。

就拿受賄罪而言,保護的是國家的權威性,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正面形象。

而王五的行為······

目的和動機都極其不純,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選擇了打電話給趙六。

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國家的正面形象。

而在刑法中。

有個著名的理論,那就是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

如果損害了法益,便可以以此入罪。

王五的行為,切切實實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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