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水花、迷霧、幻夢三家唱片公司笑呵呵地跑到路揚的面前,三人臉上的笑容跟花似的,紛紛表示要接下這對局。
這不接是有假的了。
就鮑笛那人氣,還有各方面的條件就擺在大家的面前,幾家唱片公司早在想著簽約藝人的事后就了解過著方面的信息。
他們對鮑笛的評價就只有一個——
不適合。
不適合簽約,因為這家伙沒有明星相,不適合在這樣的舞臺上,因為他的唱法太過老套,面向的聽眾也太過小眾,沒有粉絲。
雖然那人的基本功扎實,可是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能夠登上各種榜單的歌曲,要的可不僅僅是演唱者的基本功扎實,要的是歌曲的風格,還有一定的好聽程度。
而鮑笛唱的鄉村樂,早就成為美利堅唱片公司們拋棄的流派了,市場不認可就是最難以跨越的大山,聽眾們不喜歡,他們就會選擇放棄。
而這個時候,鮑笛當然不會被人重視。
再加上,這可是一個偏競技的音樂選秀節目,在這上面,鄉村樂的優勢完全可以說是沒有,甚至到處都是弊端。
所以幾家唱片公司的領導在聽到路揚選擇用鮑笛和他們比一比,都沒有放在心上。
這樣的人,哪怕唱的是上帝的歌曲,也不會玩出花來。
只不過大家還需要再確認一下就是了。
“路,我再問一句。”波恩看著路揚的眼睛,“你真的確認,是要用鮑笛的歌曲評分來和我們的相比?”
“是的。”路揚點點頭。
“那我們肯定愿意。”幾人笑笑。
不需要再簽約合同,因為最開始他們簽的合同上,輸掉的東西更多。
而今路揚并沒有按照合同上面的條約進行,已經是對他們的寬恕,他們自然也不好再要求些什么。
只不過會暗戳戳地笑罷了。
他們都認為深橋唱片新的老板有些不應該出現在商人身上的仁慈,大家搞公司不都是為了賺錢,但凡抓到些什么機會,恨不得把對方打到谷底。
可他呢?
明明可以憑借剛才的賭局讓其他的三家唱片公司什么都拿不到,明明賭局的賭注就是他設立的,可他自己不喜歡,偏要再來一場。
波恩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評價,也看不清這家伙到底是賭性大還是就想玩玩而已,又或者是退讓一步,以后大家好成為朋友。
朋友?
都是來賺錢的,要什么朋友?
“想玩玩?”顧清寒微笑著看向路揚,她猜得到他的大概想法。
“太輕松。”路揚聳聳肩,“本質上我們是對手,但......其實美利堅條例上,是不允許剛才的合同條例存在的,所以就沒必要,干脆多從他們身上割一塊肉罷了。”
“比如多拿一個歌手?”顧清寒瞇著眼睛。
“是啊。”路揚笑笑,“他們幫我們談好了合同,也幫我們篩選好了選手,而且,當下他們簽下的,肯定是值得投資的那幾個選手,所以直接從他們手上拿就好了,還要多謝他們,幫了我們那么多忙。”
“等等。”身旁的喬治有些疑惑,“我們的目的是他們的選手?”
“是啊。”路揚聳聳肩,“要不然呢?”
“我以為你們是想交個朋友。”喬治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憨笑著,“畢竟鮑笛......”
他有些話實在不想說下去。
喬治的想法和其他人一樣,他同樣不看好那位叫作鮑笛的流浪歌手,雖然那家伙的基本功很扎實,是這一屆《好聲音》選手中最扎實的存在,
風格不轉變,一直都不會有出頭的那天。
至少喬治是這么認為的。
所以他也覺得,老板之所以要和那幾家唱片公司再比一次,不過就是想交個朋友。
可兩位老板的談話告訴他——
沒有那回事。
他們只不過是因為之前的合約和美利堅的法律有些沖突,所以裝出了寬宏大量的樣子,之所以再比一場,不過是想從那幫人的身上再撈點東西回頭,就像榨干。
那言語間,好像對鮑笛相信至極。
“畢竟鮑笛什么?”路揚沖喬治微笑。
“畢竟鮑笛......真的不是很適合這個舞臺。”喬治說,“在我看來,他那種人在當下應該就是一個在街頭賣唱一輩子的流量歌手,如果是在中古世紀,他也許會成為吟游詩人那種帶著傳奇色彩的人,可現在的時代早就變了,不是以前了。”
“你的認為沒問題。”路揚點點頭。
“那為什么?”喬治疑惑地看著他。
“但我認為,凡事都有例外。”路揚聳聳肩,“時代造就英雄的認為當然不會出現什么問題,可當一個人他足夠強大,然后碰到了好的機遇,得到了一個好的平臺,哪怕與世界有些背道而馳,他也能走向頂峰。”
喬治還是不太能夠理解路揚的意思,機遇,平臺,走向頂峰?
這些說辭把他的腦子聽得有些混亂,他轉頭,看向舞臺旁邊的小門,鮑笛就在這么靜靜地靠在小門的門框上。
他是下一個登臺的選手,可是臺下沒有歡呼聲也沒有掌聲,因為他的人氣不足。
與其他的選手相比,喬治總覺得鮑笛是個苦行僧般的人物,明明《好聲音》已經到了快要結束的時候,選手們的生活質量對比剛開始的時候,早就有了改善,大家換上了限量款的衣服又或者是鞋子,穿著打扮也不像當初那樣土里土氣,只要放出消息,哪怕是在淘汰邊緣的選手,也會有不少的贊助商蜂擁而至。
可鮑笛不一樣。
雖然他的人氣不高,可劇喬治所知,還是有不少的贊助商找上了他,但這家伙拒絕了,以至于現在上臺的時候,還是最開始的那一套洗得有些發白的衣服。
格格不入。
是真正的格格不入。
喬治甚至覺得鮑笛不像是來參加這個節目的人,如果不是這個家伙最開始上臺的時候說的話——“我參加這個節目,就是想給我家人知道我還活著”,感覺他都沒有出現在這里的理由。
“我突然有個問題。”喬治想到了什么,突然問。
“你說。”
“為什么鮑笛會簽約我們公司?”喬治一臉認真,他還在絮絮叨叨地說著,“他就不像是會簽約公司的人,我感覺他對于物質上就沒有需求。”
“因為歌。”路揚聳聳肩。
“歌?”
“嗯。”路揚點頭,微笑道:“歌。”
“我很難想象,到底是什么樣的歌會有那樣的力量。”喬治皺著眉頭,總覺得老板在哄騙自己。
“聽下去吧,別說了。”路揚閉上了眼睛。
舞臺上,鮑笛抱著吉他走在了臺上,和之前的每一次比賽一樣,他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沒有夸張的表演,也沒有夸張的出場方式。
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昏暗的破舊酒吧里,流浪歌手在唱著歌。
此時燈光突然變得暗淡,上方只有一束燈光打在鮑笛的身上,他開始表演。
「鮑笛為什么還沒有被淘汰?」
「我總覺得鮑笛的歌很棒,但是不適合在這樣的舞臺上表演。」
「是的,如果是在街頭,遇到鮑笛這樣的歌手,我會停下腳步來傾聽他的音樂,但這不是,這是舞臺,大家想的都是怎么把臺下觀眾們的情緒點燃,想著怎么把整個現場點燃,而喬治就是......大家來聽首歌,這首歌怎么樣,他無所謂,你們覺得怎么樣,他也無所謂,反正他唱就是了。」
「鮑笛不錯,但我就是喜歡不起來。」
「主要是他的歌曲太過于老掉牙了,而且現在聽鄉村樂的人太少太少,至少我們年輕人不喜歡,我那老得把牙齒都快掉光的爺爺,特別喜歡鮑笛。」
「希望他今天能給人帶來好的歌曲吧。」
主持人沒有宣布過鮑笛這首歌的歌名,也沒有告訴大家這首歌的創作者到底是誰,鮑笛的節目就像流水,突然嘩啦啦地流來,然后再慢悠悠地流走。
就像那么一瞬間。
剛開始,的確是那種大家熟悉的,鄉村音樂常用的吉他旋律。
初聽,并沒有讓人覺得耳目一新的感覺。
但是,重點在歌詞。
臺下。
幾家唱片公司的領導并沒有把注意力放在鮑笛的身上,他們回頭看著所有觀眾們的臉,重點盯著這些人的表情。
總覺得這局穩了。
大家的表情平靜,沒有流露出任何表示出喜歡的情緒,也沒有覺得這旋律有多驚艷。
看著一場平平無奇,且能見到很多次的表演。
“鄉村樂這個類型還是不行。”波恩對下屬搖了搖頭,“你看看,同樣是上帝寫的歌曲,他能把追龍樂隊那種金屬搖滾樂隊的歌曲寫出花來,可鄉村樂......就是沒有觀眾買單。”
“這旋律不抓耳。”有一位員工認真道:“現在大家的耐心已經不如以前了,前面幾秒鐘不能扣人心弦,很多人都會想著切換到下一首。”
“是啊。”
波恩點點頭。
他再次回頭,已經看到不少的現場觀眾拿起手機自顧自地玩了,欣賞表演的人寥寥無幾。
因為這剛開始的旋律,的確沒有什么能夠打動人的地方。
“這......”喬治也發愣。
他雖然不相信鮑笛,但他相信路揚。
本以為這首歌會和追龍樂隊那首歌一樣,一開口就會驚艷時光,可現在聽來,的確平平無奇。
難不成真的翻車了?
所以這就是老板吩咐不要讓主持人宣布這首歌是他創作的緣故嗎?
因為他一開始也說不準?
可剛才那信誓旦旦的語氣和神態又是什么個事兒?
大概是看出了喬治的慌亂,路揚笑笑,解釋著,“慢慢聽,這是一首很好很好的歌,需要用心來感受。”
感受什么?
喬治還想問。
可他再看向路揚的時候,發現這位上帝已經閉上了雙眼,他唯一得到的信息也只有他臉上浮現著的微笑,像是戰場上勝券在握的將軍。
他的旁邊,顧清寒也閉著眼。
真是......皇帝不急太監急啊。
喬治突然想起了這句華國的俚語,他的心在怦怦跳,想要閉眼慢慢享受卻靜不下心來。
而這時,臺上的鮑笛開始唱了。
down,一個男人要走多少路
man才能成為男人?
色as
sail,一只白鴿要飛越多少片海
sand才能在沙灘安息上?
fly炮彈要飛多少次?
banned才能將其永遠禁止?
wind,朋友,答案在風中飄蕩
wind......答案在風中飄蕩”
反戰的歌曲?
所以上帝想的是用想法來征服觀眾嗎?
喬治聽著歌詞,開始胡思亂想。
他不得不承認,這首歌的歌詞很棒,是那種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的好。
這是帶著自己想法和觀點的一首歌,喬治聽得出來,這種類型的歌曲完全就不是為了銷量,為的是......作用,和象征性。
喬治揉著腦袋,總覺得這是一步險棋,旋律是常見的,可這首歌的歌詞是很棒的,而且,就是需要這樣的旋律才搭配得上這樣的歌詞。
真的會有人聽嗎?
喬治不解地轉回頭,他看到了無數張嘴。
因為燈光的緣故,現場的光線很暗,剛才是有不少人打開手機玩的,亮光投在他們臉上,在昏暗的場景里明顯至極。
可是現在,那幫人不再低頭看手機了,他們看著臺上的鮑笛,手機的屏幕依舊亮著,他們的嘴巴微微張開,在手機的燈光下很是明顯。
聽進去了么?
喬治愣了好久。
也就在這時,一陣口琴聲響起。
口琴聲悠揚,與吉他的彈奏聲并不沖突,而且光是那旋律,給人帶來的畫面感就很足。
特別是剛才剛剛唱的那些歌詞,這口琴聲,聽起來就像是白鴿在旋律中緩緩飛向天空。
不算錢。
先說個新年快樂
歌曲是《Blowin'
Wind》,諾獎獲得者鮑勃迪倫的歌,也是我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但是......
歌太老了。
可我還是寫了。
因為我覺得這是經典,特別是第一句歌詞,一個男人要走過多少路,才能成為男人。
夾帶私貨了
大家感興趣可以去聽聽。
新年快樂,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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