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帝業0875 十科舉人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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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5 十科舉人


更新時間:2024年01月21日  作者:衣冠正倫  分類: 歷史 | 兩晉隋唐 | 衣冠正倫 | 北朝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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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選人院位于臺府東側附近的閭里,本來是一座氣派恢宏的寺廟,后為臺府征用以教習選人。

南朝城市的發展要領先于北朝,像是居住區、貿易區和公共服務區等等不同功能的區域大多已經出現,但是在規劃方面就比較混亂,也使得整個城池都顯得雜亂無章。

北方的城鎮之所形成,一個最大的功能就是滿足軍事需求,城人或者城民見著文書之中,干脆就是指的軍人。所以北方的城鎮往往區域劃分嚴明,望上去就顯得井井有條。

李泰之前提出要將襄陽城遷移,也并非無的放矢、沒事找事,因為襄陽城的城池規劃就頗不合理,各個雜亂的區域尤其不能滿足城中人員物資快速調度集散的軍事要求。

同樣的毛病也存在于江陵城,所以梁帝蕭繹在江陵遭受進攻的時候,要在城外設置幾十里的長柵作為防御,仿佛城墻根本不能發揮城防作用一般。至于建康城是否也是如此,李泰沒有親眼見過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想來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區別。

大凡這樣欠缺一個整體規劃的城池,想要再原有基礎上再添加什么新的功能區,那自然是非常困難的。官衙私邸雜錯分布,想要歸整起來會面對各種各樣的人事糾紛。

所以如果李泰真的打算在襄陽久留的話,按照他的性格習慣,保不準會真的重造一座襄陽城,眼下這比較雜亂的城池布局實在不符合他的審美觀。

不過南方城池雖然規劃雜亂,但也還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寺廟非常的多,而且大多占地面積不小。這對李泰而言,那就等于是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作征用的儲備用地,直接將這些寺廟加以征用,倒是免卻了許多拆造的麻煩。

選人也是臺府今年所提出來的一個新概念,意思是指經過州郡舉薦、投牒自薦或者臺府征辟,并且經過了臺府所舉行的舉人試,從而獲得臺府選官資格的人才。

這些人在選人院中學習臺府的規令格式等一系列政務章程與吏術,只有將各種書令格式與政務流程全都熟悉并銓選通過之后,才能獲得臺府的選授任官,屬于臺府的人才儲備庫和官吏選拔中心。

李泰來到襄陽之后,隨著選人院建立起來,每個月都要抽出一定的時間來到選人院,親自教授幾節課程。

這些選人們不再只是單純的書廬學子,他們在未來不久之后往往都要走上各自的崗位,參與處理臺府各種軍政事務,當然也有必要了解一下李泰這個臺府老大的行事風格。

李泰的人氣之高自然不必多說,每每當他在選人院開講課程的時候,便是選人院最為熱鬧的時刻,課舍內外聚集了滿滿當當的選人,無論聽得見聽不見李泰講課的內容,也都全神貫注的在傾聽。

包括選人院中的那些講師博士們,也都要在得知李泰行程的第一時間便匆匆趕到課堂來搶占一個好位置,以便于聆聽教誨、書錄講義。

李泰自不是為的感受這些追捧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他所講課的內容也鮮少涉及到太過玄虛的領域,往往都是選才、役用、倉管等等比較具體的行政管理內容,有的是他自己來到這個世界后轉任諸事的經驗總結,有的是來自后世一些行政管理經驗。

柳昂、韋瓘等后進子弟,如果按照彼此關系來說的話,既然來到了襄陽,安排一個職位進仕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哪怕不安排一些劇要曹司,如之前那些親徒子弟一般安排擔任帳內親信侍從的職位也可。

不過如今既然有了專門的培訓機構,李泰便也直接安排針對他們特試一場,通過之后便進入選人院培訓學習,今年秋后一并參加銓選再授官。

這倒不是為了體現他的公正無私、一視同仁,只要是個人就難免會有親疏遠近的區別對待。只不過眼下正是選人制度的一個創建期,

如果他還任意的開放什么方便之門,無疑會令制度的莊重性大減。

后世講到魏晉南北朝的用人制度,腦海中往往會浮現門閥政治、九品中正制之類概念和印象。這想法不能說錯,但也不夠全面,起碼在制度建設方面來說,察舉制以及官學教育無論在南朝還是北朝,其實也都是存在著的。

諸如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別管察舉選拔的人才質量高低,起碼制度在執行。

北朝的國子、太學,只要入選為學生,便擁有了品階在身,可以直接轉任別的官職。南朝則就加了「明經」這樣一個名目,凡諸官學學子,必須要通過明經考試,才可以獲授官職,明經就等于是完成學業的畢業考試。

這樣一看,無疑是南朝的教育和選官制度要更加的合理與科學,如果不加考核,誰知道你究竟學成什么樣了?但從實際執行所取得的效果來說,那也只能是嘿嘿嘿。

雖然南朝的明經取士形同虛設、效用不大,但只要有,對于后來者而言就是一個可作借鑒的規令內容。李泰在選人院制定的銓選考試,就是類似于南朝國學明經考試,同時也就被李泰命名為「進士」,取義考得過便可進仕。

當然實際上的科舉進士科跟這個還是不同的,李泰也只是為了灌輸這樣一個概念,為后來的制度推行而作鋪墊。

科舉的產生是一個制度完善的過程,而并非有著明確時間和標志的概念,很多人講起隋煬帝開創科舉打破門閥壟斷就滿懷激動,但是隋煬帝開創的科舉是什么形式、又如何打破壟斷,卻也未必說的清。

北周到隋朝,吸收了南朝的明經名目,開始有了「舉明經而進仕」的記錄,同時秀才科也頻有應舉,只是考取的規模非常嚴格。但這一時期還是屬于察舉制的范疇,因為這一時期考生的范疇還只在于官學、郡學與州郡貢士,與前代沒有顯著的區別。

隋煬帝年間下詔「十科舉人」,著令五品以上官員按照十科標準舉薦人才,所謂的十科便是「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節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美秀、才堪將略、臂力驍壯」,有一于此,不必求備,待以不次,隨才擢升。

這樣一來,無論是鄉貢貢士的范圍,還是選授的標準都大大放寬。與此同時,在明經、秀才等察舉常科之外,進士科也正式出現,選才的途徑進一步增加。進士科需策時務,時務就是當下發生的事情要務,如此一來選士的標準也變得更加靈活且務實。

有了這些選士之法的開拓和創新,到了唐高祖武德年間,進一步又擴大了參加考選的范圍,不再只局限于官學鄉貢等選士,凡諸才士亦可自舉。由此科舉作為一種選才制度,才算是初步形成。

人對新事物的理解和接受,是需要一個過程的,對于見識之外的人事往往欠缺一個想象的能力。科舉作為一個更有活力的選士方法,或許在表面的形式上談不上有巨大的開創,但是對上下階級的洞穿這一內核力量,卻是需要時間來凝聚。

襄陽城不只有選人院,梁王蕭詧在時便已有州學,而臺府移鎮于此后,穰城府學也一并遷移而來。但是講到距離仕途最近的,無疑開始一考便可進士的選人院。

因此選人院也成了有志出仕、希望加入臺府統治的時流們的首選目標,再加上之前襄陽時流爭與臺府功士聯姻,李泰為了投桃報李便也給他們發放了眾多的選人資格。

如今選人院也是人滿為患,在學選人足足達到了上千眾之多,其中不乏才器猥下之徒摻雜其中。

對此臺府的應對是將這些生徒分為自費與公費兩種,之前的舉人試與院中旬月考試名列前茅者都可獲得臺府的專項補貼,可以保證衣食與學習的消耗甚至還能有所盈余。但是其他大部分生徒,

則就需要自費了,而且繳費數額還不低。

同時對于選人院的選士標準,李泰規定要奉行一個寬進嚴出的模式。凡境內豪強大族,只要愿意都可以將家中子弟送來選人院接受培訓學習,但是臺府選士的標準卻絕不會放寬。如果愿意的話,家中財力也允許,這些人可以在選人院做上一輩子的后備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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