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第四百二十章 黃衫格格的馴馬術_宙斯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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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黃衫格格的馴馬術


更新時間:2022年07月22日  作者:胖哥老李  分類: 奇幻 | 劍與魔法 | 胖哥老李 | 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 

小說:作者:胖哥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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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子能捆住蘭迪?蘭迪表示不信。

深吸一口氣,靈力爆發,蘭迪的肌肉隆起,身材突然一下子暴漲,這是劍士最基礎的能力——奮發。

以蘭迪接近圣級的魔力值,天然滿級的健身術,這一招使出來,威力那是杠杠地。

然后沒用,帶著魔力的繩子跟著一起長大,依舊把蘭迪綁得緊緊的。

蘭迪這才發現,這根繩子上,發出淡淡的圣級波動,而且有一種蘭迪非常熟悉的味道——龍。

這是一根龍筋制成的圣級法寶,有個赫赫有名的名字——捆仙繩。

被人類殺死的龍,一共也沒有幾條。

奧斯曼國的圣級伊本,在跟龍族的大戰中得到一片龍鱗,制成的龍鱗甲,都作為國寶被收藏在伊斯坦布爾的王宮里。

一根龍筋做成的法寶,不說它有多大威力,原材料是十分稀有的。

然后蘭迪才想起,剛在在空中捕捉自己的套馬桿也散發著圣級的波動,似乎用的是龍骨和零碎的龍皮。

誰能有這么多跟龍有關的圣級法寶,這都是另一回事,奇怪的是怎么帶到這個小世界來。

這個世界大夏的修行者們,如果有幸能升仙的話,往往會留給后人很多的法寶。

這是因為除了仙器和神器這種高級貨,可以用量子共振的形式在不同位面共存,其他法寶都是能量水平過低,帶不到仙界去的俗物。

同樣的道理,化身是從本體斬出去的,到了這個小蠻創造的小次元空間,能和本體共享的跨時空存在的裝備,最低得是神器。

蘭迪的仙器銀鎖如今就掛在脖子上,至于倚天劍和阿里的權杖,因為沒有裝備,放在了儲物空間里,就沒帶過來。

圣級的玩意能出現在這里,只有一個解釋,法器的主人,比蘭迪富裕,綁定了一個神級以上的儲物裝備。

當然創世神小蠻可以把外面的東西帶進自己創建的小世界,

但小蠻還在前面,身邊跟著林黑兒和孟婉晴,剛造出了一座楊柳青小院。林黑兒正在提出意見,讓小蠻調整門口燈籠的式樣。

那就只能是前朝長公主,黃衫格格敏敏特穆爾了。

也只有朝廷的力量,才能為這位公主提供神級儲物裝置和大量的以龍為原材料的圣器。

格格的神級儲物裝置就是系在腰間的龍牙,那來自一條半神級的龍。

當年人類圣級和龍族大戰,可是以曾山長為總指揮的。

大戰人類獲勝,在屠了兩條龍,包括當時的龍族半神級大長老后,龍族投降,被圈禁。

被屠的龍尸有一條圣級的被人類眾圣級分了,那條半神級龍的尸體則被曾山長獻給了朝廷。

龍的全身都是寶。

半神級龍尸在大夏的匠人們的手里,變成了好幾件神器和更多的圣器,格格作為皇族得到其中幾件并不奇怪。

果然,黃衫格格出現,充分發揮了游牧先祖的暴烈風格,將捆綁好的蘭迪拖進了自己的蒙古包。

順手將套馬桿扔進了裙子上的龍牙配飾里,揪著蘭迪的耳朵。

“好你個蘭迪,被那個狐貍精迷住,竟然想從我的帳篷旁邊溜過去?

你可是附額,知不知道附額得住公主府,看公主眼色行事?反了天了你?

看來啊,男人不收拾收拾,是不肯乖乖進帳篷的。”

“我是這里的領主,你竟敢攻擊領主?”

“我蠻夷也。”

你看人家格格能說出這句楚王的名言,就證明人家有文化,不是真正的蠻夷。

蘭迪真的打不過格格么?這倒不見得。

雖然他被捆仙繩綁住了,可是脖子上的銀鎖其實是靈魂綁定的,并不需要摸到就能發法術,平時發法術摸一下多半是一種儀式感。

要是來一發雷暴甚至雷電領域的話,格格雖然不至于被劈死,至少得重傷。

不過蘭迪好意思么?格格不過是跟自己玩一玩搶親戲碼罷了,自己這得配合啊。

就像霧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腳樓里,其實俠客肉搏哪里是劍士的對手?

不過霧朦紗第一個追隨蘭迪,自降身份,甘愿做蘭迪的侍女。

在高花鎮的時候,還殺死扶桑狙擊手,救過自己的命,一直對自己忠心耿耿。

結果自己女人收了一個又一個,不免對霧姐冷落,霧姐也一直無怨無悔,所以蘭迪是半推半就被霧姐捉走的。

格格的情況也差不多。

敏敏特穆爾追隨自己,始于鐵鍋皇帝的賜婚,真正死心塌地跟著自己,還是自己從鹿先生手里救下她以后。

黃衫格格原來可是朝廷負責情報的狠人,出了名的艷若桃花,心如蛇蝎,脾氣暴烈。

因為自己對格格有恩,又多次救了她的堂弟鐵鍋皇帝。

如今整個游牧邊疆省都是蘭迪的勢力范圍,聶提督率領一個加強團駐扎在那里。

因此格格一直收起她的脾氣和小性子,低聲下氣地討好自己。

又肯以公主之尊,放下身段,肯和其他侍女一起在仙機空間里侍奉自己,小心謹慎地違背本性已經很久了。

如今時間長了混熟了,終于脾氣爆發,在蘭迪看來這是好事。

格格又不是純以色娛人,手底下還替自己管著一個龐大的私人情報系統“薩日娜”,為自己的事業貢獻不小。

格格其實算是自己的同事,大家還是以本來面目相處比較好。

蘭迪被拖進帳篷,格格并沒有給他解開捆仙繩。

而是拽出出一根馬鞭,在手里拍著,笑瞇瞇地看著蘭迪。

這到不是什么法器,而是小蠻順手搭配著蒙古包給創造出來的。

“烈馬被捉來了,要想成為坐騎,不抽兩鞭子是不肯就范的,對吧?”

“啪!啪!”

格格對蘭迪施展了游牧民族傳統的“馴馬術”……

收服了烈馬后,當然是用來騎的。

當初從潭州去石蘭沖,三毛第一次騎馬,亨利曾經教導過三毛,騎馬嘛,不要坐實在馬上,那會顛壞的。

要用雙腿夾住馬背,身體微微懸空才行。

按理說,格格作為標準的游牧民族,汝陽王的女兒,木華黎的后代,騎術應該不錯的。

果然,格格在馴服了烈馬后,踮起腳尖,提起裙邊,上馬的姿勢很優雅。

不過騎馬的姿勢卻很外行,猛然踏實地一下子坐到了馬鞍上,一臉的滿足,哼起了敖包相會。

烈馬很不服氣地反擊,格格又啪啪地甩起了馬鞭,進行兇狠的鎮壓,當然這似乎不止是馬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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